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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里到底谁说了算

2014-04-29

凤凰资讯报 2014年10期
关键词:大政方针审计长国务委员

在中国,庞大的国家机器如何运行,权力是如何通过金字塔一般的系统,人大开会形成的大政方针是怎么在政府里执行下去的。换句话说,就是中国政府里,到底谁说了算。

许多党所制定的大政方针,最终会通过一个个具体“部件”,比如条例与法律来形成国家意志。这需要全国人大通过,也要靠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务院去执行。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其中,副总理、国务委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不过这些分工尚未对外公布,所以笔者也不知道。

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国务院的领导层处理日常工作的,不过它的一把手不叫“厅长”,而称“秘书长”,目前的国办秘书长由国务委员杨晶兼任。党内一个类似的机构是“中央办公厅”,其长官也不称“厅长”,而是“主任”,现任中办主任为栗战书。

国务院决定哪些大事?

事实上,包括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内,它们都只承担国务院交办、授权的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而如果涉及到整个国务院层面的工作——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两种会议各不相同,后者的参加人员是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而前者,与会人员还必须加上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

它们讨论通过的事项也不同,根据《国务院工作规则》,重大事项,由全体会议讨论通过,而重要事项,以及讨论审议法律法规的草案,由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哪些是“重大事项”?来看看上届政府的情况。在这五年工作期间,上届政府共举行八次國务院全体会议。其中五次在全国两会之前,主题都是讨论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另外三次,一次由新一届的国务院宣布领导同志分工和机构设置;另外的两次,分别任命澳门和香港的行政长官。

这些,就是“重大事项”。

相比之下,国务院常务会议开会频繁,一般每周一次。而经此讨论通过的“重要事项”,你可以简单理解为需要国务院决定的、超越各部委专门职责的事项。

部委有具体分管,国务院层面也会开会定夺的,但谁能最后拍板?

和党中央不同,国务院并非实行“集体领导制”,而是“总理负责制”。新华社下属的《瞭望新闻周刊》解释说:“国务院的所有权力集于总理一人”。也就是说,国务院有什么犹豫不决的大事,总理一个人就可以拍板算数,他拥有“最终决定权”。

摘自《壹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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