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翁喜剧《威尼斯商人》中的契约法文化
2014-04-29刘颖范昊
刘颖 范昊
摘要 《威尼斯商人》(The Merchant of Venice),文藝复兴时期欧洲杰出戏剧家威廉·莎士比亚的四大喜剧之一,第四幕“法庭”一场是全剧的高潮,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契约法律文化是戏剧情节及冲突展开的核心,颇值得我们去品味与解读。契约的神圣性与法律的至高无上是当时社会的普遍信仰,也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资产阶级积极向上发展过程中坚持的法律理念与精神。
关键词:《威尼斯商人》 契约神圣 法律至高无上
《威尼斯商人》(The Merchant of Venice),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杰出戏剧家威廉·莎士比亚的四大喜剧之一,十分脍炙人口,更是最早在中国上演的莎剧。尤其是第四幕“法庭”一场,更是全剧的高潮,以要不要执行契约处罚为戏剧冲突,主要人物全部登场,矛盾双方正面交锋,人物形象与剧作主题思想都在这一场辩论中得到充分展现。在这场法庭辩论中,莎翁不吝笔墨引述了大量法律知识,以感性的文学摹写了法律的理性,其间“契约”是戏剧情节及冲突展开的核心,而其呈现的契约法文化更是颇值得我们去品味与解读。
一 契约的神圣性
简言之,契约就是一种受法律保护、必须理性的承诺,而《威尼斯商人》中最大的戏剧冲突是夏洛克与安东尼奥订立的“一磅肉”契约。为资助友人巴萨尼奥追妻,安东尼奥向高利贷商人夏洛克借钱,夏洛克借此机会让安东尼奥签订了不收利息但若不能及时还款就在他胸口割一磅肉的契约。结果因种种意外,安东尼奥未能如期还款,只能在法庭上围绕是否履行契约割一磅肉与夏洛克辩护,在双方斗智斗勇的激烈言辞中有一点不容忽视,那就是双方对契约的神圣性都是无异议的。
地中海是世界上最大的陆间海,北接欧洲大陆,南靠非洲大陆,东临亚洲大陆,这些便利条件使这一区域自古以来就贸易繁盛,发达的商业背景下人们特别重视契约尤其是金钱契约的神圣色彩。例如,古罗马编订的《十二铜表法》就有规定债权人可将还不起债务者作为奴隶出售,甚至是砍成块。所以,才会出现夏洛克与安东尼奥订立“一磅肉”的契约,为安东尼奥辩护的鲍西娅也承认了“根据法律,这犹太人(指夏洛克)有权从商人(指安东尼奥)的胸口割下一磅肉来”。而且自古希伯来人开始欧洲人就认定神灵与人类是以契约为联系的,这种精神理念一直被继承和延续,从犹太教到基督教,从古罗马帝国到中世纪的欧洲,契约一直都是以等同于国法的地位而存在的。13世纪通行于法国的《博韦的习俗和惯例》甚至有契约胜过法律的主张。即便是黑死病流行时的中世纪欧洲,出于主的仁慈,神父会赦免忏悔者所有的罪恶,但契约债务却唯独不会被赦免。由此可见,契约在人们心中的神圣且不可动摇的地位。剧作家莎士比亚正是在这样的法律原则下进行文学创作的。在《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与安东尼奥之间订立的“一磅肉”契约具有和法律一样的强制力,安东尼奥对自己做出的承诺必须履行,不可逃避,而法庭也必须是严格遵照契约内容执行裁决,绝不能有其它意志。
正是在这种契约神圣性的法制观念下,威尼斯法庭上,尽管包括法官在内的多数人对夏洛克及“一磅肉”契约咬牙切齿,却无法反驳夏洛克要求安东尼奥履行契约的决定,撕毁契约的想法更是不曾被他们提出。即使所有人都清楚夏洛克是想用契约报复安东尼奥,也明了安东尼奥只要不履行契约就可以得救,但是他们更深刻地了解契约的神圣性,威尼斯人的幸福生活与安定秩序是要靠契约来维持的,若是为救安东尼奥一人而罔顾契约的神圣性,那么将会极大地冲击社会的运转机制,今后更多的罪恶就无法抑制。契约当然不会是尽善尽美的,然而,无论如何,一旦双方缔结契约,它就是神圣不可违背的了,具有了与法律一样的强制力,任何个体和组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这种神圣性有质疑,这也是莎士比亚在戏剧《威尼斯商人》中传递出的一大法律意识。
二 法律的至高无上
莎剧《威尼斯商人》里的人物法制意识十分强烈,法庭上围绕“一磅肉”激烈争辩着,唇枪舌剑中却始终不曾想过放弃法律而用别的途径解决冲突,有人提出稍微变通一些的想法也被众人立即否定,即便是安东尼奥及为他辩护的一方也是如此。由此可见,莎士比亚所处的那个时代人们对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的信仰之深,戏剧冲突最激烈时主要人物的慷慨陈词正是这种法律至高无上理念的反映。
在这场契约案件中,原告夏洛克的行为及诉求都是合法的,利用法律保护个人权益的特点使他对安东尼奥的报复行动获得了法律的支持。犹太商人在与基督徒商人的矛盾冲突中处于劣势,报复心理下夏洛克借款给安东尼奥的条件是:不要一分钱的利息,却要订立一份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就在胸口割“一磅肉”作为赔偿的契约。而后意外发生,安东尼奥的船只遭遇风暴导致无法如期还款,此时夏洛克的机会来临,上诉法庭,要求安东尼奥履行契约。分析夏洛克的行为,在这次契约事件中他始终都是依循法律的,也正是因此,他对利用法律能实现对安东尼奥的报复深信不疑,所以他始终坚持严格依法裁决,不接受任何劝说。关于这一点,“夏洛克坚持应适用字面解释的原则,这一点不能只视为是原始复仇精神的产物。作为一个不受欢迎的外国人,他自然不会信任那种给法官很大裁量权以削弱僵化法律规则的法理,因为他可以假定,所有的自由裁量都会对自己不利。拘泥细节的条文主义是贱民的保护伞,但是,因法律字面含义而生的人也会因法律字面含义而死”。事实上,夏洛克对安东尼奥的仇恨,代表的是当时犹太人作为弱势群体的集体仇恨,基督教价值观下订立的威尼斯法律夏洛克等犹太人自然是不信任的,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期望法律能公正地维护其权益。所以夏洛克言辞犀利地向公爵表明,若是今日他的契约得不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威尼斯的法律就是一纸空文,这座自由城邦也就不会有真正的自由!夏洛克将契约赋予他的权利与法律捆在一起,立场没有一丝动摇,希望借此来证明法律的公正,或者更正确的说是希望法律公正的对待犹太人与基督徒。
安东尼奥作为契约案件的被告人,同样因信仰法律的至高无上而走上法庭。一开始,安东尼奥为资助友人巴萨尼奥而与夏洛克订立债务契约,尽管“一磅肉”的约定有报复之意,但是缔结契约的双方——夏洛克和安东尼奥都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理性成年人,而且二人都是在对契约后果有着明确认知的基础上自愿完成的。而且,夏洛克已经借给了安东尼奥三千金币,履行了契约一方的义务,那么作为契约另一方的安东尼奥也必须履行他的义务:按时还款,否则便在胸口割“一磅肉”以作违约赔偿。莎士比亚时代,法律的至高无上这一信仰十分强烈,因此,安东尼奥从头至尾都没有一句话去否认契约,对夏洛克从自己身上割一磅肉的权利也是始终认同的。甚至是法庭上有人为其辩护,想让公爵稍作变通用其它方式代替割肉赔偿时,安东尼奥的立场依然坚定:“绝不能变更法律的规定,因为威尼斯的繁荣,完全依赖着各国人民的来往通商,要是剥夺了异邦人应享有的权利,一定会使人对威尼斯的法治精神发生重大的怀疑”,这不仅是安东尼奥,更是莎士比亚那个时代人们对法律的功用及其至高无上地位的深刻认知。
喜剧《威尼斯商人》对法律至高无上这一点的最精彩体现在鲍西娅对契约案件的扭转上。法律的至高无上,要求任何案件裁决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受到政策、民情民愤等任何因素的影响,法律的尊严绝不允许受到一丝的质疑。正是因为这种至高无上的法律信仰,夏洛克敢于在法庭上坚持索要“一磅肉”的赔偿,安东尼奥也表示愿割肉以维护法律的公正严明,以至于基督精神价值观下的法庭却是犹太商人占据一面倒的优势。然而,戏剧冲突最激烈时,鲍西娅在法律至高无上的理念下重新推理,运用法律独特的逻辑思维辩驳夏洛克至无话可说,使契约案件的局面大幅度扭转,最终使安东尼奥逃脱了契约圈套的迫害。鲍西娅所作的一切辩护都是符合契约神圣性与法律至高无上性,同时更是极力反对法律的变通。首先,鲍西娅对“一磅肉”契约是明确承认的,她依据威尼斯法律认定“这约上所订的惩罚,对于法律条文的涵义并无抵触”,因此,夏洛克的控诉是完全合乎法理的,她也表明了支持和维护的立场。然后,面对法庭上基督徒一派“把法律稍为变通一下,犯一次小小的错误,干一件大大的功德,别让这个残忍的恶魔逞他杀人的兽欲”的想法,是立即坚决地否决了,同时声色俱厉地讲道“在威尼斯谁也没权力变更既成的法律,要是开了这一个恶例,以后谁都可以借口有例可援,什么坏事都可以干了”。这些正是包括鲍西娅在内的那个时代人们对契约神圣性与法律至高无上的信仰与维护在文学中的反映。然而,喜剧《威尼斯商人》的高超之处则在于鲍西亚接下来所作的法理推断。一般而言,当原告的行为与诉求合理时,法庭就应判决被告执行了,但剧中的鲍西娅却细心地抓住了夏洛克制定的圈套契约中的漏洞并予以犀利的反击。遵循契约,安东尼奥要割“一磅肉”以作赔偿,但是契约中只约定了割肉可没有同意流血、更没有同意多割一点肉。夏洛克坚持安东尼奥割肉是受法律支持的,那么割肉时必须分毫不差且不留一滴血也同样是受法律保护的,此时法庭形势立刻完成了大逆转,夏洛克反陷入自己设定的圈套契约中。
此外,戏剧《威尼斯商人》中法律至高无上的信仰还鲜明地体现在剧中的公爵身上。威尼斯法庭上,公爵是地位最高、权利最大者,而且更是一位从内心深处厌恶着像夏洛克之类不仁慈、好斗犹太人的基督徒,可当他裁决契约案件时,不仅遵循法律承认了夏洛克的诉求,也驳回了变通法律的提议。正是因为对法律至高无上地位的深深信仰和认同,公爵只能对安东尼奥表示爱莫能助,只能希冀于夏洛克的仁慈之心,“我們都在等候你一句温和的回答”。剧中权利阶层对法律的真诚敬畏之心,也是莎翁《威尼斯商人》所倡导的法律理念。
喜剧作为文学的一种类型,是在对现实的真实且极致描述中诗性地肯定正常的人生与美好的理想。莎翁的《威尼斯商人》是喜剧中的翘楚,剧中描写的契约与法律事件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反映,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资产阶级积极向上发展过程中坚持的法律理念与精神。在这部典型的现实主义戏剧作品中,对其中蕴含的契约法律文化进行细致分析,契约的神圣性与法律的至高无上是那个时代社会各个阶层的普遍信仰,戏剧的情节由此展开并走向高潮,这也正是戏剧《威尼斯商人》艺术价值经久不衰的价值所在。
参考文献:
[1] [英]莎士比亚:《莎士比亚戏剧选》,光明日报出版社,2008年版。
[2] [美]波斯纳:《法律与文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 李伟民:《中西文化语境里的莎士比亚》,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4] 杨虹:《〈威尼斯商人〉的合约解读》,《外国文学研究》,2009年第2期。
(刘颖,绵阳师范学院讲师;范昊,绵阳师范学院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