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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与收入问题初探

2014-04-29史唯

时代金融 2014年32期
关键词:幸福

史唯

【摘要】从古至今人们从未停止对幸福的追逐,但是传统经济学视角下,人们只注重财富的增加而不是快乐增加,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财富的不断积累,人们并没有因此而快乐,作为研究人类行为和目的的经济学自然需要对于人类的幸福进行研究。由此,以幸福快乐为研究核心的幸福经济学便顺应而出。本文首先追溯了幸福经济学的历史渊源。其次,分析了收入与幸福间的关系。最后,得出结论。

【关键词】幸福 幸福经济学 “幸福—收入悖论”

一、幸福经济学的历史渊源

(一)早期幸福经济学

人类对幸福的追求,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他的理论认为,有王者气质的人最为幸福,最不幸的是专制的独裁者。到了18世纪末,传统经济学延续了边沁的观点,认为幸福来自人们所体验的情感的权衡来测量。边沁还设计了一套完整的计算方法来测量个人的情感和社会的苦乐趋势。但是边沁的研究存在一定的问题,他的研究过分注重构成幸福情感要素的量。此后,人们用度量满足主观的客观对应物—国民收入,社会福利函数等来替代,用效用取代了幸福,用序数效论用替代了基数效用论,并假设个人效用大小取决于消费。由此可以得到的结论是,增加收入能够使消费者获得更高的效用,即“用钱能买来幸福”。从而,收入水平的高低被视作间接度量福利水平高低的一个主要指标,即经济的长期增长是所有提高社会福利和减少贫困的经济政策的支撑。从而在经济学的视野中,幸福这个概念彻底地被淹没了。

(二)幸福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的经济增长出现了一个所谓的“黄金时代”,美国的GDP從1945年的2231亿美元上升到1974年的15000亿美元,在战后的30年时间里增长了6倍。随着GDP的增加,美国国民的实际收入显著增长,其物质生活水平也得到极大改善,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幸福感上了。美国经济学家Easterlin发表文章《经济增长能使人更快乐吗?》,提出著名的“幸福—收入悖论”,指出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的提高并不一定会带来相应的国民幸福程度的上升。经济学家才意识到幸福是一种精神层面的主观心理体验,收入只是幸福的影响因素之一。“幸福—收入悖论”的提出引发了经济学家研究快乐和主观幸福感的热情,经济学家们重新将注意力投注到幸福这个主观概念上,并接受心理学的“主观幸福感”概念,将幸福视为“一种好的感觉”,并把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引入经济学中,幸福经济学也俨然自成一家,成为一个新兴的经济学分支。

二、收入与幸福程度的关系

“幸福—收入悖论”是指当国民收入达到一定的水平之后,国民收入与幸福之间不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可以解释为,当经济增长到一定阶段,提升国民幸福感的关键是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需求,即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的提高并不一定会带来相应的国民幸福程度的上升。克拉克等人在2006年所描述的情形中提到:“在影响幸福感的诸多因素中,有两个因素特别引人关注。一是收入与幸福的关系;二是劳动力市场上的地位问题,尤其是失业与幸福的关系。后一个问题目前得到了广泛的认同,比如失业降低幸福感;但是前一个问题至今依然被争论不休。”

经济学家对“幸福—收入悖论”的解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别是相对收入、适应性、收入差距因素、性格因子等。其中,以Easterlin为代表的一大批经济学家,持这样的观点,他们认为,幸福取决于相对收入而非绝对收入,幸福和相对收入指标之间具有及其明显的相关性存在,而与绝对收入水平之间的相关性是非常微弱的。幸福感的增加来自相对收入水平的提高,相反,幸福感的减少来自相对收入的降低。原因是,人是社会人,无法脱离其社会属性,幸福与否取决于人们所处的社会阶层,取决于比别人幸福,攀比心理甚为猖獗,从而人们的绝对收入被贬的微乎其微。试想如果你的绝对收入为年入10万元,而你的邻里或者朋友年入5万元,你会深深的感受到幸福,如果你的邻里朋友年入15万元,或许你的焦虑,怨恨,不平等不幸福感也会随之增加。在这里,还有一个概念,居民幸福感还与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收入差距密切相关,一些专家持这样的观点,收入不平等明显地降低了人们的生活满意度。

另一些专家学者则持另一种观点,收入不平等现象对主观幸福感非但没有影响,甚至还会产生积极的正面力量。在解释“幸福—收入悖论”中,人的本性被一些经济学家们挖掘出来。其中,定值理论持这样的观点,人一生的幸福水平和经济水平并没有多大关系,大多数取决于基因和性格,有一些人天生比其他人更容易快乐和满足更容易获得幸福,人的幸福水平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回到某个固定的水平。适应性理论提出这样的观点,即人的本性积极,这会促使人们去适应不同的环境,不难发现,人们对生活中出现的愉快性的刺激有更强的适应能力。对于收入水平提高带来的愉快和心理满足感,人们通常会很快适应,由此推断,经济物质条件改善对幸福感的影响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最著名的是萨缪尔森的幸福公式:效用/欲望=幸福。在传统经济学假设中,收入决定物质消费水平,个人的物质消费决定效用,经济学中对效用的解释是,人们消费某种物品或者享受服务所能获得的满足程度。即我们可以把分子用收入代替。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欲望的大小决定个人幸福感的强烈与否。当效用给定时,欲望数值越大,幸福数值越小,所以即使效用是一样的,幸福感也因人而异。然而欲望的大小对于每个人的是不同的,现实生活中,对于那些知足常乐的人会比那些贪得无厌的人更容易得到幸福,而有些人,拥有的越多,欲望反而却越大。分子效用的增长被分母欲望的增加所抵消,即收入的增长不会带来幸福程度的增加。幸福经济学为我们解决了一道难题,单靠收入的增长是不能够解决幸福的问题的,只有对自己的欲望合理地加以控制,才能知足而常乐。

三、结论

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认为,幸福感是衡量人生的唯一标准,在过去,一个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需求是生理需求时,经济增长压倒一切,钱确实能买到物质,买到幸福。但是在当今社会,当大多数人的生理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幸福—收入悖论”就出现了。收入并非决定幸福的唯一因素,收入的传统地位已经被幸福经济学的研究成果部分颠覆了。要进一步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需求,提升国民的幸福感,经济增长之外的因素应该被考虑了。幸福经济学家持这种观点,幸福是一种主观的心理体验过程,这种心理体验也可以由健康状况、家庭、职场、性格、年龄、教育水平、文化水平等等因素带来。所有这些非收入因素都能够带来这种幸福的体验。“幸福—收入悖论”问题的解决,正确的思路是认识到经济学解释力的局限性,多学科参与使得幸福经济学问题的研究步伐越来越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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