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问题研究
2014-04-29陈虹宇
陈虹宇
【摘要】本文首先解释了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内涵,然后具体分析了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探讨了城市商业银行参与资产证券化的意义,最后分析了城市商业银行参与资产证券化的现实制约条件。研究表明:城市商业银行参与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高城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拓宽城市商业银行的收入渠道、解决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错配问题,但在实践中,也受到可证券化的资产规模小、高素质人才和技术支持不足、基础资产定价能力缺乏、信用评级制度不健全、可信赖的评级机构匮乏、资产证券有效需求不足等现实条件的制约。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 资产证券化 现实制约条件
一、引言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进程始于20世纪90年代。近来,由于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商业银行自身技术水平的提升,资产证券化发展势头较猛,许多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进行了资产证券化的尝试,并取得一定成效。城市商业银行是在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地方性银行,它立足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是我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普遍面临着资本金不足、资产质量低、不良贷款率高、资产流动性差的困境,资产证券化这一低成本、集中、批量处理不良资产的新型金融工具对提升城市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当前背景下,城市商业银行参与资产证券化的基础条件是否齐全还有待商榷。
二、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内涵
城市商业银行是我国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创立的特色金融机构,是在城市信用合作社基础上形成的由某一区域内的企业、居民、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组成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是指将那些缺乏流动性,但未来能产生可预见现金流的资产组成一个资产池,通过对风险、收益的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通、出售的证券的过程。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形成于城市信用合作社,历史遗留问题较为严重,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通过资本市场对证券化资产的收益、风险进行的重新组合,可以有效地降低银行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提升商业银行资产质量,降低风险资产的规模,使之更好地满足监管需求。
三、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
(一)选择可证券化资产并构建资产池
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发起人选择可以证券化的资产组成一个资产池,并将其出售给特别目的机构(SPV)。可证券化的资产必须一般应具备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未来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这要求商业银行严格审查债务人的信用记录,对其所选取的资产的违约率、损失率进行合理估计,保证以该资产为基础发行的证券所获得的未来现金流的稳定性。第二,这些可以证券化的资产的抵押品应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第三,可证券化的资产必须具有一定的同质性以保证时间、金额上的可预测性,降低管理成本,只有这样信用评级机构才能对其风险进行合理的评估。最后,可证券化资产的现金流应能够较为均匀的分摊在存续期内,尤其是在抵押贷款证券中,应注意防范提前偿付给投资者带来的现金流的不确定性和再投资风险。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资产中适合于证券化的有:一是住房抵押贷款;二是风险较低的中长期项目贷款;三是信誉良好企业或信用评级较高的流动资金贷款;四是针对我国银行体系的特征,不良资产已被列为资产证券化的重要内容[1]。
(二)设立特别目的机构SPV
特别目的机构是从原始债权人那里购买可证券化的资产,并发行以此为支持的证券的独立实体。原始债权人将可证券化的资产真实出售给SPV,目的是防范证券持有人对发起人的追索权和发起人破产时对应收账款的要求权以达到风险隔离的效果[2]。SPV将取得的资产区分不同的性质分类归集,综合考虑到期期限、历史违约率等因素设计出以这些资产为支持的具有不同期限、收益的标准化证券。
(三)信用增级
资产证券化信用增级是指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通过内部的资产支持证券结构设计或外部的信用担保等形式,提升公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的金融技术处理。信用增级能够提升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信,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以便于证券出售。
(四)信用评级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需要由专业的评级机构对基础资产的质量和资产证券进行信用评级。通过信用评级,可以降低证券发行人购买基础资产的成本并使投资者对证券的信用、风险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减少信息不对称。信用评级对投资者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种证券的市场需求,因此对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决策都有重要影响。
(五)确定证券价格并发售证券
经过信用评级后,特别目的机构作为发行人,选择合适的证券承销商或投资银行为证券进行定价并负责向投资者出售证券。
(六)SPV向原始债权人支付购买证券化资产的价款
特别目的机构利用出售证券所获得的资金向发起人支付基础资产的购买价款。
(七)专门服务人管理证券化资产
为保证投资者的投资收益,通常设定一个专门服务人负责记录、收取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并将其转交给SPV。由于原始债权人对基础资产业务较为熟悉,因而通常由原始债权人担任服务人的角色。
(八)清偿证券
在規定的证券偿还日或到期日,SPV利用资产池所产生的收入在支付证券本息和各种服务费用之后,如果收入还有剩余,这些剩余将在发起人和SPV之间分配。至此资产证券化过程即可宣告结束。
四、城市商业银行参与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一)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是以风险资产总额为分母计算的反应银行资产的风险程度的指标,它体现了银行的资本吸收其资产损失的能力。上文指出,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不良资产数额巨大,不良贷款率高,难以满足《巴塞尔协议》对于全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应不低于8%的要求。资产证券化使得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将不良资产出售给SPV,从而将其从资产负债表剔除,进而减少了风险资产总额,有利于提高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
(二)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城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
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将流动性差的不良资产的真实出售,可以获得一笔即时可用的资金,能够有效提高本行的流动性、城市商业银行的融资能力和扩大房贷规模的能力。对于银行而言,证券化能使银行业内生性的资金来源的短期性与银行业内生性的资金运用的长期性的结构风险大大减弱[3]。
(三)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拓宽城市商业银行的收入渠道
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出售可证券化资产可以迅速获得一笔资金,这笔资金可以用于再贷款以放大获利能力,同时,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在证券化过程中充当服务人记录、收取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也可以获得一笔中间收入。
(四)资产证券化有利于解决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错配问题
当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匹配状况不佳,普遍存在着存短贷长的问题,增大了经营风险。资产证券化是解决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错配问题的有效途径,商业银行通过将那些流动性差的长期贷款出售可以获得即时可用的资金,起到控制资产规模、优化资产结构的作用,有助于城市商业银行化解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通过证券化,银行将流动性差的资产转化为可以交易的证券,这就使商业银行在不改变负债、不减少利润的情况下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从而有效地协调了传统商业银行盈利性与流动性、安全性的矛盾。同时,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助于商业银行有效地分散贷款组合的非系统风险[4]。
五、城市商业银行参与资产证券化的现实制约条件
上文中可以看出资产证券化对于城市商业银行的良好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但当前资产证券化在我国仍处于试点阶段,其发展也受到了许多条件的限制。下文将对城市商业银行参与资产证券化的制约因素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从商业银行自身来讲
1.城市商业银行可证券化的资产规模小。在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有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一直处于垄断地位。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受经营能力、地域等的限制,所占的市场份额相对较小。从表中可以看出,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总负债占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总额的比例最小,分别为10.24%、10.26%,而大型商业银行的占比则分别为41.34%、41.22%,为城市商业银行的4倍左右。
表1 2014年1~8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情况合计表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银监会网站:http://www.cbrc.gov.cn/index.html。
说明:大型商业银行主要包括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
在国外,住房抵押贷款是最普遍实现证券化的资产,而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刚刚起步,没有相当规模的住房抵押贷款的积累,难以形成具有相似条件、违约率及提前清偿率的抵押贷款组群,无从推行资产证券化并且银行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操作还处于试验阶段,缺乏经验,没有形成统一的贷款标准和贷款格式[5]。另外,由于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失调,国有企业控股比例偏高,不良资产大部分是与当地政府、国有企业相关的一些呆账坏账,产权不明晰且几乎不可能产生可预见的现金流,缺乏可证券化的必要条件。可见,城市商业银行所占市场占有率较低,资产规模小,住房抵押贷款发展不完善,许多不良资产无法进行证券化,现阶段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还过于薄弱。
2.城市商业银行缺乏高素质人才技术支持不足。我国正处于银行高速发展阶段,对于专业人才的需求较为旺盛。由于地域局限、薪酬待遇等因素的影响,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在人才引进方面处于劣势。大量的本科、硕士毕业生将国有商业银行作为首选,城市商业银行难以获得优秀的人才支撑,一些岗位职工的受教育程度、专业素养、技术水平不能满足职位要求。资产证券化是一项程序复杂、技术要求高、专业化程度高的技术,不仅要求技术人员具备极高的专业素养,而且要精通法律、会计、税务等各方面知识,由此看出,城市商业银行缺乏这方面的高级人才,现阶段还无法为资产证券化的实施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3.城市商业银行缺乏基础资产定价能力。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基础资产的定价十分重要,与一般金融资产考虑未来现金流和折现率定价的方法不同,基础资产的定价相对更加复杂。在对基础资产的定价过程中需要考虑利率、偿还期限、提前偿付、资本市场运行状况等多种因素[6]。在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与当地政府、国有企业相关的呆账坏账,这部分资产几乎不会产生现金流,与这部分资产相关的历史数据也不完整,不能很好地服务于定价模型。此外,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也缺乏相关方面的高级人才,无法为定价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从外部环境来讲
1.信用评级制度不健全,缺乏可信赖的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信用评级机构能否准确合理的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评级及信用评级机构的声誉、可信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投资者对该种证券的需求。目前,我国在信用评级方面还存在很大的问题,缺乏像国外穆迪、标准普尔一样的被普遍接受、认可的评级机构。当前我国评级机构规模小,业务范围狭窄,专业性较差,许多评级机构组织形式不完善,内部管理控制还有待加强,难以形成统一的评级标准,不能给出独立、客观、公平为投资者信赖的评级结果,这无疑将使资产证券化的效果大打折扣。
2.资产证券缺乏有效、稳定的需求主体。资产证券化过程的成功离不开有效、稳定的需求主体,只有将资产证券推销出去,资产证券化过程才算完成。从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较强,资金实力较为雄厚,是资产证券的最主要的购买者,然而在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信托机构等机构投资者的情况不容乐观,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需求。此外,我国法律也对保险公司、社会保障基金等的投资渠道进行了严格限制,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对资产证券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傅斌.我国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关键环节及制度条件[J].金融研究,2000,(4):80-88.
[2]胡威.资产证券化的运行机理及其经济效应[J].浙江金融,2012,(1):62-72.
[3]朱莲美.银行资产证券化问题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1,(1):33-37.
[4]吴翔江.实施我國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理性分析与现实选择[J].金融研究,2001,(5):71-76.
[5]何德旭.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若干判断与分析[J].财贸经济,2000,(8):34-43.
[6]何韵.中国资产证券化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0.
[7]王峻.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研究[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2006,(2):114-118.
[8]王俊寿.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体系设计[J].南开经济研究,2002,(2):26-29.
[9]邓超,王美.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证券化及其风险管理[J].武汉金融,2001,(8):17-19.
[10]张衢.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初探[J].金融研究,2002,(6):104-110.
[11]何琪,童立华,肖体爱.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之问题解析[J].统计与决策,2011,(19):15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