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卧底警察可“奉旨嫖娼”?
2014-04-29
凤凰资讯报 2014年13期
美国夏威夷州警方为了保护“钓鱼”执法的警察,呼吁议会保留“卧底探员在扫黄时为‘调查需要可合法嫖妓”的司法豁免权,引发各界炮轰。该议案已在州众议会通过,但在日前参议会的听证会上被暂时搁置。
警方表示,妓女通常会以“上床办事”来辨明对方是否为执法人员。许多卧底探员为了能人赃俱获,必须“献身”取得证据,让这些警员得到法律保护,才能有效抓到违法者,因此,呼吁州议会在法案中保留让警察可以嫖妓的豁免权。但包括反人口贩卖专家和警方在内的其他批评人士则表示,这种保护很没必要,且基于过时的观念,这会令很多已经被迫卖淫的性工作者受到进一步的伤害。
现任职辯护律师的前檀香山检察官迈尔斯作证称,他有些客户是妓女,经常抱怨警员在逮捕之前与她们发生性关系。有法律专家指出,卧底警察“奉旨嫖娼”会造成职权滥用,事实上,不需修法保护,警员照样可以轻松破获卖淫嫖娼案。 州众议会原本计划取消这一保护条款,但警方竭力敦促加以保留。这项备受争议的法案21日送交州参议会听证,最终决定推迟到3月28日投票。
摘自《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