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县耕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4-05-01杜娟娟
杜娟娟
(山西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山西临汾041000)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耕地面积总量虽多,但人均占有量少,人均耕地面积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加之,我国农业人口多,占到全国总人口的56%,因此,我国耕地资源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更涉及到我国社会的稳定与否。而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数量的增多,耕地问题层出不穷,使人地矛盾日益尖锐。浮山县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滞后,解决好浮山县现有耕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达到耕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不仅能够缓解该县域的人地矛盾、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会对其他地区的耕地保护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1 浮山县概况
浮山县位于山西省中南部,地处太岳山南麓,临汾盆地东缘,西傍临汾、襄汾,南临翼城,东连安泽,东南毗沁水,北接古县,东西长51.7 km,南北宽31.8 km,区域总面积为940.6 km2。浮山县地势东高西低,由东向西渐进式缓倾,境内地形分为西部残垣平川区、中部坡梁沟壑区、东部和西南部土石山区三大主体地貌单元。全县属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其主要特征是风多雨少,十年九旱,温差较大,四季分明[1]。平均海拔高度在820m左右,年平均气温为11.3℃(其中,1月份平均气温为-3.7℃,7月份平均气温为24.2℃),年均降水量在500~650mm之间,无霜期180 d左右。由于受地理位置和地形地势的影响,该区形成了春季风大雨少,夏季高温多雨,秋季温热清爽,冬季寒冷干燥的气候。
2 浮山县耕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2.1 耕地总量和人均占有量逐年减少
由图1可知,浮山县的人均耕地面积在1989—1996年呈逐渐下降趋势,而后在1997—2000年虽有缓慢回升,但在2001—2008年又表现出逐渐下降的状态,并有低于1996年的趋势(1996年浮山县人均常用耕地面积为1 553.34m2/人,2005年也为1 553.34m2/人,之后的3 a都低于2005年的常用人均耕地,并处于下降趋势),1989—2008年的常用耕地面积和人均常用耕地面积的变化趋势呈正相关。而与此同时,浮山县人口由1989的121 797人变为2008年129 362人,共增加7 565人,年均增加378.25人,如按照2008年的人均常用耕地面积(1 526.67m2/人)计算,1989—2008年就需要增加57.75万m2的耕地,相反,浮山县的常用耕地面积从1989年的2.18亿m2减少为2008年的1.98亿m2,共减少2 063.68万m2,年均减少103.18万m2。人均常用耕地面积也由1989年的1 786.68m2/人减少到2008年的1 526.67m2/人。这样就相当于浮山县1989—2008年共减少常用耕地面积2 121.43万m2,换句话说,就是减少了13 895.76人的常用耕地,是一个中等乡镇的人口数。如果按照这样的发展趋势,浮山县人地矛盾的关系将会逐渐加剧。
2.2 耕地分布不均匀,垦殖系数相差大
浮山县因受地形地势的影响,耕地的分布极不均衡,其垦殖系数也相差悬殊,总体来讲,耕地西多东少,垦殖度也是西部大于东部地区。浮山县东部中山、高山、高原区(包括寨圪塔乡的全境和北韩乡的东部地带)幅员辽阔,区域面积为236.24 km2,占浮山县总面积的25.12%,却只集中了28.33 km2的耕地,耕地面积只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10.93%,垦殖系数也只有11.99%左右;中部的丘陵低山区(包括天坛镇、北韩乡西部、北王乡和米家垣乡)区域面积为397.75 km2,占浮山县总面积的42.29%,耕地总面积为109.45 km2,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42.26%,垦殖系数为27.52%;而西部的平原浅丘区(包括张庄乡、响水河镇、东张乡和槐埝乡)区域面积为304.01 km2,占浮山县总面积的32.32%,耕地总面积为121.10 km2,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46.76%,垦殖系数达39.83%,并集中了全县54%的人口,土地承载力大,耕地的压力指数大。
2.3 坡耕地面积和中低产田面积大,宜耕后备资源不足
浮山县属于典型的黄土高原地貌,垂直节理十分发育,地形千沟万壑、支离破碎,境内平均海拔为820m(最高处为1 511.8m,最低处为577.8m),耕地数量多,但质量不高,耕地中有超过1/4的耕地坡度大于25°,这些耕地不仅不利于田间作业和农作物的保水保肥,而且很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若遇降水量大且集中的天气时,也会使土壤中养分随之流失,造成耕地质量下降。同时,由于坡度大和水土流失面积的扩大,使浮山县土壤侵蚀非常迅速,中低产田面积正逐年扩大,其改造难度很大,再者,浮山县丘陵、山地面积所占比例大,平原面积所占比例很小,仅为180 km2,只占全县面积的19.14%,且地表十分破碎。宜耕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尤其是位于浮山县东部的寨圪塔乡及其周围地区,由于地势较高,开发难度极大,需要很大投资,而且在短时间内也难以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4 农业投入不足,耕地产出率偏低
浮山县2008年共有农业人口108 100人,其中农业劳动力只有39 395人,平均每2.8人中有一个农业劳动力,近年,由于青壮年的大量外流,劳动力主要以老人和妇女居多,劳动力投入比例严重不足。在农资投入方面,由于近年化肥、农药和地膜价格的上涨幅度远远大于粮价的上涨幅度,农业经济效益并不乐观,不少农民逐渐减少或者放弃对农业的投入,而转向其他非农产业,致使耕地产出率低。2008年浮山县粮食总产量为9.19 t,只占临汾市粮食总产量170.7 t的5.38%,其主要粮食作物小麦产量为5.08 t,也只占到临汾市小麦总产量94.55 t的5.37%。2008年浮山县粮食作物的生产情况为:粮食 5.72 kg/m2;玉米 3.86 kg/m2,谷子 5.03 kg/m2,高粱 3.84 kg/m2,薯类 2.84 kg/m2,豆类 2.1 kg/m2,其粮食总产量和单产都很低。
2.5 城镇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增加迅速
“十一五”期间,浮山县政府利用自身煤、铁资源积极发展经济生产,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逐步提高,大量的工业企业、城市基础设施、交通道路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剧增。到2008年为止,浮山县共有工业企业61家,其生产类型全部以煤和铁的原材料加工为主,都集中分布在西部的优质耕地区(其中天坛镇1家、响水河镇16家、东张乡40家、槐埝乡2家、张庄乡2家),工矿违法用地182.73m2,其中,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0.71万m2,占违法用地面积的87.95%。同时,浮山县城市化进程也在加速推进。2008年浮山县城市人口为30 849人,城市化率达23.8%,比1988年的10.1%提高13.7百分点,城市化的发展使城市建设占用耕地的现象尤为突出。2008年浮山县城镇建设用地为4 582.44m2,占土地总面积的4.88%,其中,农村居民点违法占用耕地46.6万m2。无疑,浮山县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对浮山县耕地数量的减少产生一定影响,且浮山县减少的耕地多位于平川、城郊周围,质量较高,而补充的耕地多来源于丘陵山区的荒草地和滩涂,质量较差,难以弥补建设占用耕地损失的产量[2]。
2.6 耕地污染逐渐加剧
目前,在浮山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们不合理地开发利用土地、滥用耕地的现象日益严重,使浮山县的土地污染尤其是耕地污染现象非常严重,给农作物的生长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耕地污染主要有2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工业三废的排放和城镇生活垃圾的倾倒对土地的污染加重。特别是工矿企业和城镇周围的耕地受工业“三废”污染较重,工业生产中排放的一些固体废弃物或气体进入土壤,使土壤中的重金属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大大超标,从而引起耕地质量退化[1],而这些耕地又是浮山县的优质耕地区,其直接影响到浮山县的粮食生产总量。二是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农药、化肥的不合理施用和农用地膜的大量使用造成土地退化。
由图2可知,1989—2008年,浮山县农药、化肥、地膜的使用都呈高增长趋势,而2008年浮山县化肥使用量达到22 954 t,平均利用率只有30%左右,利用率过低。同时,不合理使用化肥还造成土壤表层板结、土壤酸化等问题[3]。
2008年浮山县农药使用量达107 t,利用率只有25%左右,由于对农药的不合理施用,在减少病虫害的同时也破坏了耕地土壤原有的理化性质,使土壤的自净能力受到影响,耕地质量逐步退化。还有些农民为了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使用一些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污染了土壤环境,降低了土壤质量[4]。2008年浮山县地膜使用量达135 t,由于地膜极难降解,大多残留于土壤中,其结果既影响土壤结构,也不利于耕作,同时还会加剧土壤的污染,因此,由于农用化学物质大量使用,加之产品质量和使用技术问题,造成农药残留、化肥流失。
2.7 水土流失现象严重
浮山县属于典型的黄土高原地貌,土壤质地疏松,垂直节理发育,加之,黄土成分中碳酸钙的含量高等原因,使土壤侵蚀非常迅速,而浮山县又是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降水强度大,且雨量集中,水土流失现象极易发生。目前,浮山县水土流失面积达767 km2,占总土地面积940.6 km2的82%,水土流失现象极为严重。水土流失已造成浮山县的地块破坏、表土流失、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5]。降水是为农作物补充水分的唯一途径,浮山县每年有不同程度的降水资源在缺乏任何水土流失控制措施的坡耕地上形成地表径流而损失,从而加剧了土壤水分的匮乏和作物的生理干旱,进而对作物的发芽、出苗、生长过程产生影响[6]。同时,在水土流失过程中,土壤表层的大量养分随之流失,造成耕地生产能力的降低。
3 解决浮山县耕地问题的对策
3.1 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
保护耕地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仅有一个量的问题,还有一个质的问题。耕地质量是确保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根本,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7]。因此,需要其他政策、规章的约束来加强。首先,做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使人们能够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拒绝对土地不合理的破坏活动,从而自觉地对土地进行保护管理。其次,加大对土地不合理开发利用者的惩处力度。对于违法占用、开垦土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其责任。而对保护耕地的行为,应树立榜样,形成典型示范,做到奖惩分明。
3.2 合理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避免占用耕地
合理的城市规划是节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主要方法。在城市化快速发展、人地矛盾日益紧张的今天,首先应根据当地自然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制定合理的城镇发展战略,科学定位城镇发展主体功能区,科学界定城镇发展用地规模[8-10],以提高城镇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加强对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同时,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之与城市发展相协调。控制城市的扩张速度,避免在扩张过程中对土地尤其是耕地的盲目占用,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对于的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在占补平衡的基础上,确保耕地总量不再减少。
3.3 采用生态措施,改善耕地环境
不合理的农药、化肥和地膜的使用已经严重破坏了土壤结构,污染了耕地环境。为了防止耕地质量的进一步退化,应尽量施用农家肥和绿肥等有机肥进行土壤培肥,并提倡通过秸秆还田等来提高土壤肥力。农药、化肥和地膜的使用,应在农技工作者的引导下进行,以避免造成新的土地问题。此外,加大中低产田和水土流失的整治力度,在中低产田区进行填洼平整、挖渠排水来降低地下水位或向田间埋洒沙子等来改善土壤环境;在水土流失区进行植树造林,对不宜进行耕作但已开垦的土地进行退耕还林还草,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3.4 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提高耕地产出率
从整体来看,浮山县农业基础设施非常薄弱,农业生产方式还很粗放,因此,应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积极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农业,改变耕地资源受自然因素影响大的局限性,挖掘耕地潜力,提高耕地经济效益。应因地制宜,调整现有农业结构用地比例,不仅要调整农业用地与牧业用地、粮食作物用地与经济作物用地的比例,还要在粮食作物内部进行结构调整,达到土地结构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化利用,以提高耕地产出效益。另外,引进或培育优良品种、改变耕作制度也是提高耕地产出率的有效途径。
4 小结
耕地利用问题日益突出,耕地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应引起浮山县政府和人民的高度重视。在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浮山县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依靠农业科技,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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