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构筑作风建设新秩序
2014-05-06缪红梅
缪红梅
用制度构筑作风建设新秩序
缪红梅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是新形势下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笔者以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持之以恒推进改进作风,对照“四风”,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发挥制度的根本性作用,从治标与治本、矫正与疏导、评价与激励等多个维度发力,系统地构筑作风建设新秩序,突破“专项治理”一元化工作格局。
一、作风建设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作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始终相伴相生。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和中央纪委针对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和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每年确定一批工作重点。各地各部门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通过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专项治理,先后清理、矫正了一批涉及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如: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问题、住房问题、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公款吃喝问题、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兼职问题、建造装修楼堂馆所问题,等等。这些专项治理,主要解决的是已经表现出来的显性问题,或者是已经开始蔓延的面上问题以及在特定阶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抓作风问题,既要立足当前,努力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抓作风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更不能一阵风刮一下就停,必须经常抓、长期抓。从战术上看,社会转型期往往是问题易发多发期,必须加大清理、纠正的力度,下大力气解决好显性问题、面上问题和突出问题,以此形成惩治的震慑力和倒逼效应,营造坚决反腐的高压态势,为治本赢得时间,创造条件。从战略上看,物有本末,事有终始。持之以恒地推进作风建设,更要在矫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时,不失时机地推进治本工作,形成规范,强化意识,端正风气,防止反弹。通过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使党员干部自觉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实现防病于未然、治病于初起的效果。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说是要建立一套工作新秩序,使其能够按照设定的程序、模式持久运行,既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能超前防范,防患未然。党的十八大以来,苏州市认真总结各地有效经验,以“清风行动”为抓手,建立健全了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强化制度设计。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12项规定、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办法和问责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章,使党员干部能够准确把握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等制度边界问题。二是强化工作联动。建立了党委、政府、纪委、宣传、财政、审计、外办和国资等多方参与的大督查机制,形成作风建设上下联动、横向联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新格局,着力解决了作风建设协调难等问题。三是强化民意基础。充分利用“廉石声音”微博、“寒山闻钟”论坛等新媒体手段和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介,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广泛吸纳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作风建设必须纠建并举、整体推进
“政欲速行,以道御之”。持之以恒地推进作风建设,必须强化工作的全局性、系统性和配套性。作风问题必须经常抓、长期抓,要以制度为根本,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纠建并举、堵疏结合,从治标与治本、矫正与疏导、评价与激励等多个维度发力,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落到实处,推动这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完善督查制度,加大治标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上指出,有些人对自己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总想掩饰,对这样的人,要帮助他们洗洗澡。对此,苏州市专门出台“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办法,通过专职监督与社会监督、自查自纠与上级督查、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传统方式与科技手段“四个结合”,着力遏制“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口袋里的腐败”。一是抓住元旦与春节、端午与五一、中秋与国庆等重点时段,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路线,深入机关部门、社会餐饮、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纠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收受礼品礼券等行为。二是强化对机关部门、单位厉行节约情况的财务检查和审计。由财政部门牵头,对部门预算执行、政府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由审计部门牵头,开展强化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审计监督。三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依托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介和“廉石声音”微博、“寒山闻钟”论坛、“廉石”网等现代传媒手段,向全社会公布作风建设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广泛吸纳社情民意,营造作风建设全社会发动、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督的氛围。
防止利益冲突,加大治本力度。持之以恒地推进作风建设,以防病于未然、治病于初起为“上医”。对此,苏州市在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12项规定的同时,进一步出台《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为党员干部及时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奠定制度基础。一是限制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行为。根据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可能引发的冲突,明确提出不准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5个方面禁令,限制18种行为,列出15个处置条款。二是明确利益冲突回避的方式。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事项,通过申请调整分工、调换岗位或辞去相关职务等主动回避;对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强制回避;对第三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回避的申请或举报,由纪检监察组织调查并及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三是化解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风险。明确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每年向党组织书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纪检监察组织应当对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抽查核实。同时,建立健全及时化解利益冲突风险的防控机制,回避信息档案、制度廉洁性评估机制等,促使公共权力依法公开高效运行。
落实责任追究,加大矫正力度。抓作风建设,重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出台后,苏州市及时出台《苏州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问责办法(试行)》、《关于对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等问责追究制度,严肃查纠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一是在公务消费方面,严肃追究用公款请客送礼、高消费娱乐、旅游健身、铺张浪费等6种行为;二是在因公出访方面,严肃追究违反计划报批、审核等规定出访或在报批中弄虚作假等9种行为;三是在公务接待方面,严肃追究违反规定擅自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等5种行为;四是在会议活动方面,严肃追究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超预算列支会议活动经费或摊派、转嫁经费负担等7种行为;五是在公务用车方面,严肃追究违反《苏州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问责办法(试行)》11种行为;六是在一般性支出方面,严肃追究违反中央和省、市节庆活动管理办法或规定9种行为;七是严肃追究改进调查研究、减少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廉洁从政(从业)等方面违纪违规的行为。
强化信用管理,加大疏导力度。作风建设工作要经常抓、长期抓,必须正视党员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理诉求,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引导机制。对此,苏州市在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的同时,正在探索结合社会信用体系提档升级,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征信管理纳入社会诚信建设的总体布局之中。一是建立统一的信用征信平台。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利用现有的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平台,贯通工商、质监、地税、国税、住建、人社、环保、法院等部门数据库,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优化“诚信苏州”网、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和信贷信用数据库“一网三库”建设。二是建立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信用评价系统,研究制定信用评价细则,明确评价内容、标准、程序等,用科学的方法、流程,对党员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及其工作作风、廉洁从政(从业)、执行法律法规、履行商务合约、遵守社会公德等结果进行量化、评估,作为干部管理监督等工作的参考依据。三是建立信用信息监管机制。以联合征信平台为依托,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动态化的信用监管机制,强化对失信行为、失信人员监管。加强日常信用管理,定期公布领导干部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对有不良记录的,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披露,对严重失信者予以公开曝光。
三、作风建设必须创新方法、务求实效
构筑作风建设新秩序,必须不断创新理念、统筹方法、强化措施,实现工作思路转变、方式转变和职能转变。
强化制度保障。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必须坚持制定制度与执行制度并重,提高执行力,确保工作成果。要把作风建设的标准、要求等指标化,纳入到目标管理、党风廉政责任制等考核体系,与干部业绩评定、提拔任用等工作互融互动。要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依靠人民群众。要把钥匙交给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的“火眼金睛”,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和有效性,使作风问题无处遁形。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激活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收集、受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要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改进工作方法。要树立正面典型与剖析反面例子相结合。及时宣传好做法、好经验,表扬和树立正面典型,并加强引导,汇聚改进作风的正能量。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和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通报和曝光反面例子,加强警示,形成改进作风的威慑力。要坚持突破难点与整体推进结合,出重拳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等问题解决好,打好攻坚战,通过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内生动力。
(作者系中共苏州市纪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张功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