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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申克的救赎》引发的法律思考

2014-04-29孔佰洪李雪

2014年1期
关键词:肖申克的救赎肖申克救赎

孔佰洪 李雪

摘要:《肖申克的救赎》是以法律的自由公平正义为视角,讲述肖申克被冤入狱到通过越狱的形式重获自由的故事。其被冤入狱有其时代背景,但从肖申克的越狱行为表现了人类崇尚自由和追求公平正义的崇高理想。迟来的正义虽然使肖申克重获自由,但却使肖申克被排除在社会之外,纠其主要问题仍旧是法律问题。

关键词:肖申克;救赎;正义;法律思考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描述的是在一个信仰缺失的年代里关于救赎的故事,故事改编自史蒂芬.金的小说《丽塔.海华丝与肖申克的救赎》,以一个名叫肖申克的监狱里发生的事情为故事背景而展开,新囚犯安迪,因为法官的误判被迫来到肖申克,认识了囚犯格瑞德—(一个曾将人内心的希望视为危险信号的囚犯),狱长诺顿是个令人发指的暴力执法者,电影里阴森窒息的监狱,消极被体制化了的罪犯,以及安迪那种在绝望中寻找希望的力量,给我们带来了一次精神的震撼和洗礼。罗伯特曾说:“林中有两条路,你永远只能选择一条…”对于主人公安迪来说,肖申克监狱里上演的血腥、暴力、黑暗,尤其是被体制化的老布绝望的自杀,让他对生命有了自己的新的选择,那就是心懷希望,不懈努力,脱离罪恶,创造新生。主人公安迪靠着逼人的勇气,惊人的毅力,超人的智慧,顽强的对抗着司法的腐败,最终拯救了自己,拯救了朋友。作为一个法律人,影片带给我的除了心灵上对信仰对生命的拷问外,更多的是对我国现在司法体制的建设进行深深的反思。

一、造法易,执行难

影片带给我们反思是多方面的,每一个角色的安置,每一句台词都是对生活和现实法治辛辣的讽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目前法治建设中最重要的任务。我们的社会应该是个追求法治的社会,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法律应该将公平正义作为永远追求的目标,而在一个法治的国度里,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但是影片中海利的暴力,典狱长的腐败,以及三姐妹挑衅,这些对民主与人权血淋漓的践踏,让我不由得想起一位学者曾说过的一句话“法律是好法律,不要让执行的人让他变了味。”如何在21世纪文明和法治的国度里,避免更多“安迪”悲剧的重演,这才是我们司法建设中需要反思和叩问的?当知情囚犯汤姆,这个唯一可以证明安迪无罪的证人,也被为了自己私欲而敛财的典狱长无情的杀害时,此时作为一个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说是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都会为此而感到愤恨。因为这是对法治的践踏,更是对生命的践踏。“只要我在肖申克当狱长一天,你就得继续呆在这里”这是诺顿狱长对安迪申请再审时赤裸裸的压制,是将个人权利无限放大的嚣张表现,完全无视法律之上的司法理念。有意思的是,这样一个践踏法律权威的刽子手,却虚伪的把自己标榜为美国国家司法公正的象征,影片超现实的手法,极大的对国家的公权力和法治做出了讽刺。因此如何保证权利正当的执行,如何让公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做好法治的监督工作,这是影片带给我们的深层次思考。联想到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曾指出,向贪污腐败“亮剑”不妨让权利“裸体”,导致政府腐败的根源在于权利监督失位,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一定要重视权利的监督,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二、携手共进,拒绝体制化

影片中有一个镜头,笔者很受触动,那就是当垂垂老矣的囚犯布鲁斯,被假释出狱的时候,他一个人茫然的走在马路上,打量着身边这个陌生的世界,眼神中闪烁着惊恐和迷茫,以至于当他来到车水马龙的红绿灯路口时,不知道怎么过马路,因为在肖申克里没有红绿灯,也没有大马路,更没有现实的自由,50年的监狱生活,已经将他的生活习惯完全滞留在了那个封闭的肖申克里,布鲁斯已经被体制化了,他变得只能适应狱中的生活,所以才会出现他故意刺伤自己的同伴,故意再次犯罪,只为了能留在监狱,这样一个看似荒唐却并不荒唐的结果,布鲁斯在给格瑞德和安迪的信中,曾悲哀的写到:“当你用一辈子的时间去适应一种生活,而突然改变没有朋友,一切都是新鲜和未知,但你却已经疲惫无法适应的时候,你也会选择长眠”。是的,这是体制化的悲哀,也是我们狱政司法中欠缺和需要改善的地方,而不让老布的悲剧重演,就要重新考量我们的监狱司法体系。社会从来都处在不断的变化中,知识更新,科技力量的介入,都使我们的社会保持着进步的势头。不去了解,自我封闭,是注定要被社会所淘汰的;而监狱是个特殊的地方,他所受众的对象不是别人,而是曾经触犯法律的囚徒。一方面为了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要对他们错误的行为进行处罚,使囚犯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另一方面,还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和保障犯人应有的合法权益,因此这就需要我们的司法实践中,不能机械的呆板的,只知道执行法律,还应当将囚犯本身的生存发展与现实的世界联系起来,不能与社会的发展脱轨。包括后续犯人重返社会后,能不能适应现实的生活,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提前做好的预防工作。

三、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西方有句法谚:“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虽然影片最后结局是主人公安迪和朋友格瑞德一起在海边,划着游艇,在蓝天下享受着自由的乐趣,但是笔者觉得这个自由对于主人公安迪来说,代价未免太大了,一个无罪的人,本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却默默的在肖申克的监狱里服刑了30年,人生不过短短几十载,30年对于一个人来说,这意味着什么,我想笔者不说大家也知道这这其中的分量和意义。虽然安迪最终靠着自己顽强的毅力,聪明的才智拯救了自己,拯救了同伴,但是我想说的是,囚徒里不是每个人都是安迪,不是每个人都对生命有那么强烈的渴望,不是每个人都有安迪的聪明和才智,格瑞德曾说:“在肖申克,希望是个危险的东西。”瑞德之所以这么说,在于他对监狱里的血腥、暴力和黑暗早已经司空见惯,而老布的死更加让他坚定的相信,被体制化了的自己是不能燃气对生命对自由的渴望的。所以我们要避免类似安迪这样的冤假错案的发生,在司法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注重证据优先原则,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能做无罪推定的有罪判决,只有这样,人权才能得到保障,法律的公平正义才能真的实现。

四、结语

纵观影片,典狱长的腐败,安迪的错判入狱,以及老布鲁斯悲凉的辞世,瑞德的改过,还有那个不起眼的,刚进监狱第一晚就被暴力执法者海利剥夺了生命的胖子,所有在肖申克监狱上演的一幕幕都值得我们反思,在貌似完善的法律体制下,依然存在着腐败、不公。但愿这样的悲剧不会在司法实践中上演,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性的光辉照耀在每一个囚徒身上,让法律的公平正义真正得以实现,这是笔者的愿望,也是每一个司法工作者的愿望。(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 贺卫方译: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法律出版社(第一版)

[2] 黄风译: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一版)

[3] 蔡定剑:《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一版)

[4] 强世功著:《法律人的城邦》,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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