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舞蹈审美特性
2014-04-29李忠明
李忠明
[摘要]舞蹈是以经过提炼加工的人体动作作为主要表现手段,运用舞蹈语言、节奏、表情、构图等多种基本要素,塑造直观的动态的舞蹈形象,表达人的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形式。
[关键词]舞蹈;审美特性;人体动作;舞蹈语言;舞蹈形象
有人把舞蹈与音乐共同归为“表情艺术”一类,这说明舞蹈与音乐都是以抒情性为主要审美特征的艺术。事实上的确如此,舞蹈的抒情性确实是显而易见、不容置疑的。对此,古今中外的许多艺术家们都已经达成共识。我国汉代的《毛诗序》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就把人类表达情感的方式与手段分为语言、感叹、歌唱、舞蹈四种,这四种是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层层递进的,舞蹈虽然是“无声的艺术”,但它却“此时无声胜有声”,超过所有的语言,成为人类表达情感的最高级方式与最后手段。这其中的奥妙,是值得认真玩味与体悟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舞蹈艺术作品强烈的抒情性就是最为有力的证明。例如《红绸舞》所抒发的热烈欢快之情、《荷花舞》所抒发的奋力拼搏之情、《罗密欧与朱丽叶》所抒发的爱国主义激情、《玉卿嫂》所抒发的爱之悲情、《残春》所抒发的对人生的婉情……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舞蹈艺术的抒情性审美特征,来源于它的本质属性与特殊手段,它通过舞者的形体动作的力度强弱、节奏快慢、幅度与能量大小等等方式,表现出人的丰富复杂、细腻深刻的内心情感。
由此可见,舞蹈是由内在的心动、情动去驾驭外部的形动、体动的,舞蹈的人体,是由内心驾驭的人体;舞蹈的心灵,是由人体外化的心灵。身心一致,表里统一、形体与心灵水乳交融,便构成了舞蹈艺术抒情性的特殊审美特征。
明确了这一点,舞蹈表演就必须以抒情性为出发点与落脚点,把情感作为一条表演中的贯穿线,达到情感表现的至高境界,收到“以情动情”的最佳艺术效果。可以说,舞蹈家与“舞蹈匠”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有情与无情。
形象性也是舞蹈艺术重要的审美特征之一。
舞蹈的个性形象塑造,完全依靠演员的形体动作为实现。舞蹈形家主要是指以舞蹈动作、姿态、表情、造型等手段所塑造出来的人物形象或拟人化的动物形象、植物形象、器物形象等。
舞蹈的形象塑造,是舞蹈抒情性的重要手段。也就是说,要想抒发好情感,就必须首先塑造好形象。例如女子独舞《雀之灵》,就首先塑造出新颖、独特、空灵、秀美的孔雀的动人舞蹈形象,然后才通过这一感人的舞蹈形象抒发出爱大自然的万物、天人合一的美好的思想感情。又如民族舞剧《红楼梦》,也首先成功地塑造出男种技巧动作化为舞蹈形象的血肉。
韵律性也是舞蹈艺术重要的审美特征之一。
所谓“韵律”,原指诗歌中的声韵和格律,是诗歌形式美的重要方面,主要包括音的高低、轻重、长短的组合,音节停顿的数目与位置,节奏的形式及数目,押韵的方式及位置,以及段落、章节的构造,还有平仄、对仗等等。
舞蹈艺术借用“韵律”一词,指的是舞蹈本身也具有一定的美的规律,这种美的规律构成了舞蹈的韵律美。平时人们所说的“舞蹈语汇”,就包含了这种韵律美,也有人称之为“动律美”。
舞蹈的这种韵律美,主要通过它的节奏性表现出来。正如著名舞蹈家、我国“现代舞之父”吴晓邦所说:“‘舞蹈的表情,就是由人的内在感情所表达出来的各种姿态和动作。而‘舞蹈的节奏都是表情上‘人体动的基础。……换句话说,‘舞蹈的表情离开了‘舞蹈的节奏是不可能存在的;而节奏如果不通过表情也不可能表现出来。”节奏,是主客观的统一、也是生理和心理的统一。节奏体现韵律美,韵律美也建立在节奏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