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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三则

2014-04-29

早期教育(教育教学) 2014年10期

浙江幼儿园等级评定出新规 每四年重新复核一次

浙江省教育厅日前印发新修订的《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等级幼儿园每四年重新复核一次,对复核不合格者作出限期整改或降级处理。其中,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或者经查实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违背师德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降级1年。

《实施办法》规定,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负责评估,分级认定发证:三级幼儿园由县(市、区)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二级幼儿园由设区的市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一级幼儿园由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评估院组织评估,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并核发等级证书。全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分为“一级幼儿园、二级幼儿园、三级幼儿园”3个等级,各等级综合反映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各地不得在幼儿园等级名称前冠以“省”或“省级”,幼儿园等级证书(牌)落款署认定单位名称。

此次浙江省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还将教师持证率作为幼儿园申报等级的“硬杠杠”。其中,申报一级幼儿园,专任教师须100%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申报二级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比例不得低于90%;申报三级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比例不得低于80%。从2014年开始,浙江省教育厅将委托省教育评估院分批对历年认定的一级幼儿园重新审核认定发证。(来源:浙江省教育厅网站)

厦门加强民办园评估管理

近日,厦门市出台《民办幼儿园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全市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经过年检(新办园除外)的各类民办幼儿园,今后每年都要接受一次区级评估。民办幼儿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评估不合格:园舍无建筑质量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园舍不坚固或出现危房;教职人员中有慢性传染病或精神病患者;当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主管部门要求和指导,擅自组织幼儿集体服药;乱收费、克扣幼儿伙食费,或者幼儿伙食费、教玩具购置未向家长公示;财政下拨的补助经费无专款专用;开设或变相开设有偿兴趣班、特长班、培训班。不合格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评估结果将与收费、奖惩制度挂钩:一是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协同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根据评估定级结果,指导各级民办幼儿园依据等级确定收费标准;二是将民办园评估结果作为专项拨款、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每年评估成绩优秀的民办幼儿园进行表彰奖励。

(来源:《厦门日报》)

广西试点“1+X”办园模式缓解“择园热”现象

日前广西教育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试点办法》的通知,正式启动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试点工作,拟通过集团化办园的各种模式,缓解“择园热”现象。

今年起广西将探索集团化办园的新模式,由龙头幼儿园作为总园,带动一批潜力园作为分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逐步提升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的整体水平。集团的构成采用“1+X”的方式:“1”为一所市级以上示范幼儿园,作为一个学前教育集团中的龙头园;“X”为若干所潜力园,作为学前教育集团中的分园;每个集团包括两所及以上分园。

集团办园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自办分园模式,即“龙头园+自办分园”模式,龙头园可通过租赁、股份、收购、承办等方式自主开办两所以上分园,实行总园长(龙头园园长)负责制;二是加盟分园模式,即“龙头园+加盟分园”模式,由龙头园吸纳两所以上具有发展潜力的幼儿园(含新建幼儿园)组成集团,分园需以缴纳加盟费的方式加入集团;三是混合分园模式,即“龙头园+自办分园”或“龙头园+加盟分园”模式相结合,形成学前教育集团。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其他形式的集团化办园模式。■(来源:新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