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如何把核能“转化”为核武
2014-04-29
凤凰资讯报 2014年14期
今年1月,美国催促日本归还超过300公斤武器级钚的新闻令世人大吃一惊。随后,穷追不舍的国际舆论发现日本的“核库存”竟然大得不可思議:高浓缩铀超过1.2吨(包括200多公斤武器级铀),核反应堆级钚达44吨。美国有关专家估算,日本的核材料储量已超美国,居世界第一。
从上世纪60年代,直到三年前的福岛核事故,日本核能力一路高歌猛进。快速成长中,日本的核电始终与核武相连。上世纪60年代,岸信介将修改和平宪法奉为其“政治使命”,也因此成为第一位提出可保有用于自卫的核武器这种“宪法解释”的首相。此后,岸信介的胞弟佐藤荣作上台,更明确将核电体制与“国家安全保障”直接挂钩,提出“为了维持国家安全保障的基础,在国内必须保持先进的核技术和核产业的方针”。从岸信介“释宪”到佐藤创立“公理”,核能在日本从一个发电的经济议题,悄然“转化”为一个“国家安全保障”和“可保有用于自卫的核武器”问题。
日本把核能“转化”为核武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对核电站的乏燃料进行后处理及铀浓缩。而在当今世界,日本是唯一可以拥有这两项敏感技术的非核武国家。这自然有赖于美国的绿灯放行,但其中也有一个前提,即日本不得保有超过需要的钚。因为美国方面深知,在核武器级钚与反应堆级钚中间实际只差一层窗户纸,因此在1993年美国就把反应堆级钚视作“武器用核物质”。据国际核分裂性物质专家小组的统计,截至2011年末,日本保有的钚多达44.3吨。因此,被美国催还的300公斤钚,在日本的“核家底”中实在只是小菜一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