全球治理中理念的作用
2014-05-09李滨
李滨
全球治理中理念的作用
李滨
全球治理实质是一种国际制度建设的过程,但在国际制度建设过程中,利益协调与权衡有时由于分配的冲突难以实现,各方在类似 “性别大战”的博弈过程中无法找到唯一均衡点。在这种条件下,理念是解决利益冲突的重要因素。本文分析了理念在解决利益冲突中的作用,以及影响全球治理的理念来源,理念影响决策的条件以及特点;最后作者提出中国在全球治理过程中应如何建立自己的理念,建立自己的话语。
全球治理;理念;国际政治;沟通
全球治理实质是一个世界范围内,针对不同领域出现的混乱及问题而进行的制度建设过程。但是,全球治理过程由于涉及不同国家与社会群体的利益,利益的差异使得治理过程往往形成博弈情形中的 “性别大战”博弈,而 “性别大战”博弈最大的问题是利益分配无法形成 “唯一均衡点”。这样,如何有效地进行利益权衡与协调成为全球治理的关键。如果博弈方完全依据工具理性的思维来行事的话,各方达成妥协,找到共同认可方案的可能性很小。因此,理念的作用或价值的取向在 “非唯一均衡”条件下使各方达成一致就至关重要了。但理念要发挥选择 “唯一均衡点”的作用,就必须具有科学权威性和基础伦理性,还须通过制度化的渠道发挥影响决策的作用。
“性别大战”博弈: “非唯一均衡”的典型
在集体行为过程中, “非唯一均衡”的情形很多,而 “性别大战”博弈是这种“非唯一均衡”的典型。 “性别大战”博弈 (如图1所示,最简单的此类博弈模型,2×2模型)描述的是这样一种情形:一对恋人想要傍晚约会,但是双方对于当晚的约会要去什么地方有不同的偏好,比如说,男方更想约会看足球,而女方更想要去看电影。但如果按女方的意愿去看电影,女方得到了最大的满足,而男方则因为没有看到想看的足球赛而无法获得最大的满足DC(4,3);如果按男方的要求去看足球,则女方会因为没有欣赏到想看的电影而无法得到最大的满足CD(3,4)。但双方有一个共同的 “厌恶” (common aversion),即不愿失去在一起厮守良宵的机会。如果双方都不主动做主张,即双方合作CC,这样很可能由于双方谦让 (双方合作CC)使得双方做出无谓的牺牲;而双方都背叛DD,即各自不相让,至少双方各自(即男方看足球,女方看电影)都可以得到一定的满足,但失去共度良宵的机会。这样,从工具理性产生的收益结构来看,双方的行为偏好依次是:DC〉CD〉DD〉CC(或CD〉DC〉DD〉CC,对男方而言)。所以,在此类博弈中,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进行利益分配。因为在两个帕累托改善点 (CD,DC)中不论选择任何一个,都能使双方的行为稳定下来 (两个纳什均衡点中取一)。但无论选择哪个均衡点,都会导致一方获得最大效用满足,另一方效用满足只能次佳的结果;如女方主导,男方跟女方去看电影,女方获得最大满足,而男方只能是获得与女方今晚在一起的满足,他没能欣赏到他希望看的足球。所以,把这一博弈情形应用到国家关系层面,单从理性的角度说,不论是追求相对收益还是绝对收益,都可能使国家不易合作。因为行为体从经济理性或工具理性的思维出发,如果追求相对收益,一方绝对不能接受在合作中,另一方的收益超过自己。即使一方不是与另一方进行收益的比较而只追求绝对收益,但工具理性的思维往往也促使行为体追求的是一种收益绝对最大化,因为在其相对视野中行为体已经体察到利益更大化可能的范围,也可能造成国家间不合作 (根据理性主义理论,行为体被假定为知道其利益所在,并按最大功效思维行事)。因此,分配问题是诸如 “性别大战”此类 “非唯一”纳什均衡博弈中影响集体合作的最大问题。
图1 : (图中P代表帕累托改善点,N代表纳什均衡点)
进一步而言,如果参与这种博弈的是多方行为体,其中可能产生的纳什均衡点更多,行为体之间利益分配的协调困难更大,如世界贸易组织中的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就是这样。改善贸易环境对所有国家都有利,但是,建立怎样的新规则才能使自己收益最大化则是影响国家间达成协议的一大障碍,由于是多边的谈判,更加剧了达成妥协的难度。这样,如果我们以理性的角度来看待全球治理中的各类角色,即每个角色都是按工具理性的思维来行事,解决制度建设中利益分配的矛盾在有些条件下则是相当困难的,特别是在没有既存制度安排的前提下。因此,甚至连自由主义学者都认为,从博弈论的观点来看 “……或许恰恰是因为不能单单通过对利益和战略对弈 (实用性功能和收益矩阵)的检验来产生唯一的预测结果 (unique predictions)。由于几乎所有反复博弈的对弈都具有多种均衡结果,所以博弈者所持的观念常常是博弈结果的关键”。①【美】朱迪斯·戈尔茨坦,罗斯特·基欧汉编:《观念与外交政策》,刘东国、于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第18页。新现实主义认为只有通过实力才能解决分配的问题,即以实力来确定利益分配。②关于新自由主义与新现实主义对待“性别大战”博弈产生的分配冲突不同态度观点综述,特别是新现实主义对分配问题更加强调,认为分配冲突使得性别大战博弈是国际关系的常态,而囚徒困境博弈是例外。见Theoriesof InternationalRegimes,pp.104-106,p.109.然而,在许多全球治理的领域,实力并不能发挥有效的作用或成为有效的手段,它无法解决如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问题。因此,行为者理念在相互依存的全球治理条件下成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它是进行利益协调,解决上述博弈中利益分配矛盾的重要基础。因为,理念涉及到行为者利益的形成,目标的确定,政策的选择、合作中的妥协和规范的遵守。
理念作用的路径及其来源
决策者在决策时总是受到约束性信念和因果性信念的影响。约束性信念是由规范性理念构成的,这些规范性理念确定了判断的对与错,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因果信念规定了因果关系并向决策者提供如何实现目标的指南。特别是在权力关系处于流动条件而利益与战略不太明确时,理念可以发挥指导作为的作用,如通过规定因果方式或通过为行为提供令人信服的伦理或道义动机。理念在影响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可以通过两个路径发挥作用:一是路线图,二是聚焦点。③《观念与政策》,第12-13页,虽然书中提到三个路径,但最后一个路径涉及是制度建立后理念的作用。由于全球治理更多地涉及制度的建立,因此,我把最后一个路径排除了。
理念以路线图形式发挥作用,其原因在于为决策者从可能的各种行动方案中选择出最符合其规范和分析性理解的行为方案。比如约束性信念帮助决策者确定目标(规范指南),即什么样目标不能选择,因为其违反了基本的正义标准,如非殖民主义、防止种族屠杀、保护基本人权目前成为公认的国际规范,一般条件下,有关国家不会把带有殖民主义、种族屠杀和破坏基本人权的因素作为政策目标的成份。而因果信念可以影响决策者实现政策目标的手段或方法选择 (分析指南),如把种族屠杀作为政策手段,即违反基本的人道规范,必然导致国际社会的制裁,这一政策工具一般情况下就会被排除。
理念作用的第二条路径是聚焦点。理念是在非唯一均衡条件下,实力无法发挥作用时,影响制度建设的重要因素。它可以帮助产生解决集体行动问题的可接受方案。我们在上述提到的 “性别大战”例子中,男女双方如果具有共同的信念,如尊重妇女,或在大男子主义的文化氛围下, “性别大战”中的分配便使问题 “迎刃而解”,必然是男女一方自动地做出牺牲,服从于另一方的选择。这一过程中,约束性和因果性信念同样发挥着路线图中的作用。约束性信念导致男女一方认为选择其中一个的均衡与自己的规范原则相一致,如男方认为尊重女性,则认为不服从女方的选择是一种不尊重妇女的表现。因果信念导致接受女方选择就是尊重妇女,因而接受女方选择这样的因果关系。在全球治理的过程中,制度建设存在着非唯一均衡的现象很多,如果存在着共同的话语,妥协与协调的成功率将远远胜过功利思维下的情形。比如,在全球贸易谈判过程中,如果发展是各方共同接受的理念,则在许多谈判中,发达国家更可能做出让步,会接受对发展中国家更为有利的方案 (即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纳什均衡点)。
理念/知识是通过学习 (learning)而来的。通过学习而改变行为体的偏好和因果推理的思维,从而改变行为,就是社会学习的过程。然而,发挥上述路线图和聚焦点作用的知识是一种得到广泛认同的理念,是一种共识性知识,因而才能成为影响制度建设的重要因素。它首先来自国际认知共同体 (epistemic community),即国际上由知名学者组成的专家网络与学术共同体,它们的思想往往得到广泛的接受与传播。这种认知共同体在国际范围内一定程度经常是与全球公民社会 (包括一些专业性国际团体)相一致或相联系的。它们的作用除了其专业上的权威性外,还在于其成员不满足于在决策者的要求下消极地提供信息,而是通过努力影响决策者,希望对公共政策产生积极影响。一旦这些在认知共同体内产生和传播的知识被决策者接受,就能产生上述路线图和聚焦点的作用。
认知共同体产生的共识性知识如果要影响决策,还必须要满足下列条件:④Peter Haas, “Introduction: Epistemic Community and International Policy Coordination”,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1(1992),pp.1-35.
(1)决策者对有关领域问题存在着高度的不确定性,
(2)认知共同体内专家、学者对有关问题具有高度的共识,
(3)科学建议的作用具有高度制度化,即可以制度化地在决策过程的各个环节发挥作用,如政策创制、政策扩散、政策选择和政策持续。
因为各种认知共同体可能存在着不同的理念,彼此性的竞争尤其重要。因此,目前在全球治理的过程中,一部分学者强调全球治理必须建立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要求倾听全球公民社会的各种意见,而不是只听取强势的、具有权势和金钱的新自由主义全球公民社会的意见。
共识性知识之所以能得以传播,除了外部的一些因素外,如权力的作用、利益吻合和特定的外部环境条件等,有两个重要的内在条件:一是科学性、二是伦理性。科学性在于合理地揭示因果关系,或者是建构利益。比如关于国际臭氧层保护制度中,如果没有科学家通过科学方法揭示出氟利昂 (CFSs)与臭氧层破坏之间的内在联系,很难形成国际氟利昂生产与使用的国际制度。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共识性知识具有的科学性为因果性信念提供了依据,为行为体指明了利益与政策之间的因果关系。伦理性在于依据公认的人类最基本的正义原则 (或者自然法中基本原则)来阐述行为正当性的要求,是行为对与错、是与非的基本标准。关于人权的国际保障制度之所以能得以存在,一个重要的基础在于它的伦理性要求体现了人类平等、尊严的基本准则。几乎在所有现有国际制度的基本原则中,都可以找到体现人类基本伦理要求的合理性。这种道德话语之所以存在,大致与人类都有把世界划分为某种道德秩序的愿望⑤[英]爱德华·卡尔:《二十年危机》,秦亚青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第96页。有联系,不论现实中这种愿望之间存在多大的分歧。
中国介入全球治理的理念建设
承认理念在全球治理的作用只是第一步,还必须认识到理念的作用源于认知共同体。认知共同体的作用在于建构关于合作的共识性知识,使决策者在各种决策中选择最符合其规范和分析性理解的方案,即规定了偏好和手段;在于通过共识性知识来统一思想,达成共同治理理念,采纳共同的治理制度。但理念要影响到决策者,除了一些外在的因素外,如权力格局、利益关系、客观形式 (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产生的影响)等,理念本身的科学性和伦理性,认知共同体对决策产生的影响等三个方面也有着重要作用。因此,中国要很好地在全球治理中发挥作用,必须在这三个方面有所作为。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认知共同体已经非常有力地影响国家决策,并且具有了一定的制度来影响国际/国家的决策过程。已经广泛存在的各种国际组织 (包括政府间和非政府间组织),它们有的已经有了很好地影响国际决策的制度化渠道,如一些专业性的国际组织 (如国际标准化组织,联合国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等)。中国要介入全球治理,并在全球治理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就首先必须参与到这些国际组织中去,这样才能有机会去影响全球治理。另外,国际上许多非政府组织对国际决策有着重要影响,因此,中国还必须大力发展民间外交,发展自己的社会组织,并积极与国际相关的机构和全球公民社会发展联系。在参与国际组织的活动中,中国应通过资金上资助 (非政府形式),人员上参与,活动中主导,即通过这些形式在国际认知共同体中发挥主导作用,才可能引领共识,通过国际组织、全球公民社会来影响决策。但是积极参与国际组织活动只是中国有效参与全球治理的第一步。
中国要想全面有效地介入全球治理的进程,引领共识,还必须在另外两个方面有所建树,即建立科学的知识和说明伦理的正当性,才能建立中国的话语,以引领国际认知共同体 (包括全球公民社会)。由于参与组织活动和建立话语是统一的,引领国际认知共同体必然会建立中国的话语权,有了中国的话语就一定程度引领了国际认知共同体。在全球治理过程中,要形成中国的话语,就必须使产生于中国的理念、中国的方案在科学性上有因果合理性,在伦理性上有基础正义性。
科学上的因果关系证明既是促进利益形成的重要因素,又是各国一致行动的基础。目前世界不断增长的复杂性,使得决策者面对新的事务和日益复杂的相互依存性往往是无从决策,不知道其利益所在,不知道政策的结果是否符合其利益。这种高度的不确定性使之迫切需要科学的知识,特别是相关领域胜任的专家给予因果、手段和目的联系性的说明,以便决策者能做出科学性的决策。这样,在认知共同体中得到认同的专业知识,特别是权威性的科学发现,就是各国学习的内容、决策的依据。但就许多领域来说,专家的知识并不统一,存在着竞争性,如目前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问题上,不同的科学团体对气候变化的成因与危机就存在着一定的争议;而且这种争议无法通过多数原则这种 “民主”方法来解决。因此,权威性科学发现往往是共识性知识产生的基础。因为权威性的科学发现往往是具备了很好地令人信服的因果说明。提出权威性的科学证明需要很深入的科学研究,需要良好的科学研究的环境和态度来保障。
基础正义是沟通交流中进行伦理辩论的框架,如果沟通参与者辩论中不能在基础性的伦理上具有说服力,其方案与设想就很难得到认同。因为任何制度的成功根本上必须依赖于行为体之间存在共同的实用性的话语 (practicaldiscourse)。实用性话语通常建立在共同体成员间进行的辩论基础上,它旨在建立和重新建立共同行为规范的共识,建立和重新建立在具体情形下这些规范的解释和适当应用的共识。为了建立和维护一个制度依赖的共同期待,就不断地需要沟通与交流。如果在话语上持续地缺乏成功建构,任何制度都会产生崩溃,更谈不上制度的塑造与维护。这种实用性话语共识的基础在于它是否建立在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已经得到广泛认同的社会规范基础上,如自然法所涉及的基本规范。因为任何国际制度体现的基本规范都必须建立在这种更大范围的社会基础性规范上,这样才可能得到有关国家的认同,才可能产生正当的国家行为期待。⑥有关基础伦理在制度建设中的作用,见Friedrich Kratochwil:Rules,Norms,and Decision:on the conditions of practical and legal reasoning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domestic affair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没有这种基础的道义说服力,其方案很难成为在某个具体领域内全球治理的共识。然而,基础性伦理并不是无条件适用的,有时在特定的领域它的应用是一个争议性极大的问题,存在着多种基础伦理皆可用的情况,如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全球治理问题上,就存在着不同的分配正义,⑦有关不同的分配正义问题见李滨、陆健健:论建立公平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正当性,《世界经济与政治》2011年,第12期,第59-79页。如何通过沟通、辩论,一方应用基础性的伦理说服其他人,至少是无法让反对者提出不合理的反驳,这需要对相关学科的内容非常精通。
然而,中国在科学技术上的落后,以及教育和科技体制的积弊,功利的泛滥和人文精神的失落,造成了我国在学者与官员获取科学性知识和伦理性知识方面的不足,或修养欠缺。这样,往往在有关争议性的国际问题上,我国提不出在科学上重大的令人信服的证据,主张上没有深入的伦理基本阐述。有时只能在科学上 “拾人牙慧”,在相互竞争的科学证据面前 “无所适用”,提不出自己的科学的权威因果证明;道义上 “理不直气不壮”,或 “顾此失彼”,提不出建立在基础伦理规范上的具有广泛伦理说服力的方案。这大大影响了我国在全球治理过程中发挥与国力相称的作用。为此,中国要在全球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中国的话语权,必须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加强相关人文基础学科的教育与研究,如哲学中的伦理、法律中的法理等;另外,在一些相关的国际政策课题研究中,应注意加强有关知识的综合研究,加强基础伦理研究的成份,克服目前有关涉及国际研究的课题中工具性、单一性太强的倾向。
因此,从认知共同体影响决策的三个条件来看,中国要很好地介入全球治理目前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一要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活动,大力发展民间外交,发展自己的社会组织,并积极与国际相关的机构和全球公民社会发展联系,通过资金上资助 (非政府形式)、人员上参与,力争要在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这才可能通过这些国际组织、全球公民社会来影响国际决策。二是大力发展中国的科学技术研究,让中国能在全球治理的相关问题上提出自己权威性的科学证据和技术方案,引导各国的利益形成和决策过程;三是大力加强中国在伦理和国际法基础知识上的研究和教育,使中国能在建立全球治理的实用性话语上有伦理性建树。
Significanceof Idea in GlobalGovernance
LiBin
(GovernmentSchool,Nanjing University,Nanjing 210023)
Global governance is essentially a process of building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In the process,however,more often than not it ishard to coordinate and trade off interests for the reason of distribution conflict which originates from the fact that parties cannot find commonly accepted a unique equilibrium among equilibriums in thebattle-of-sexes-like game.As a result,idea,in the situation,w ill become an important factor to resolve the interest conflict.The author of the paper analyzes the role of idea in working out interest conflict,points out the source of ideas related to governance,and describes the conditions and paths of how idea affects policy-making.Finally,the author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about how China should propose its own ideas and set up practicaldiscourse in the globalgovernance.
globalgovernance;idea;internationalpolitics;communication
李滨,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 (210023)
F019.1
A
1674-9065(2014)01-0016-08
2013-10-18]
[责任编辑:李永宁]
本文受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 “生产、世界秩序和中国的开放”(2011ZDAXM003)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