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公转私”业务潜在洗钱风险及防范

2014-04-29和莉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4年3期
关键词:防范风险

和莉

[摘 要] 随着各商业银行“公转私”业务的发展,金融风险也逐步增大。本文对“公转私”业务潜在的洗钱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

[关键词] 公转私; 洗钱; 风险; 防范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3. 047

[中图分类号] F8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3- 0102- 02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我国金融行业业务规模也在逐渐扩张,在业务交易量与客户规模快速膨胀的同时,各商业银行“公转私”业务潜在洗钱风险愈加凸显。近年来,虽然商业银行“公转私”业务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了便利,但也出现了小型企业和个体户、法人账户和个人账户混用等现象,为不法分子进行转账、提现等非法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应引起高度关注。

1 当前我国对公对私结算账户管理的洗钱风险类型

1.1 对公对私账户之间大额款项划转凸显洗钱风险

自2007年7月起,各商业银行开始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简化了从单位结算账户向个人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的处理手续。《通知》中规定,在单笔交易超过5万元人民币时,付款单位只需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即可,不需要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使企业向个人划款所受的约束大大减少。

在此背景下,公转私大额资金划转的频率和金额呈现大幅度增长态势。由于放开了对单位账户资金划转到个人账户的相关审批手续,各商业银行不再审核资金用途的合理性,不再要求客户提供相关依据,实际上失去了防范洗钱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从而不利于从源头上控制洗钱风险。

1.2 个人结算账户反洗钱监管难度大

当前,有关结算管理办法对个人结算账户的开户数量没有限制,个人只需按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便可开户,再加上个人结算账户开立简单、使用方便,各商业银行监管相对宽松,一些人便在多家银行或在一家银行的多个机构开立多个账户,致使人均拥有的个人结算账户数量较多,使反洗钱监管存在较大难度。

1.3 金融电子化服务存在较大的洗钱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各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规模与数量不断扩大,而且随着近年来金融电子化的快速发展,以银行卡、网上银行为代表的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迅速普及。特别是非面对面的网上银行交易比其他方式的资金划转存在更大的洗钱风险。一方面,网上银行突破了时空的局限,资金转移可以不受时间、空间和地域的限制,客户可以全天候操作,实现资金划转,加大了商业银行监控的难度。另一方面,从对公账户向个人账户转账的交易量呈快速增长态势,由于客户申请开通网银业务条件比较简单,个人和企业都可以在一个或多个银行机构开通多个网银账户,并在短期内实现资金的转入和转出,通过频繁变换账户达到洗钱目的。

1.4 对公账户利用对私账户进行资金收付现象普遍

对私账户被对公账户使用的现象在各商业银行实际工作中屡见不鲜,与单位账户相比,个人账户最大的特点在于:一是可以长期存在,而单位账户的使用限于经营年限。二是现金存入、支取不受任何限制。三是可以在开户行的全国网点办理业务,使用范围比单位账户更广泛,因此个人结算账户更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目前,随着储蓄现金收支量逐年递增,不法分子已开始利用个人结算账户频繁进行资金划转,并通过不同地区的众多个人结算账户实施洗钱活动。

2 产生上述洗钱风险的原因分析

2.1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存在较多漏洞

首先,对公超量账户难控制。除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有“唯一”规定外,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在开立的数量上没有规定,只要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在开户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且享受“零收费”服务。而开户行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则是不惜代价拉户、争户、抢户,生怕资源流失。在这种情况下,不法分子要想在任何一家开户行开立一个或多个银行结算账户都能轻易得手。此外,账户管理流于形式,开户银行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年检往往走过场。

其次,个人结算账户数量更难控制,只要有一张居民身份证(包括军官证、护照、户口簿等)即可在开户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或储蓄账户。

2.2 网上支付业务缺乏反洗钱监控

一是网上支付可能成为客户套现非法转移资金的便捷工具,由于办理网上支付业务无须接受银行的规模审查,客户完全可以通过虚构交易背景非法转移资金或利用网上支付工具直接将黑钱汇往其在境外的个人账户,隐蔽性很强。二是网上支付业务普遍缺乏有效的反洗钱内控制度,由于网上交易是在虚拟环境下进行资金转移,又无笔迹、签名等实质痕迹,使得商业银行很难了解资金的实际控制人,加大了银行监控的难度。

2.3 了解客户不全面

“了解你的客户”是反洗钱工作的基础,然而一些商业银行在履行“了解你的客户”的职责时,更多只是程序性的。加之缺少资料信息的有效识别手段,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也不健全,银行工作人员难以识别开户资料的真伪,给网上银行业务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客户只有在网上银行开户时才与银行发生接触,以后交易都在网上进行,客户几乎完全离开了银行的视线。就算最初开立账户时可辨别客户真实身份,但在以后的网络交易中,使用该账户的交易人可能不是开户人,不法分子可通过各种手段,比如利用他人账户或虚假账户交易逃避银行监控。

2.4 网上支付额度控制标准不一致

网上银行属于电子支付范畴,应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对电子支付转账金额的相关限制规定执行。但实际工作中,各家商业银行在安全认证、保护客户资金的安全方面工作做得比较到位,但在单笔支付金额和每日累计支付金额限制方面却执行不严。有的银行仅设置了每日累计支付金额上限,未设置单笔支付金额上限;有的银行根本没设上限,任凭资金自由进出;有的虽设置了单笔和每日累计支付金额上限,却没有设置公转私支付额度限制。转账金额限制标准执行不一致在一定程度上为洗钱者打开了方便之门,容易诱发洗钱风险。

3 防范公转私业务洗钱风险的措施与建议

3.1 建立健全洗钱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督促各商业银行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强化勤勉尽责履行义务,严格账户开户审核,控制开户数量。要对具有洗钱行为特征和重点关注的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企业客户身份识别的具体措施,强化对关注类企业特征和相应身份识别措施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特别是对企业结算账户开立环节和企业网上银行注册环节的严格管理,要求客户提供完整的开销户资料,并通过联系工商部门核实、验证企业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是否真实有效等方式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同时,严格查处账户管理中的违规行为,确保账户管理在反洗钱工作中发挥作用。

3.2 强化对“公转私”业务适用范围的管理,规范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的使用

一是明确“公转私”业务的适用范围,限制单位账户向个人账户转账的账户类型,特别是要限制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向个人账户转账的类型和通过POS设备由单位向个人转账的有关单位账户类型。二是严格限制用个人账户进行企业单位生产经营资金的收付结算,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企业单位利用目前对个人账户现金管理约束少的漏洞,规避通过个人账户进行大额提现或套现等现象。

3.3 加强企业网银公转私交易的监测及管控

一方面针对公转私活跃的账户交易设定一定交易限额,作为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加大对网银交易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反洗钱工作职责,针对网上银行的业务特点建立系统化的网上银行反洗钱内部工作机制,细化标准,特别是对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识别等重点工作制定更为严格的内部操作规程,以利于在执行过程中把握政策尺度,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另一方面对于公转私交易异常的企业,要求开户网点采取有效措施,如及时联系付款人和收款人,了解其付款事由,调查其身份资料等予以甄别核实,从而保证反洗钱全过程有效涵盖网上银行业务。

3.4 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长期性,切实提高“公转私”业务洗钱风险意识

各商业银行应开展有针对性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的系统培训,特别是对高风险业务的洗钱风险培训,督促一线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勤勉尽责,使其充分理解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具体含义,通过开展可疑交易人工分析甄别、典型案例解析等方面教育和引导,使一线工作人员进一步掌握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判定可疑交易的具体操作技能,切实提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报送质量。

猜你喜欢

防范风险
SQL注入防护
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风险和监管问题研究
浅析应收账款的产生原因和对策
中国经济转型的结构性特征、风险与效率提升路径
浅析防范电能表串户的重要性及方法
也谈国际贸易合同欺诈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与管理
从工商管理角度谈如何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有效性
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及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