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管理与现金股利政策
2014-04-29刘秀莉
【摘要】本文以2005~2012年间2049个中小板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中小板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现金股利政策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与现金股利政策之间存在显著地负相关关系,即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越低,相应的现金股利分配力度与现金股利分配倾向都会越高。
【关键词】盈余管理 现金股利政策 中小板上市公司
一、引言
现金股利政策是上市公司将公司经营中的盈余部分,以现金的形式分配给公司股东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一方面现金股利政策具有信号作用,可以证明公司在过去一个会计年度中的经营状况良好,不但不存在较大的债务问题,还存在足够的盈利可以进行分配;另一方面说明公司未来发展的势头也是良好的,有足够的现金流保证发展,不需要将更多的现金留在“口袋”中。可见,一旦上市公司分配了现金股利,就意味着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状况。但是,上市公司有一种良好的发展状况仅仅是“纸面”的,这就是公司盈余管理操弄之后的经营业绩。当上市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欠佳,而却需要较好的账面利润时,就会进行盈余管理,而表现给证券市场一个相对较为良好的数字。但是这种表现出的良好却不能够支撑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营以及发展。也就是说,虽然账面表现出的经营状况良好,但是却没有足够的实力去发放现金股利。
本文选择利用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样本进行实证分析,意图发现中小板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现金股利政策之间存在的相关关系。
二、理论分析
对于中小板上市公司而言,由于企业多属于家族性企业,因此公司大股东实际多为企业的“自家人”,这就意味着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更多是流回到自己手中。而且由于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很多管理层成员同样是“自家人”,因此通过盈余管理创造公司良好业绩的意义就较主板上市公司小了很多。因此,本文提出相应研究假设:
研究假设:中小板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现金股利政策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三、研究设计
(一)实证检验模型
根据本文设计的研究假设,设定相应的实证检验模型:
Div=α1DA+α1ln(Size)+α3Debt+α4ROA+α5H5 (1)
在(1)式中,本文将根据被解释变量的不同设定不同的回归模型,当被解释变量为现金股利分配力度时,则为普通最小二乘法回归,而被解释变量为现金股利分配倾向时,则为二元选择回归模型,而解释变量也将根据本文变量设计分为盈余管理具体值与盈余管理绝对值进行衡量,本文实证检验使用软件为计量软件EViews8.0。
(二)变量解释
根据(1)式,本文相关变量具体解释为:
被解释变量:现金股利政策(Div)。根据已有文献以及现金股利政策的特征,本文将现金股利政策指标分为现金股利分配力度指标与现金股利分配倾向指标:
现金股利分配力度(DivP):以中小板上市公司分配的每股现金股利值进行衡量;
现金股利分配倾向(DivT):以中小板上市公司是否分配现金股利的行为设计虚拟变量进行衡量,若当年度中小板上市公司分配了现金股利,则DivT=1,否则DivT=0;
调整现金股利分配倾向(DivAT):邓建平和曾勇(2005)认为部分中国上市公司分配现金股利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迎合政策需要,而并非是希望将收益分配给股东,因此本文参考其设计的指标,将上市公司分配每股现金股利值小于或等于0.05元的行为视为未分配行为,即若当年度中小板上市公司分配的每股现金股利值大于0.05时,则DivAT=1,否则DivAT=0。
解释变量:盈余管理(DA)。根据已有文献的设计方法,本文参考Dechow(1995)设计的Jones修正模型,构建盈余管理实际值指标与盈余管理绝对值指标:
盈余管理值(DA)是由经上期总资产调整后的应计利润总额(TA)与经上期总资产调整后的不可操纵性应计利润总额(NDA)相减所得:
DA1=TA1-NDA1 (2)
其中,TA值是由经上期总资产调整后的净利润(NI)与经上期总资产调整后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值相(CFO)减所得,而NDA则是无法直接通过公司财务公告取得的,是需要计算所得,具体计算公式为:
(3)式中,ΔREV为经上期总资产调整后的营业收入变动值,ΔREC为经上期总资产调整后的应收账款变动值,PPE为经上期总资产调整后的固定资产,INTAN为经上期总资产调整后的无形资产,A为上期总资产,而α为需要估计的数值。为求得(3)式中α的具体数值,从而构建下式的回归方程式:
(4)式中的相关变量解释与(3)式相同,而其中的β系数值则为(3)式中α的值。
另外,Warfied et al(1995)认为应计盈余管理的绝对值可以更好的衡量公司的实际盈余管理程度,因为绝对值忽略了公司管理的某些目的而进行的负向盈余管理行为,因此本文进一步选取盈余管理绝对值指标,即|DA|。
控制变量。本文参考Fama and French(2001)的研究,加入以下参考文献:
资产规模(ln(Size)):以中小板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自然对数衡量;
资产负债率(Debt):以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指标衡量;
资产净利率(ROA):以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资产净利率指标衡量;
股权集中度(H5):以中小板上市公司的Herfindahl_5指标衡量。
(三)数据选择与删除
中小板上市公司于2004年6月在深圳证券市场开始交易,本文以中小板上市公司为原始样本,并对某些特殊样本进行了删除,最终本文得到2005~2012年间中小板上市公司的2049个样本,其中2005年34个,2006年45个,2007年97个,2008年189个,2009年256个,2010年304个,2011年505个,2012年619个。
四、实证结果分析
表1 中小板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统计
表1为样本年度内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状况。整体来看,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并不高,变量DA的均值为0.007,而|DA|的均值为0.066,这两个指标的均值都远小于主板上市公司的基本状况。而从各年度状况来看,在2005~2012年间,其中一半年度内中小板上市公司具有负向的盈余管理行为,而其余一半的年度内具有正向的盈余管理行为,而且近年来中小板上市公司呈现出正向的盈余管理倾向。而从盈余管理的绝对值状况来看,中小板上市公司各年度的盈余管理绝对值的波动并不大,2007年绝对值最大为0.074,2012年绝对值最小为0.055,这其中的差距并不大,可见中小板上市公司中并未出现较大程度与较大波动程度的盈余管理现状。
表2 中小板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统计
表2为样本年度内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状况。从变量DivP来看,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平均每股现金股利值为0.132,这一数值相对高于主板上市公司的基本状况,可见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水平较高,而变量DivP的最大值出现在2011年,为0.156,最小值出现在2007年,为0.087元,各年度的每股现金股利值的差距并不大。从变量DivT与DivAT来看,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平均现金股利分配倾向为0.787,表明有近八成的中小板上市公司分配了现金股利,而调整分配倾向为0.611,表明有超过六成多的中小板上市公司分配的每股现金股利值是超过0.05元的,其中有约一成半左右的中小板上市公司分配的每股现金股利值是在0.05以下,是为了满足证监会配股要求而分配现金股利的。从各年度的状况来看,变量DivT与DivAT的波动状况较为平稳,并未出现较大的异常状况,但DivT与DivAT之间的差距却有逐年递增的趋势,这说明分配每股现金股利值小于0.05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数量有所增加。总体来看,中小板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现金股利政策状况,中小板上市公司中具有高的现金股利分配倾向,同时具有高的现金股利分配力度。
表3为样本变量相关性检验结果。可以看出,被解释变量盈余管理与解释变量现金股利政策之间存在单向的负相关关系,而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以及控制变量与控制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值并不高,这就表明变量间并不存在共线性的问题,样本变量间并不存在多重共线性的问题,因此后文的实证结果是可信的。
五、研究结论
从实证检验的结果来看,被解释变量盈余管理与解释变量现金股利政策之间均存在显著地负相关关系,可见一旦中小板上市公司操弄了较高程度的盈余管理行为,就会影响其现金股利分配的政策。
参考文献
[1]黄桂杰,王洪会.上市公司股利分配中的盈余管理初探[J].当代经济研究,2002,(10):59-62.
[2]彭江平,郑琦.盈余管理对股利政策影响的实证研究[J].统计教育,2007,(3):54-57.
作者简介:刘秀莉(1979-),女,重庆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系,讲师,研究方向: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