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和“乌台诗案”
2014-04-29周宏
周宏
有一次,电视台举行知识竞赛。一道赛题是:“‘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是谁的名句?”选手答:“苏轼。”主持人判定:“错,正确答案是苏东坡。”主持人的判定不妥,引在这里不过是想说明:苏轼别号苏东坡。他的别号比名字更广为人知,这个别号牵扯出对他一生有重大影响的乌台诗案。
乌台指的是御史台,汉代时御史台外柏树上有很多乌鸦,所以人称御史台为乌台,也戏指御史们都是乌鸦嘴。元丰二年(1079年)3月,苏东坡由徐州调任太湖滨的湖州。他例行公事地作《湖州谢上表》,但他在后面又附上几句牢骚话:“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句中“其”为自称,他以自己同“新进”相对,说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进”人物“生事”。“新进”是苏轼对王安石引荐的新人的贬称,司马光给和王安石的长信中又指责后者“生事”。6月,监察御史何大正摘引“新进”“生事”等语上奏,给苏轼扣上“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的帽子。群小挑出了100多首“讽刺圣上”的诗篇,写《梦溪笔谈》的沈括也积极参与“揭发”。在神宗的默许下,7月28日苏轼被逮捕。虽然群小都要苏轼死,但神宗皇帝不愿杀他,只同意拘捕他,而且不同意苏轼在进京途中被关入监狱过夜。8月18日苏轼被送进御史台的监狱。20日,被正式提讯。这一关就是103天,每天被逼要交代他以前写的诗的由来和词句中典故的出处,还牵连了37位亲友。下狱后的苏轼未卜生死,一日数惊。一天,平时给他送饭的大儿子苏迈去筹钱,临时请朋友代为送饭。朋友热心地送去了一条鱼,而这是父子俩约定的已经判死刑的暗号。苏轼见状大哭,为其弟苏辙写下诀别诗两首。宋神宗读了,为其深情和才华感动,加以王安石等朝野一大批说话有分量的人求情,到了12月28日,神宗遂下令对苏轼从轻发落,贬其为黄州团练副使,但不得签押公事,近于流放。
次年开始,苏轼在一片荒地上经营开垦。为了表示仰慕白居易在四川忠州垦地种花的事迹,就把这片地取名为东坡,并自号“东坡居士”。黄州五年,苏轼思想转变很大。一方面他没有放弃儒家经世济民思想,继续关心国家政局,因壮志难酬而苦闷;另方面他消极彷徨,又时时向佛老思想去求解脱。但这几年却是苏轼创作上的丰收时期,雄伟的江山,淳厚的民风,温暖的友情,不能忘怀现实的壮心,促使他写出了许多著名的诗文,或雄健豪放,或清旷淡远,那一时期成为他一生创作的高峰。
回到开头的乌台诗案上来。其中有一首诗差点让苏轼死于非命,这就是咏桧诗中的《王复秀才所居双桧》:
凛然相对敢相欺,直干凌云未要奇。
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
这首诗是写给钱塘秀才王复的,其时王复悬壶济世,口碑甚好。王复在候潮门外的家,庭院中有两棵高大的百年古桧。诗的意思是说,两棵桧树相对挺立,表现出一种不可侵犯的气势,令人敬畏。它们不仅树干笔直地耸入云天,更为奇特的是,双桧的根也直直地扎入地下,在九泉之处也毫无弯曲。当然,这只有潜伏地下的蛰龙才能了解。
沆瀣一气的朝中内外在“蛰龙”这两个字上大做文章,极尽诬陷对宋神宗说:“陛下飞龙在天,而轼求之地下之蛰龙,其不臣如此!”只因歪曲得太离奇牵强,宋神宗没有相信。其实,诗中以桧喻人,赞美威武不屈、刚正不阿的优良品德,颂扬表里如一、光明磊落的高风亮节,这正是苏轼一生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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