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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年度报告(2014)(续完)

2014-05-0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14年11期
关键词:废钢铁利用发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年度报告(2014)(续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者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年度报告(2014)》,全面反映了我国2013年以来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绩。报告在上一版基础上,新增了废矿物油、废气、报废汽车等三个领域,反映了我国共25类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情况。本刊连载刊出《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年度报告(2014)》全文,以方便读者学习参考。

(续前)

四、农林废物综合利用

2013年,我国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量大幅上升,原料化、能源化技术得到较快发展。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50万kW,年发电量约370亿kW·h,其中热电联产超过100万kW,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约800万t,折合标准煤约400万t。

(一)秸秆

2013年,我国秸秆可收集量约8.3亿t,综合利用量约6.4亿t,综合利用率达77.1%。新增机械化秸秆还田面积240 hm2以上,新增秸秆粉碎还田机4.2万台、秸秆捡拾压捆机 0.4万台。秸秆直接还田量约为 2.4亿t,占总量的28.7%。

图15 2011—2013年我国秸秆收集与利用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环保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农业部、财政部制定了《2013年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秸秆腐熟还田面积不断增加。积极开展秸秆压块成型、秸秆气化等秸秆生物质能源技术及其他20技术,大力发展秸秆养畜。开展高粱秸秆发酵、工农复合纤维类生物质废物处理与资源化研究。

(二)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材

2013年,我国林业三剩物及次小薪材产生量约为 2.1亿t,其中采伐剩余物约占15%、造材剩余物约占5%、木材加工剩余物约占50%,综合利用量为2亿t,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主要用于造纸、生产人造板、养殖食用菌和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等方面。

林业剩余物能源化利用取得较大进展,现已形成以成型燃料、液体燃料、热电联产、气体燃料等为主的多元化格局。生物合成液体燃料先进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以灌木平茬物为燃料的林业生物质热电联产机组已投产运营,木质纤维素转化乙醇技术研发取得较大进展,年产5 000 t生产示范线建成投产。

(三)畜禽养殖废弃物

目前,我国畜禽养殖废弃物年产生量约38亿t,处理率约42%。2013年,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户用沼气47.8万户、大中型沼气540处、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8 520处、乡村服务网点7251处。全国新增农村沼气用户80万户左右。截止到2013年年底,全国沼气用户达4300万户,年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2亿t左右,规模化沼气工程已发展到10万处,年可处理粪污17亿t。

(四)海洋与水产品加工废物

2013年,我国海洋与水产品加工废物利用较快发展,产业技术应用和推广不断加快。利用海洋与水产品加工废物生产海鲜调味品、饲21料等技术工艺日趋成熟,利用贝壳等废物生产高档陶瓷制品、工艺品技术得到快速发展。中外合作承担的“水环境污染、水产食品安全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项目,在水产品加工废弃物的高值化加工利用技术、水产品及水体中重金属脱除关键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五、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2013年,受全球经济发展低迷和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等影响,我国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较上年略有降低,其中废塑料降幅最大,回收利用总值出现下降,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效益有所下滑。

(一)废钢铁

2013年,我国废钢铁利用量达8 570万t,同比增长2%,其中钢铁企业自产废钢铁3 850万t,社会回收废钢铁4 650万t,进口废钢铁约380万t。进口废钢铁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浙江省、江苏省和广东省废钢铁进口量约占全国进口总量的94%。2013年我国废钢铁利用量占当年粗钢产量的11%。

表3 2009—2013年我国废钢铁资源平衡情况 万t

工信部发布了《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和《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废钢铁利用发展。截止到2013年年底,准入企业达到93家,加工能力达到3 000万t以上。

废钢铁产业装备水平得到快速发展,现已建成746 kW(1000马力)功率以上废23钢铁破碎生产线40余条,在全国范围内已形成与钢铁工业发展相适应的废钢铁加工配送工业化体系,建立起供需双赢的产业链并不断拓展。

(二)废有色金属

2013年,我国国内主要废有色金属回收量达687万t,其中废铜117万t、废铝295万t、废铅150万t、废锌125万t。进口主要废有色金属实物量690.8万t,其中含铜废料437万t、含铝废料250万t、含锌废料3.8万t。

2013年,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主要品种(铜、铝、铅、锌)总产量约为1 073万t,同比增长3.3%。其中再生铜275万t,与2012年持平;再生铝520万t,同比增长8.3%;再生铅约150万t,同比增长7.1%;再生锌128万t,同比下降11.1%。据有关行业协会测算,2012—2013年期间,与生产等量的原生金属相比,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相当于减少原生矿开采7.1亿t。

图16 2009—2013年我国主要再生金属产量

近两年,我国废有色金属综合利用的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全自动化废金属预处理设备、先进的再生铜熔炼技术、再生铝双室反射炉技术、再生铅富氧熔炼技术、富氧燃烧等节能技术、高效收尘等环保技术已被多家企业采用,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完成了废易拉罐熔炼生产的铝合金铸锭的工艺的研发,建成年处理废铝易拉罐10 000 t示范生产线。产业集中度稳步提高,年产能10万t以上的再生铜企业达到6家,30万t以上的再生铝企业5家。

工信部、环保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铝行业规范条件》和《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等文件。

(三)废纸

2013年,我国废纸综合利用量为7 301万t。其中国内废纸回收利用量 4 377万t,国内废纸综合利用率约为44.75%,进口各类废纸2 924万t,同比下降2.6%。

表4 2009—2013年我国废纸回收利用情况 万t

2013年,我国纸浆消耗总量达9 147万t。我国消耗废纸浆5 940万t,其中,利用进口废纸制浆2 379万t,利用国内回收废纸制浆3 561万t。随着废纸制浆技术和装备的进步和普及,废纸浆消耗量已占到总纸浆消耗量的65%以上,成为我国造纸工业最主要的原料来源。

图17 2009—2013年我国纸浆消耗总量与废纸消耗情况

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造纸行业废纸制浆及造纸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等指导性技术政策。有关方面颁布实施了《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11-2012)行业标准,起草了《废纸分类等级检测规范》相关标准。有关行业协会发布了《废纸回收分类及贸易指南(2013)》。

(四)废塑料

2013年,我国废塑料综合利用量为2 154万t,同比下降13.5%。其中国内废塑料回收量为1 366万t,同比减少14.6%。进口量为788万t,同比减少11.2%。

废塑料再生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得到持续开发利用。国内首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利用焦炉处理废塑料生产线正式投产,实现了废塑料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开展了废旧高分子产品方面研究,在塑料精准识别分离、废旧塑料再利用等方面获得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建成3条废弃高分子制备工程材料示范生产线,部分生产线已建成投产。废塑料制品已广泛应用于园林美化、室外装饰等。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发布了《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表5 2009—2013年我国废塑料回收利用情况 万t

(五)废旧纺织品

2013年,我国纺织行业纤维加工总量4 850万t,其中棉纤维810万t,化纤3 902万t,其他天然纤维138万t。2013年我国废旧纺织品产生量约2 000万t。其中,化纤1 377.7万t,占废旧纺织品总存量约 68%,棉纤维 562万t,占废旧纺织品总存量约28%,其他天然纤维67.6万t,占比4%左右。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量约为300万t,相当于节约原油380万t,节约耕地22.7万hm2。

纯涤类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实现产业化应用,成为全球最大的再生涤纶产业。研发成功“废旧纺织品—纤维剥离—除尘与一次消毒—纤维复合配比—热熔成形或针刺成形—半成基材”物理法生产技术,建成年利用5万t废旧纺织品生产汽车内饰和空调外壳生产线。成功研发了利用废旧纺织品生产墙体保温材料和建筑装修材料技术。成功引进国外“废旧纺织品—碎片、颗粒物—再生DMT—再生PET—涤纶纤维”化学法循环生产工艺,建设形成年利用3万t废旧衣物、年产2.5万t化学纤维的生产规模。

(六)废旧木材

2013年,我国各类废旧木材产生量约为7 000万t,折合材积9 000万m3,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主要用于木质人造板、木塑复合材料、纸浆制造等。

(七)废旧轮胎

2013年,我国废旧轮胎产生量约 1 000万t,其中翻新轮胎约1 400万条,再生橡胶产量约380万t,胶粉产量约25万t,用于生产改性沥青15万t。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已成为与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并列的橡胶资源渠道。

表6 2009—2013年我国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情况 万t

国家863计划项目《废旧高分子产品回收利用技术与示范》中“高稳定性、高掺合比废轮胎活化胶粉改性道路沥青关键技术”和“胶粉热塑性弹性体及其防水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取得重大进展,实现废轮胎胶粉在改性沥青和防水卷材领域的高附加值应用。完成2 000 t/a热塑性弹性体生产线和100万m2/a热塑性弹性体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方案的确定,并建成10万t胶粉改性沥青生产线。“废旧橡胶连续动态脱硫及制备子午线轮胎技术”取得突破,开展了废橡胶常压脱硫及其在子午线轮胎胎面橡胶中的应用研究。

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了《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公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企业名单(第一批)。商务部组织制定了《废轮胎回收体系建设规范》。截至2013年,我国从事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已达1 000余家,初步形成了以旧轮胎翻新、废轮胎生产再生橡胶、橡胶粉等三大业务为主的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工业体系。

(八)废矿物油

2013年,我国润滑油表观消费总量为841万t,废矿物油产生量为588万t,年利用量200万t左右。其中,根据全国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统计情况,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利用处置废矿物油103.7万t。

目前,废矿物油主要用于生产再生润滑基础油和燃料油,随着企业设备技术升级和新建厂投产。采用全加氢工艺处理废油技术生产再生油品质量达到国家3类油标准。

(九)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2013年,我国电视机理论报废量为3 850万台,同比增加108.7%;电冰箱理论报废量1 279万台,同比增加37.7%;洗衣机理论报废量1 265万台,同比增加19.7%;房间空调器理论报废量1 830万台,同比增加2.7%;微型计算机理论报废量3 206万台,同比增加20.9%;“四机一脑”总计约11 430万台,同比增加38.3%。

表7 2010—2013年我国5种主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数量 万台

财政部、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等政策的通知》及其他配套措施。截止到2013年年底,分三批共确定了覆盖 27个省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91家,发放首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补贴6.3亿元。基金补贴企业“四机一脑”的回收和处理规模迅速扩大,拆解处理量从2012年的 1 009.5万台增加到2013的4 308.9万台,拆解重量从15.6万t增加到81.3万t,拆解产出物资源价值从22.4亿元增加到100.1亿元。

图18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分布情况

(十)生活垃圾和城镇污水

1.生活垃圾

2013年,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72亿t,无害化处理能力为49.3万t/d,无害化处理率为89.0%。2013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 1.54亿t,其中卫生填埋1.05亿t、焚烧处理4 634万t、堆肥等其他处理268万t。目前,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达 280万kW,年发电量约135亿kW·h,年利用垃圾量3 300万t。

在垃圾综合利用技术方面,支持开展生活垃圾生物制气项目的开发,在国内高含水量高有机物生活垃圾处置预处理保障体系等方面取得突破,研制出堆肥反应器沼气脱硫装置和全制动沼气内部微氧脱硫装置,臭气排放在线监测与智能控制平台建设初具规模。新型生物脱硫中试装置在已有的沼气工程中试验,取得了良好的运行效果,通过开展试点示范,大力推广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已有30多条水泥窑生产线开展了协同处置技术改造。

2.城镇污水

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城镇污水设施处理能力已达到1.49亿m3/d,再生水利用量达38.6亿m3。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约2 500万t,年利用污泥约580万t。其中堆肥利用污泥380万t,利用污泥制建材200万t。国务院颁布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明确了污水再生利用、污泥资源化利用的有关要求,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左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的总体目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2013)国家标准和《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行业标准,制订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指南》。交通运输部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不能满足环保要求的已建高速公路服务区,组织开展了服务区水资源循环利用试点工程,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启动9项高速公路服务区水资源循环利用试点工程。

(十一)报废汽车

2013年,我国报废汽车回收量为135万辆,同比增加22.7%;摩托车52.61万辆,同比增加136%,拆解重量为274.4万t,同比增长10.2%。

图19 2009—2013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发展情况

目前,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广东等地。年回收量超过1万辆的企业数从2012年的3家增加到2013年的12家,同比增长300%。截至2013年,全国获得拆解资质企业数量达到 576家,同比增加5.5%,报废汽车回收网点已覆盖全国7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域。

六、资源综合利用政策体系建设

2013年,围绕落实“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我国加强了资源综合利用领域重大战略研究和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模式。

(一)完善顶层设计,强化规划指导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继印发了《“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等文件,在充分分析我国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当前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资源综合利用的中长期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写了《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页岩气发展规划(2011-2015)》、《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商务部组织起草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4-2020)》,资源综合利用政策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优化配套措施,增强支撑能力

继续加大对资源综合利用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力度,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修订工作,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审核认定细化要求》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申报范本》,不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制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和化工废渣、建筑和道路废物、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形成利用能力1.7亿t/a。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利用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支持试点城市新建和改扩建51 550个网点、341个分拣中心、63个集散市场,同时支持了123个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基地建设。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继续推进首批 40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2012—2013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67亿元,拉动企业投入350多亿,在突破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技术、创新办矿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进展显著。

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实施《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矿区总体规划设计文件和规划评估报告,应包括与煤伴生资源、煤层气、矿井水和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等内容。近两年共批复25个矿区总体规划,均对矿区资源综合利用提出明确要求。国土资源部出台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全面实行补偿费征收与开采回采率挂钩,充分发挥补偿费征收政策的引导和调节作用,激励矿山企业提高开发利用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可再生能源电价进行全面的资金补助,进一步激励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收购。

(三)加强技术驱动,规范行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34年本)》有关条目进行了调整,强化通过结构优化升级实现节能减排的战略导向。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一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二批)》,积极开展工业固废相关领域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的通知》,对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分两批公布了99项先进适用技术。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部署城市限粘、县城禁实工作,下达第一批183个“限粘”城市,397个“禁实”县城名单,进一步培育和拓宽新型利废墙材的市场。(四)深化试点建设,发挥示范作用

继续推进各类试点示范建设工作,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推进第一批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24个示范基地和26家骨干企业建设,启动了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首批确定 19个城市和 21个县作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启动了煤炭、电力、建筑、建材行业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34个示范工程建设,累计建设了54个示范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了两批17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累计达39个,新增再生资源加工能力3 566万t。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确定了两批33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累计确定了66个试点城市,新增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550万t/a。国土资源部确定183家、239家矿山为第二35批、第三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累计459家),初步形成煤炭、石油、有色、冶金、化工矿产和建材非金属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商务部开展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分3批确定90个城市试点。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开展12个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会同安监总局组织开展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续完)

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协调工作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经国务院同意,2013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工信部联节[2013]92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总结《意见》印发后相关落实工作进展和成效,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2014年10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牵头组织在北京召开了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协调工作会第二次会议。协调工作总召集人、节能司高云虎司长出席并主持会议。环境保护部污防司、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科技部社发司、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局、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质检总局监督司等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及再生金属分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等行业协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消费品工业司等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介绍了《意见》落实总体工作进展和取得的初步成效。通过相关一系列配套措施,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重金属污染形势得到好转,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初步成效,产能过剩矛盾大幅度好转,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产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逐步提高,先进产能利用率有所提升。截止目前,共有46家铅蓄电池企业和5家再生铅企业通过环保核查,13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和2家再生铅企业通过行业准入条件。环境保护部污防司介绍了关于铅污染防治及环保核查工作进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行业协会代表围绕各自职能分工分别介绍了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工作进展及下一步任务安排。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高云虎司长指出,2013年成立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协调小组以来,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按照各自职能全力支持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初步取得了一定成绩。他强调,财税、科技等政策对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希望各成员单位尽快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制定出台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联动政策,协同推进铅酸蓄电池、再生铅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为我国铅污染防治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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