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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要创造“复杂外交”模式

2014-04-30刘迪

新民周刊 2014年16期
关键词:邦交正常化中日关系

刘迪

最近几个月发生的对日民间索赔事件,引起日方高度紧张。2月27日,37名二战期间被掳劳工联名向国内法院提诉,要求加害日企赔偿,3月19日国内法院受理。4月15日, 700余名二战期间被掳往日本的中国劳工及遗属联名向国内法院提诉,要求加害日企认罪赔偿。4月19日,上海海事法院在国内某港扣押日本一家公司轮船,理由是该公司未对法院赔偿令做出回应。这些动向,在日本引起震撼。日本媒体忧心忡忡,表示担心这种动向波及其他日本在华商企。

中国民间对日战争索赔,起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最初,中国民间受害者均通过日本代理人,向日本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但是今天,中国受害者开始向中国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请求,而中国法院不但受理,已经开始强制执行。这在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史上尚属首次。日本舆论认为,这与安倍参拜及中日关系恶化有关。

4月21日上午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说,中国扣押日本轮船事,“可能从根本上动摇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精神”。应该说,菅义伟所说的“邦交正常化精神”的动摇,不是因为民间受害者对日索赔造成的。而是最近一段时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形成的“1972年体制”遭到挑战。这种挑战,动摇了“1972年体制”。 所谓“1972年体制”,就是中日邦交正常化时,围绕中日间存在的领土、历史等问题双方达成的共识。近年围绕钓鱼岛问题、参拜问题,两国达成的1972年共识已然无存。前述索赔案例,正是在“1972年体制”松动的前提下发生的。

应该说,如果仅是“1972年体制”瑕疵问题,那么两国外交当局,还可以通过协商、交涉弥补这种瑕疵,但是在中日关系大环境恶化时,这种瑕疵可能无法通过外交当局交涉做出弥补。从现实状态观察,中日既非敌国,但也不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那种状态的友好国家。中日关系处于“非战非全面友好”状态。当今中日关系,成为世界最复杂的大国双边关系。中日关系,正在错综复杂中推移,双方既斗争又合作。

中日官方高层交流,自前年日方购岛后已停止。经贸交流、民间交流、观光往来、学术交流仍在继续。但近年中日贸易增长已陷入停滞甚至下降,日本对华贸易序位退至第5位。此外,双方前往对方国家的留学人数下降,彼此成为最不喜欢的国家之一。这是中日关系的现状。

在这样一个时代,中国外交需要高度技巧。对两国来说,打开目前“僵持”尚需时日,但“维持”与“促进”并非完全不可。那么,中日外交需要在“僵持”、“维持”与“促进”三个方面做出高度平衡。

在政府高层接触方面,中日已陷入僵局。但在非政府层面的人际交流,双方仍要“维持”。现实中,中日双方都在展开相当程度的非政府层面交流。4月上中旬,胡耀邦之子胡德平访日,与日本朝野密集会面。5月,将有一批日本国会议员密集访华。这些动向表明,中日双方在非政府层面,还有很多人仍然意在克服超越两国政府关系的僵局。

另外一个方面,在全球化时代,不论中国或是日本,彼此都有经济往来需要。尽管中日双方政治交流陷入僵局,但经贸往来却依然不断。在这个方面,尽管日本政府不断构筑“中国包围网”,但日本企业,仍在热心投入中国市场。笔者以为,两国经贸领域的交流,仍然需要“促进”。

4月21日菅义伟说,中国法院扣押日本商船“可能导致在华日资企业萎缩”。笔者以为,从博弈角度看,中方不可能没有事前评估这个问题的后果。更重要的是,中日经贸关系不会因一起法院判决,而导致迄今40余年来的努力崩盘。

今天中日外交必然是复杂的。在这样一个复杂的时代,需要高度的外交技巧。我们希望在中日外交领域,创造一种复杂外交模式,以应对目前中日关系的复杂局面。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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