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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官赖』成为诚信建设绊脚石

2014-04-29

现代阅读 2014年10期

前段时间,华东地区的一位民营企业主自寻短见,所幸抢救及时挽回了生命。走上绝路的原因,是当地政府拖欠工程款,他因此背负了几百万元的高利贷。

这位企业主的遭遇并非个案。最近,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政府拖欠工程款现象有所抬头,“官赖”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长期拖欠债务,有的“新官不理旧账”,有的玩起资金“躲猫猫”,致使法院的还债判决书俨然成了“法律白条”。

“国以诚立心,人以诚立身”,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风向标,政府部门应当是整个社会诚信建设的引领者。如果政府诚信出现危机,作为社会的管理者,不仅让政府管理中的成本增加,更容易引发群体仿效的社会消极作用,危及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

“官赖”现象长期存在,本身就是消解诚信价值的负能量,也是社会诚信文化缺失、诚信体系建设滞后的一个突出症候。前不久,国务院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了四大领域34项重要任务,其中政务诚信居四大任务之首。从这个意义上说,治理“官赖”,正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迫切之举。

“官赖”现象之所以成为顽疾,还有一个重要症结就是失信成本太低,失信者付出的代价太小,守信者往往成为受害者,屡屡导致“老实人吃亏”的结果。这种约束激励机制的扭曲,必然导致整体诚信水平下降。所以,治理“官赖”,建设诚信体系,需要从改变约束激励机制入手,让守信者畅通无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进而言之,加强诚信建设,关键在于制度化,为政府部门量身打造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制度笼子”,为政务诚信建设提供常态保障。

(摘自《人民日报》 本文作者:贾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