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生被性侵,谁之过?
2014-04-29
12月2日晚,云南广播电视台播发了一则调查报道称,该省临沧市云县的一所中学,有不少女生都被骗出学校后,遭社会人员胁迫、性侵,甚至被逼卖淫。消息一出,舆论哗然。云县警方也在当晚随即采取措施,抓获2名涉案嫌疑人。云县新闻办于4日凌晨1点多通报称目前确定受侵害的女生为3人。
实际上,据了解,事发学校早在今年8月就已发现端倪,并排查出了十余名可能遭到过性侵的女生,还在11月中旬向当地警方报过案。可在记者电话连线云县县委宣传部时,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警方是在此事被曝光后,才随即抓获了两名涉案嫌疑人。
事件:多名初中女生疑被迫卖淫
11月2日,云县城区唯一一所初中,云县民族中学的两名女生离家出走。6天后,两名女生被家长和学校找回,她们才隐约说出了离家出走是缘于今年8月的一次遭遇。据该校校长陈和新说,这两名女生事后告诉他们,今年8月她们曾被人带去KTV,之后又被几名男子带去了一家酒店,“具体的她们也不是说的很清楚,但大概是那个意思。”听闻此事,又根据一些外围了解,云县民族中学发现遭遇过类似情况的可能不止这两名女生,于是便在全校51个班级、3069名学生范围内进行排查,“目前了解到的大概有十来个女生。”11月中旬,民族中学向警方报了案。但直到11月27日时,云南广播电视台接到了一则有关此事的爆料电话后,云县初中女生遭社会人员胁迫并被性侵的事情,才被外界所知晓。据调查,其实初中女生被骗出学校并被胁迫的事情,在民族中学的学生甚至一些家长中,早已有所流传。案件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也就是涉及此案的“中间人”、30来岁的许某,在当地更是广被知晓,据称其在云县当地“势力很大”,是“大姐大”。
一名当地的知情者表示,许某一般都是在学校收买一些学生,并利用他们以唱歌为名,骗出初二初三的女生去KTV给一些社会人员陪酒。该KTV的一名工作人员也证实,确实看到过许某带着学生来过。“这些小姑娘全部都是许某强行拖出来,这个时间太长了,已经好几年了,进进出出的大家都看到了。在陪酒过程中,女生因为对许某非常忌惮,在被迫喝下被下药的饮品后,便遭到社会人员性侵。为遮掩此事,许某还会给遭性侵女生50到100元左右的钱款封口。有些家长即便知晓了此事,也因为家庭脸面或对许某有所忌惮,而选择沉默。
追访:有说法称涉及80多名学生
3日,记者联系到民中校长陈和新,他否认学生被迫集体卖淫之说,称“都是民间造谣,如果那么多学生卖淫,我们学校还算什么?”据其介绍,整件事情是11月2日两名学生出走引发暴露的。当天,学校接到家长反映学生离家出走,学校立即和家长、当地派出所民警一起寻找。11月8日,两名学生被找回,老师反复询问出走的情况,两人便交代了暑假期间也就是8月份被人带去吃饭喝酒之事。排查后发现该校约涉及十一二名学生,均在初二、初三年级。陈和新还否认了学生被当成礼物送到外县给领导使用的说法。
一位自称学生家长的知情人表示,他从学校门口卖快餐的人处得知,许姓中间人下自习的时候用出租车来拉女学生,有的时候一拉好几车。事情也不是一天两天,而是两到三年了。涉及的学生比较多,社会上两个版本,“一个说是20多个,一个说法是80多个”。他告诉记者,许姓女子只是中间环节,事情可能和当地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黄桥帮”有关。这些学生的“价格”不菲。“他们带到的都是同一个酒店,叫温州假日酒店,因为有一些老板在那里住着。价格社会上传出来,8000到2万块。”云县温州假日酒店工作人员表示,酒店都会对入住宾客进行身份登记,一般都没有未成年人进入。一位不愿具名的当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称,当地对于80多名女生被带到宾馆卖淫的说法很普遍,也有版本说涉及人数为40多。此事被传出后,一些家长不清楚真实情况,都担心自己的女儿是否参与。4日下午,云县教育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早在今年8月,民中多名初中女生被强迫卖淫的传言已经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但当地领导一直想把事情隐瞒住。据知情者称,当地公安部门还掌握了一份涉嫌被迫卖淫学生的名单。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正在侦办当中等原因,当地公安机关拒绝接受媒体采访。
通报:警方证实有女生被性侵
云县政府新闻办4日晚通报,引起广泛关注的云县民族中学女生被性侵案已经告破。通报称,11月20日,云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云县民族中学两名女学生可能受到性侵害。接报后,云县公安局迅速立案侦办,于20日当晚抓获许某某、黄某某两名犯罪嫌疑人。经查,云县社会无业人员许某某(女,21岁)以胁迫、诱骗等手段,将民族中学3名女学生带给社会人员黄某某和李某某与其发生性行为。11月21日凌晨,许某某和黄某某已分别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李某某在逃,公安机关正全力追捕。
通报称,案件发生后,当地县委和政府要求公安部门严格依法查处犯罪分子;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和全县各学校立即开展全面自检自查,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云县政府新闻办5日对“性侵女中学生案”作出第三次通报,称目前流传的“涉及女生80余人”“送往外县给领导用”等说法是不实传言;因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细节不能公开。这次通报称,云县公安局明确表示:这是一起社会人员诱骗、胁迫女学生并实施侵害的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已抓获2名,3人均为云县本地人,属自谋职业者和无业人员;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因身体原因,按规定作监视居住处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警方正在全力追捕中。通报表示,因涉及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案件查辦过程和细节不能公开;县委、县政府对查办案件的态度是坚决而明朗的,不存在有意隐瞒的问题。“涉及女生多达80余人”“送往外县给领导使用”等说法是不实传言,希望广大群众不要信谣、传谣;对故意造谣、传谣并造成恶劣影响者,公安部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校长等4人被停职
5日,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政府决定对云县民族中学副校长罗金祥给予停职处理。6日上午,云县政府新闻办就“女学生被性侵案”作出通报说,当地对负有相关责任的4名官员作出了停职的问责处理。分别是云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艳声,云县教育局安全办主任李绍宏,云县民族中学校长陈和新,云县民族中学副校长罗金祥。
网评:“女生被性侵”背后谁在失职?
为何罪恶的魔爪总能轻易伸向校园?为何受伤的总是本该格外呵护的孩子?每每发生类似案件媒体总会发出这种追问。令人愤慨的是,追问不止,悲剧不止。最近,媒体刚爆出“江西一副校长猥亵小学女生被起诉”事件,现在又惊现“多名初中女生疑遭下药被性侵”案件,我们的追问再次回到了原点。
虽然一些传闻有待证实,特别是遭性侵女生的人数说法不一,但确凿无疑的是:性侵女学生的事件的确存在。其实,不管被性侵女生的人数是传说的80名,还是校长口中的“十一二名”,此案的性质都很严重,影响都很恶劣。如果身在校园中的孩子连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无以保障,教育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在法治社会,校园竟然成了法治之光照射不到的罪恶之地,而学校、家庭以及相关部门对此长期一无所知,这无疑是犯罪分子屡屡得逞的重要原因。校园本应是最安全的场所,孩子本应是重点保护的对象,这是强调了无数遍的常识。但现实是,我们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还存在太多的漏洞,甚至形同虚设。
我们呼吁严惩犯罪分子,严厉问责失职者,更要从体制上反思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孩子出了这种事,摘掉几个官帽必不可少,但事件已经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这个责任谁也承担不起!但愿,这是最后一起悲剧。(陈广江)
学校管理缺位是校园性侵案帮凶
处于青少年阶段的女性,无论从体力上,还是从脑力上看,都属社会弱势群体。学校无疑是一道保护未成年女性的屏障,单纯的校园环境不仅有利于学习知识技能,还应使学生免受社会不良影响,得到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从报道中可以看出,该中学并不是一个“安全”的地方,学校存在着严重的管理缺位,缺位突出表现在两点:一点是学校大门口及周边成为女学生被带走的事发地,治安环境堪忧;另一点是关于许姓女子的种种“传说”和她的神秘光环在学生中流传,没有得到校方应有重视,甚至未被察觉。
校园群体性侵的特殊之处在于作案人少,而受害者多,多到形成群体。具体到该案件,主使人竟是一名21岁的年轻女性,却利用社会淫威在学校胡作非为,祸害几十名未成年学生,其猖獗令人咋舌。一个人同一个学校的力量根本无法抗衡,如果当时学校采取一些安保措施,对学校大门和周边严格管理,发现可疑人群、可疑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一定能将不少学生挽救于水火;如果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加强与学生沟通交流,在得知许某恶行后,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破除关于恶势力的谣言,相信很多学生不至于走到“牙打碎了往肚子里咽”的悲惨境地。事实上,学校的管理缺位已经使其成为这起群体性侵案的帮凶,在很大程度上,学校的不作为成为对许某恶行的默许,纵容并促成了无数悲剧的发生。
另外,事发后学校反应迟钝,校方对包括涉案学生人数在内的诸多问题闪烁其词,一问三不知,有企图推卸责任之嫌。不仅体现出学校面对舆情危机时的毫无经验,更折射出学校管理缺位。当问题出现时,学校很难作出有力的反应,不能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还将使学生和家长对校园安全丧失信心。(张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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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幼女卖淫罪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不过,近日提请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取消强迫卖淫罪和组织卖淫罪死刑,以强奸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