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13万
2014-04-29胡明刚
胡明刚
进城落户、子女教育、房屋租住、社会保障、看病买药……近年来,对于约2.4亿进城农民工而言,这些看似再平常不过的生活,实现起来却那么难。
近日,一份《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报告》表明,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约为13万元。其中,东、中、西部地区人口转移的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此外,据测算,进入城镇的个人每年平均需要支付1.8万元的生活成本,还需要一次性支付10万元左右的购房成本。
农民工市民化就是指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人口,在经历城乡迁移和职业转变的同时,获得城镇永久居住身份、平等享受城镇居民各项社会福利和政治权利成为城镇居民的过程。
不过,农民工市民化并不等同于取得城镇户籍,其更深层次的要求,是农民工在取得城镇户籍的基础上,在政治权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市民)同等待遇,并在思想观念、社会认同、生活方式等方面逐步融入城市的过程。
因此,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2012年农民工市民化止步不前
2013年3月,《中国经济周刊》与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联合发布《中国城镇化质量报告》并推出全国286个城市的城镇化质量排名。
近日,根据最新最准确的2012年数据,两家单位再次联合发布《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报告(2012)》,用数据分析展现农民工现阶段在公共服务、经济生活、文化素质、政治权利四大方面的基本情况。
各项指标以2012年城镇居民相关指标的平均值为“标准值”,以农民工相关指标的平均值为“测算数值”,以“测算数值:标准值”,得出农民工市民化各指标的“进程”值,用以评价农民工在市民化各个方面与城镇居民的差距。
四大项指标中,由于政治权利指标下列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参与社区管理”两个分项指标数据缺乏,“党团员中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比重”分项缺乏新数据,因此在分析近几年综合指数变化并进一步了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时,该项指标应予以剔除。
具体数据表明,在公共服务方面,2012年农民工与城镇居民的比值为44.49%,比2011年的45.20%反而降低了0.71个百分点;2012年,衡量农民工经济生活条件的指数为50.21%,比2011年(50.77%)降低0.56个百分点,为城镇居民平均水平的一半;与公共服务、经济生活相比,以受教育程度衡量的农民工文化素质的进程最低,仅为城镇居民平均水平的38.30%。不过,这个数值比2011年(35.63%)已有所提高。
总体来看,2012年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程度综合指数为39.63%,比2011年小幅上升0.07个百分点。综合指数涵盖的17分项指标,除4项数据缺乏、2项数据没有新数据外,其他11个分项指标中,6个上升,5个下降。
分析2009~2012年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在公共服务、经济生活、文化素质三大方面,各项按权重测算得出的结果显示,前三年总体按照每年1.5个百分点的速度向前推进;但到了2012年,总体进程却止步不前,甚至降低了0.47个百分点。
《报告》主笔、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魏后凯表示,从总体情况来看,2012年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止步不前主要是由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与率增长速度放缓、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比重基本稳定、农民工收入增幅低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三个方面因素造成的。但从根本上讲,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缓慢主要存在成本障碍、制度障碍、能力障碍、文化障碍、社会排斥、承载力约束等六大障碍。因此,要加快推进市民化进程,就必须完善体制机制,彻底破除这六大障碍。
市民化所需的
公共成本与个人成本
魏后凯还表示,农民工市民化最关键的是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只有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后,才能逐步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人口的经济收入、住房等一系列的差距。但实现市民化后无差别的社会福利待遇必将给地方政府带来较大的财政压力。
据课题组测算,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约为13万元。其中,东、中、西部地区人口转移的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这部分公共成本主要是政府为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而在各项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新扩建等方面所需增加的财政支出。
数据表明,为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东、中、西部地区的年人均公共服务管理成本分别为1623元、505元和465元,全国平均为806元;年人均城镇建设维护成本分别为716元、603元和547元,全国平均为677元。另外,社会保障成本也是较大的支出,东、中、西部人均成本分别为45547元、34362元 和39832元。全国平均为41356元。还有就是教育,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镇就学的人均新建学校和义务教育成本分别为15066元、12384元和12616元,全国平均为14180元。
此外就是住房成本,由于农村和城市住房成本不同,东中西部地区也不一样,课题组根据不同地区流动人口流入地的社会保障房成本作为参考,测算出人均住房保障成本分别为15214元、9512元和10305元,全国平均为12011元。由于农民工低收入人群更多,这部分群体纳入城市,存在两部分成本:一是政府建社会保障房的成本;二是农民工进入廉租房以后,享有的补贴。由于东中西部在廉租房的面积差别不大,主要是补贴东部地区普遍比较高。
除了这些公共成本,进入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定居还需支付生活费用和发展费用。据测算,我国东、中、西部城镇人均生活发展成本分别为2.0万元/年、1.5万元/年和1.6万元/年,全国平均约为1.8万元/年。对于市民化的个人成本问题,课题组认为,转移人口自身负担不起,建议把农民工的市民化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把农民承包的土地、山地、林地等资源,变为可以出租、抵押、变现的资本,成为农民工在城市中生活、购房、改善生活、开公司等方面的来源。
课题组认为,对于每个进城人员需要的13万公共成本,可以引进社会资本,同时13万元的公共成本包括一次性支付成本2.6万元,剩下的是每年2400元的后续投入,如社会保险。据测算,假设公共成本是由政府来出钱,每年解决2500万人城镇化,政府每年一次性投入约6500亿元,相当于我国2012年公共财政收入的5.5%,课题组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是可以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