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P2P网贷平台的征信和信用风险的控制
2014-04-29陈曦计兴辰
陈曦 计兴辰
【摘要】互联网在21世纪进入了Web2.0新纪元,互联网与现代金融业务创新交融,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运而生。近期人民银行下发通知,在新增小额贷款公司与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正式征信系统的监管对象的同时,却将网贷位列其外,征信缺失的窘境将导引P2P网贷行业何去何从将成为摆在我们眼前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致力从我国P2P网贷平台的发展现状为出发点,对其在征信和信用风险的控制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对采取何种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提出见解和阐述。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平台 运营模式 征信 信用风险
一、P2P的风险管理和征信
随着网贷平台不断发展,各个公司推出的贷款项目以及配套的征信方式也正在不断相互借鉴趋同发展,这里选取三种运营模式下最具代表性的企业以及每个企业最优特点的征信与信用风险控制方法进行列举比较。
(一)无抵押无担保模式——以“拍拍贷”为例
国内这种运营模式的网络借贷平台以“拍拍贷”为代表,属于单纯的网络中介平台。借款人进行借贷时,平台对借款人的资料进行信用审核,审核通过,为借款人发布信用贷款标。仅仅有中介平台而没有担保责任,违约损失由投资人承担。
拍拍贷采用多重手段强化用户的信用管理技术。其中有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NCIIC)i共同构建的信用信息库。此外还有SNSii社交关系认证。这些信息构成了拍拍贷用户信的重要数据支持。一旦客户出现违约,拍拍贷会根据协议,在罚息的基础上对客户的资料进行网络曝光。
(二)无抵押有担保模式——以“红岭创投”为例
对于红岭创投,投资人一旦认证便可享受垫付本金制度,这便对其风险的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有效保证资金安全监管,11年底与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约合作。12年建立子公司--深圳可信担保有限公司,为为交易双方提供担保借款服务并提供信息咨询。控制信贷规模也是红岭创投控制风险的策略之一,借款人数量与核查难易程度以及新项目的风险程度直接挂钩。红岭创投还分别设有风险控制部门及强化资金催收部门,用以有效地控制风险。
此外鹏元征信作为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业界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对于未列入央行征信系统的P2P网贷平台而言,是降低信用风险和征信成本的又一选择。
(三)有抵押有担保模式——以“宜人贷”为例
整个宜信公司采用世界最先进的理念模式,为小额借贷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平台。自有信用数据对于P2P网络信贷公司而言是核心竞争力,依托于宜信公司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下的强大数据库,宜人贷最大限度的确保了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具有其他P2P网络平台所不具有的优势,成为其吸引无数投资用户的最大特点。
二、P2P征信与风险管理的实务及作用
(一)P2P征信与风险管理的作用
1.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从经济学角度上看,对于大多数普通投资人而言,P2P网贷平台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鉴于P2P平台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人,且大多采取招标的方式将投资人的资金分散给多个人的特殊性质,要求投资者对多个融资人的还款能力,经营能力做出准确的评估,这对于投资人来说具有极高的技术性和专业性要求。事实上,对个人信用情况的评估要考虑的因素往往比对企业信用评估更复杂和全面,对于普通投资人来说,获取相关信息的渠道非常有限,使得投资人在选择P2P网贷平台的时候不能对其中的各户群体信用水平做出有效评价。在确立借贷关系后,承担着很大的信用风险,一旦发生违约,投资人将自担风险,这无疑将抑制网贷平台的发展繁荣。然而任何征信手段和防范措施都无法完全避免违约情况的发生,在此情境下,P2P网贷平台的征信和信用数据的收集将成为保护投资人的重要手段。
2.促进我国征信市场的发展。事实上,对于大多数P2P投资人而言,他们对个别P2P网贷平台的选择是基于对该公司在整个行业的信誉所做出的,尤其是评估个别融资人资信能力有困难的前提下。这为网贷平台提升自身的征信和降低信用风险的能力提供了动力。为各网贷平台提供了一个良性竞争的平台,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必定要淘汰不良的市场参与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洗牌,存活下来的P2P网贷平台将更具有竞争力和可信度。
3.促进了征信产业的创新发展。如前所述,由于P2P网贷征信方式和控制信用风险的流程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限定,自主性较强,所以很多平台都在借鉴银行传统征信方式的基础上,结合网贷平台的特殊性,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摸索并发展出一套符合自己经营特点的征信方式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虽然央行征信的不开放为整个P2P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但所谓更大的危机常常意味着更大的机会,第三方征信机构借此机会得到了发展,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征信资源不足给P2P网贷平台带来的问题,其征信系统也得到了国家技术部门的认可。成为了P2P网贷平台的又一可靠信用来源,为我国全方位征信体系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P2P征信与风险管理的不足
任何事物都有其发展的双面性,对于在中国刚刚起步的P2P网贷行业而言,其征信与风险管理不仅具有前述的优点,更多的是其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
1.一旦客户违约,成功追讨和赔付仍存困难。相对较高利率收益,是P2P网路借贷平台能够得到发展的核心动力。然而对于网贷平台上逾期资金的追讨,成功概率却非常低,作为小额资金聚集的活动平台,P2P网络平台不得不考虑到债务追讨成本与逾期金额之间的比,一般情况下,追讨会花费网络平台大量的人力、时间和资金成本,最后效果仍无法保证,一般情况下在可控范围内的资金,网贷平台干脆放弃追讨,自行垫付。
然而对于垫付资金而言,其本质也令人堪忧。根据2001年财政部颁布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过10倍。然而行业现实却是,增加注册资本的寥寥无几,更多的网贷平台仍在潜在的高风险下持续运营。单一违约事件也许就整个公司而言无足轻重,但大规模的违约风险一旦发生,平台的运营基础将难以维持。
2.部分征信办法及信用风险控制手段合法性、可行性有待考察。近年来,各个P2P网络平台在征信方法和风险控制上做了很多的尝试。网络作为一个公开的社交平台,在信息发布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于是各大网贷平台都在服务协议中增添了“曝光协议”,然而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项协议存在侵犯个人隐私的重大争议,可行性有待考察。
另一方面,就拍拍贷率先自引进的美国SNS社交关系认证技术而言,该项技术在国内尚属起步阶段,以网络用户的社交记录为数据基础进行信用分析需要很强的技术支持,虚拟空间信息的获取和发布真实性都有待考察。如果希望此项技术得到发展和普及,首先要有一个真实,有序的网络信息环境作为支撑,而对网络信息的有效管理,一直以来都是困扰世界的难题,因此,现在开发SNS社交关系认证,可靠度也会大打折扣。
此外,托管业务的开展也遇到一定困难。事实上,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由于网络借贷平台的资金规模与银行需要承担的相应审核和监管的成本并不成正比,截止到目前,全国范围的网贷平台资金又商业银行第三方托管仍没有实现。这也成为了投资人与网贷平台建立信任关系的一道阻碍。
3.对于P2P网贷平台的根本定位不甚明晰。事实上,相对于P2P网贷平台在征信和信用风险控制上所起到的作用的言,对其定位分析的不足更值得我们注意。几乎所有P2P网贷平台在风险控制上所做的努力,都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保证投资人的权益,然而这就无法避免的涉及到了一个一直困扰业界的深层问题——P2P网贷平台的定位问题。此问题不解决,不仅无法保证平台参与者的权益,还将存在违法操作的风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种种现象表明,市场对P2P网络借贷的定义正在日益模糊和异化。P2P网贷平台利用了期限和资金的错配,正在滑向金融监管的灰色地带,甚至有成为“影子银行”的风险。
其实,就央行未将P2P网贷平台并于征信系统来看,央行对该行业仍持观望态度,无论从用户规模、覆盖地域还是信用数据的容量来看,P2P的信用数据都具有很大的价值,然而央行并没有因此而将其纳入征信系统,P2P定位不清是其根本原因。一旦迈入正常轨道,征信和风险控制的难题也将得到很大改善,所以一切问题的根本来源于P2P网贷平台作为金融创新其结构设计的本身及金融监管机构对它的态度认定,在界定和监管未明晰之前,P2P仍将有很长一段时间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
三、对我国P2P征信与风险管理提出的改进意见
(一)监管空白的填补只是时间问题
在目前国内的法律体系里,关于民间借贷只有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对借贷利率的规定,即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然而在监管方面,P2P网贷行业面临的仍然是空白。第一,对于从事运营网络信贷服务平台的公司没有注册资本的硬性门槛,导致该行业内良莠不齐;第二,对于行业缺乏有效的政策框架和行业规范。现如今,整个P2P行业都在等待规范其运作和发展的监管定位,此定位何时明晰,将如何明晰,不仅关系着P2P网贷平台对于征信和信用风险控制能力的改善,更关系着其未来发展的走向问题。一旦明确的定位出台,整个行业将面临着重新洗牌的局面,一些踩在监管灰色地带经营的机构将无法继续存活。对于整个行业也将是一个不小的震荡。行业定位与监管只是时间问题,企业不能够抱以侥幸态度。所以,如何利用好这段监管空白期,积极转型,努力在监管体制未出台前做好自我完善,成为摆在各P2P网贷平台面前的重要课题。
(二)成立行业自律性组织,完善社会监管
面对行业潜在的巨大风险,我们亟待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来解决全行业规范化的问题。行业自律是有效的社会控制方式之一,在政府监管尚未明晰的前提下,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管将成为连接企业和市场重要的桥梁和纽带。首先,要加快成立行业自律性组织,制定行业发展规则和服务规范,规范网络借贷平台行为,避免不合理竞争,提高借贷服务质量。其次,建立合理的“经济壁垒”,适当提高网络借贷平台的成立条件,规范行业竞争,使资质更好,管理更卓越,信誉更好的网络借贷平台得到更好的发展,快速建立规模优势。此外,还要加强其他非官方组织的合理监督,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合理规范网络借贷的财务会计行为和法律行为,保护交易者的合法权益
(三)实现行业内部信用信息的互换和沟通,构建统一的征信网络
目前各P2P网贷平台征信手段各异,没有达到行业范围的信用信息共享,这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信用信息调查和收集的社会成本,甚至导致各大P2P网贷平台会抢占资源并封锁信用信息的局面,在行业内部形成了恶性竞争,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据此我认为,各企业都应当为行业征信体系的建设贡献一定的技术和人力成本,使得整个行业的征信体系能够融合众网贷平台的优势形成一个稳定的网络征信平台。建立此征信平台的前提就是如前所述的行业自律组织,通过组织准入条件来控制内部企业的资质,签订内部流通协议,自动淘汰不良企业利用该平台窃取客户信用信息,这样不仅实现了客户信息隐私的保护,也降低了整个行业征信和控制信用风险的成本,而最大的好处还在于,淘汰不良企业,提升整个行业的信誉度。
四、结语
P2P网贷平台,虽在个人征信和信用风险的控制上都做了积极地尝试和努力,取得了成绩,但更多的是暴露了问题。根本原因是其作为金融创新产业而不得不面对的发展瓶颈。金融创新在提高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的同时,增强了整个行业的不确定因素,任何一个金融创新都需要经历时间的检验和行业自身在实践中的不断完善才能使其成熟和稳定下来。只要处理好对P2P网贷平台的定位和监管问题,再去改善征信和提高对信用风险的控制问题,相信会容易得多。
因此,我们在呼吁监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应措施、稳定网络金融行业、给P2P网贷平台参与者信心的同时,也要加强行业本本身的自我约束。征信工作仅靠一个企业或一种渠道技术是无法完成的,降低信用风险的唯一途径,就是集合全行业之力,形成行业规模效应。只有行业信誉得到保证,企业才可能发展,才可能在金融市场中争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注释
{1}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是于2001年3月27日成立的事业单位,负责建设管理和运营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为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提供全国公民身份信息服务。
{2}全称Social Network Site,即“社交网站”或“社交网”。社会性网络(Social Networking)是指个人之间的关系网络,这种基于社会网络。
参考文献
[1]银监会下发的《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Z](银监办发〔2011〕第254号).
[2]王光绿.P2P小额贷款客户信用风险控制探析[J].投资与合作,20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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