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火电企业实施动力煤期货交易的现实思考
2014-04-29徐岗
徐岗
[摘要]受国内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影响,煤价呈现下行趋势。2014年,随着整体经济形势趋平稳,在煤矿产能整合、下游需求增长、进口煤冲击、新能源打压等各种因素综合影响下,动力煤市场预计出现平稳前行的行情。当前我国已启动动力煤期货交易机制,贵州省火电企业经营依托本地煤炭资源,市场相对独立。本文从应对未来可能的市场波动出发,提出贵州省火电企业利用动力煤期货交易的設想,并分析实施利弊,探讨现实操作的可行性。
[关键词]火电企业;动力煤期货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40-0105-03
1期货相关概念
1.1期货的定义
期货是以大宗产品或金融资产等为标的物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交易双方不必在买卖发生初期就交割实物,而是约定在未来特定时刻交收实货或对其平仓、对冲。
1.2期货的功能
期货主要有发现价格、回避风险、跨期套利三项主要功能。
(1)发现价格。由于期货交易是公开进行的对远期交割商品的一种合约交易,在这个市场中不同的人按照各自认为最合适的价格成交,因此期货价格可以综合反映出供求双方对未来某个时间的供求关系和价格走势的预期。
(2)回避风险。套期保值主要原理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上数量相等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使期现货市场交易的损益相互抵补,锁定生产成本或销售价格,保住既定利润,回避价格风险。
(3)跨期套利。跨期套利是在同一市场利用同一种商品不同交割期之间的价格差距的变化,买进某一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同时,卖出另一交割月份的同类期货合约,赚取风险利润。
2我国动力煤期货现状
2.1基本情况
我国动力煤期货于2013年9月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代码TC,交易最小单位为200吨/手,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10%,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8元/手。报价单位为元/吨,最小变动价位为0.2元/吨,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的第5个交易日。
2.2交割模式
动力煤的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最小交割单位5000吨,基准交割品为基低位发热量为5500千卡/千克,且干燥基全硫≤1%,全水≤20%的动力煤。交割基准价为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交割地车(船)板交货的含税价格。
动力煤交割手续费为1元/吨,仓单转让手续费、期转现手续费分别为0.5元/吨,仓储费为每天0.05元/吨。动力煤指定交割港口为秦皇岛港、黄骅港、曹妃甸港、京唐港、天津港、唐山港、防城港、可门港、广州港;指定交割厂库为中国中煤能源、神华销售、大同煤矿、陕西煤业、内蒙古伊泰。
2.3市场情况
自正式挂牌以来,动力煤期货经历了2013年年末、2014年3月两波上涨行情,2013年12月动力煤期货达到上市后的峰值590元/吨,2014年3月中旬滑至谷底497元/吨。当前,动力煤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维持低位平稳走势。
5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动力煤期货实物交割地距贵州省较远,无法满足采购及时性,且物流运输成本较高,在效率和效益上均难以保证;贵州火电企业开展动力煤套期保值的期现货市场非同一市场,不满足套期保值的基本前提与假设;利用动力煤期货套利的风险较大,且与政策法规及企业经营理念相悖。
因此,贵州省火电企业参与动力煤期货交易虽然存在理论上的可能,但实物交割、套期保值、跨期套利等方面,不具操作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