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2014-04-29彭小云
国土资源导刊 2014年11期
彭小云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为确保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补充耕地质量等级必须等于或高于建设占用耕地质量等级,占用水田必须补充水田。对因受客观条件限制,确实无法直接开垦水田的,可采取“补改结合”的办法,即开垦与占用水田数量相等的旱地,同时将数量相等的具备改造水田条件的已有旱地改造为水田,从而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占水田补水田。采用“补改结合”政策限于省或市州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项目,且改造水田的资金必须是耕地开垦费或除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外的其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