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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叫抄袭,这叫“梗”?

2014-04-30黄平

新民周刊 2014年16期
关键词:于正呼啸山庄琼瑶

黄平

在沸沸扬扬的琼瑶指控于正抄袭事件之前,笔者以为自己和于正只有一点是相似的,就是都对《小时代》系列颇有微词;现在发现还有一点是相似的,都看过琼瑶的《梅花烙》。于正兄比我年长几岁,但作为同一代人,我们小时候都深受琼瑶剧影响。不过,于正在回应琼瑶指责时,还讲到看《梅花烙》之前就看过一个黄梅戏,情节也是“偷龙转凤”。所谓偷龙转凤,就是琼瑶《梅花烙》与于正《宫锁连城》共同的核心情节:某某大人物的老婆生下女孩,偷偷换出去抱回来一个男孩,以此讨得欢心。若干年后,待这个小女孩身心发育成熟,和当年的小男孩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地位悬殊、贱人嫉妒、命运诅咒……

于正提到的这部黄梅戏,笔者回忆了黄梅戏的经典,发现无一合适。可能容易混淆的是《女驸马》,但那是女扮男装,和偷龙转凤大大不同。不过,以民间戏曲之丰富,于正涉猎之广博,偷龙转凤情节之烂俗,《梅花烙》之前有类似情节,或有可能。于正还举了2000年的电视剧《绝色双骄》为例,说我是借鉴这个的,有来往短信为证。当然,《绝色双骄》是《梅花烙》后来的作品,说服力不那么够,这相当于倒数第一抄倒数第二的作文,结果和倒数第三的相似,有经验的老师会得出倒数一二两位好汉联合作案的结论。

无论是莫须有的黄梅戏,还是直言不讳的《绝色双骄》,于正为自己辩论的核心,在于强调任何故事都有一个“梗”(网络用语,类似桥段),差不多并不奇怪。于正以此反击琼瑶,说你的《庭院深深》和《呼啸山庄》也挺像啊。笔者觉得和《呼啸山庄》不像,和《呼啸山庄》作者的姐姐写的《简·爱》倒有点像,大概于正激动之余混淆了姐妹:《庭院深深》结尾处讲到女主人公含烟重回烧成废墟的含烟山庄(这名字甚不吉利),发现了沉浸在孤独与痛苦中的男主人公,嗯,他在大火中瞎了一对眼睛。

但是,《庭院深深》和《简·爱》的相似,只是个别情节的雷同,认真读完这两部作品,没有谁会认为在读同一本书。就艺术水准而言,琼瑶与夏洛蒂·勃朗特有天壤之别,琼瑶的《庭院深深》女主人公之出走,在于老套至极的婆媳式冲突,琼瑶笔下的女孩子,如何能够达到简·爱的灵魂深度?夏洛蒂女士如果读过《庭院深深》,也绝不会认为这样的作品在抄袭自己,而只会好奇这写的是什么。这是经典文学与大众文学的区别,二者固然或有相似,但细读下来,骨子里泾渭分明。

而琼瑶诉于正,是大众文化内部的冲突,在目前这个泥沙俱下的文化工业时代,这种抄袭屡见不鲜,判断起来,有些棘手。原因在于,所有的大众文化,在作品的灵魂层面都是相似的——它们都没有灵魂。这样似乎只需要判断情节是否雷同就可以了,但所有的大众文化,在情节层面都是受几个原型模式所驱动,所派生出的桥段都是相似的。于正屡次面对抄袭的指责,但死守不放,就是抓住了这个道理。而且,由于大众文化的读者是阶段性的更替,不断有毫无文化记忆的“小白”读者涌入,“抄袭”对他们并不构成困扰——这些年里韩剧已经发生太多起车祸,产生了太多的植物人了,你可能慢慢醒悟,再看到植物人不是找纸巾而是爆粗口,但你的弟弟妹妹们刚刚注册了人生中第一个视频网站的账号。

然而,相似的原型模式,不应该推出雷同的情节,情节相似,即为抄袭。这就像你我都有骨骼,但除非你克隆我,否则长相应大有不同。金庸小说的原型也很相似,比如屌丝成长记,比如一男多女,比如洞窟奇遇,但老先生不断翻出新的故事,这就是大众文学的大家。琼瑶与于正所争执的“偷龙转凤”,既是原型模式,也涉及到情节构成。笔者不好妄下结论,但琼瑶一方只要对比双方的相似之处,一条条列下来,还是可以辨别的。

怎么辨别?笔者举个例子,古龙名著《陆小凤》之《银钩赌坊》篇,陆小凤和他的小伙伴要从七个人中判断出谁才是大BOSS,分别是佩剑的、玩暗器的、修指甲的、搬箱子的两条大汉、紫衣少女、中年妇人;而在郭敬明的《幻城》中,卡索和小伙伴也要从佩剑的、用毒的、修指甲的、弹琴的、一条大汉、中年妇人、捶腿婢女中找到所谓的太子。当然,你可以说古龙用两条大汉搬箱子,而郭敬明让其中的一位弹琴去了,这不叫抄袭,这就是于正所说的“梗”吧。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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