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神遭遇女人
2014-04-29杨骥
摘 要:作为中国文化的原点价值观,“抑己利他”早已渗透于中华民族的集体无意识。然而,作为男权社会生发并延续至今的产物,对于女性,“抑己利他”不仅是行为准则与评判标准,更是精神桎梏。本文拟从当代作家路遥的小说《人生》出发,以小说中刘巧珍、黄亚萍两位女性角色为例,试分析她们在爱情中所表现出的“抑己利他”价值观以及这样的价值观给女性命运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女性主义;中国文化原点价值观;抑己利他;路遥;《人生》
作者简介:杨骥(1990-),男,四川省都江堰市人,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2012级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女性文学。
[中图分类号]:J50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4)-15-0-02
正如四川外国语大学教授王毅所言,人类社会每个人的每一行为无论从出发点还是从结果看,对该社会群体总会产生一定影响:或有利于自己,或有利于其他社会成员。以“利己”还是“利他”为出发点规范社会的游戏规则,在相当程度上规定了各文化系统的发展方向和特色。
相较于西方文化从其文化源头——希腊神话便初显端倪的“利己”特色,中国文化显然将“利他”二字置于更高的位置:无论是孔融让梨,还是卧冰求鲤,“抑己利他”,作为中国文化的原点价值观,早已贯穿于从古至今无数中华儿女的思想与行为当中,成为“中国文化社群的集体无意识”。
而在这样的集体无意识中,女性,无疑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她们是“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母亲,含辛茹苦,抚育后代;一方面她们是“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的妻子,情比金坚,照顾丈夫;她们还是沦落风尘却侠骨丹心的妓女,用温柔拯救落魄书生;她们甚至是开天辟地的女神,虽补天治水,终究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拥有不同女性身份的她们却拥有着相同的生存准则——“抑己利他”;奉献,成为她们生命中至高无上的行为准则与评判标准。
然而,若仔细推敲,我们会发现这样的准则与标准似乎并不存在二元互逆的关系。女性以母亲、妻子、妓女、女神等“奉献型”的角色出现,却并未获得男性同样“抑己利他”的对待。于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我们可以看到张生在博得莺莺纯洁爱情后的负心薄幸,看到元稹在韦丛病重时分的花丛流连……女性,作为男权社会里生活于底层和边缘的“他者”,她们在“抑己利他”的男权思想塑造下成为这一原点价值观的践行者,却从未成为适用者。
而这样的一脉相承投射于文学,出现的,便是一大批新贤妻良母式的文学形象。无论是谌容《人到中年》中的陆文婷,还是张洁《爱是不能忘记的》中的钟雨……这样一些现代女性,为知识与职业所武装,以崭新的姿态出现于当代文坛。然而,她们秉承的无一不是与传统一脉相承的“抑己利他”的奉献型思想;评判她们的标准,无一不是奉献与否的“抑己利他”中国文化原点价值观念。
当代著名作家路遥凭借《平凡的世界》蜚声文坛,其成名作《人生》发表于1982年,讲述了男主人公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人生的变化过程。”高加林与刘巧珍、黄亚萍两位女性的感情纠葛构成了小说主要矛盾。通过两位女性形象的刻画与塑造,路遥分别从传统与现代、城市与农村、“利他”与“利己”两个角度诠释了“抑己利他”的中国文化原点价值观以及在此之上的女性评判标准。笔者试以这两位女性为例,从她们的爱情观出发,探讨路遥小说《人生》中女性角色所表现出的“抑己利他”的中国文化原点价值观,并以女性主义的观点,探讨这样的价值观对于女性命运的重大影响。
一、刘巧珍:奉献的女神
漂亮,是刘巧珍的首要关键词。“刘巧珍看上去根本不像个农村姑娘。漂亮不必说,装束既不俗气,也不土气。草绿的确良裤子,洗得发白的蓝劳动布上衣,水红的确良衬衣的大领翻在外面,使得一张美丽的脸庞显得异常生动。”作为村里“二能人”刘立本的女儿,巧珍是虽然没有上過学,但勤劳能干、淳朴自然。这样的姑娘就像李春波在《小芳》中所唱的那样,是一代男性心中难以忘怀的集体记忆。但是,这样的姑娘却不足以走进高加林的心。在此时的高家林看来,大字不识一个的巧珍不过是一个“长得像花朵一样”的“文盲”。上过高中、做过民办教师的他“感情上对这个不识字的俊女子很讨厌”。
然而巧珍并不知道高加林的心思,面对村里这个唯一的知识分子,她早早便将芳心暗许。他困惑痛苦时递上她甜瓜安慰,他拉不开脸买馒头时她毅然拔刀相助……甚至,她摒弃了传统女性的矜持羞涩,大胆向高加林示爱:“加林哥!如果你不嫌弃我,咱们俩两个一搭里过!你在家里待着,我给咱上山劳动!不会叫你受苦的……”不论“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社会分工,即使在现代“男女平等”的观念之下,这样的爱情宣言也算是惊世骇俗。作为女性,巧珍甘心为了爱情担起本该由男性或者是双方共同承担的家庭责任。
由此,我们可以在巧珍的爱情观中看到明显的“抑己利他”的身影:在爱情中,她将高加林看作了自己的宗教,而她是他绝对的信徒。这样的爱情观,让巧珍成为波伏娃笔下典型的“恋爱的女人”:以爱情为生命,以男性为上帝,全身心投入,甚至不求回报。
而高加林呢?在和巧珍确定关系的第一天,他便感到了后悔。他向往知识分子的生活,生怕被这样一个农村女孩拴住命运。然而,情欲的冲动让他忘不掉“巧珍那漂亮的、充满热烈感情的生动脸庞,她那白杨树一般苗条的身体。”他在疏远-亲密的更替中玩着感情的游戏,而完全没有考虑到巧珍作为一个未出嫁的姑娘的名誉和名声。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巧珍和高加林面对爱情迥然不同的态度:对于巧珍,爱情是利他的,自己是附属,是他者,是绝对“虚化”,而他是爱情中绝对的主体。而高加林则不然。面对爱情,他首先考虑到的是自己。巧珍对他而言不过是情欲的寄托物,他是绝对“主体”,而她是绝对虚化的。
对比这样的爱情观,一个颇具意味的现象出现了:在女性的爱情里,女性是他者,男性是主体;而在男性的爱情里,女性同样是他者,男性同样是主体。他者与主体,奉献与索取,在爱情中形成了女性与男性之间“不可逆”的“单线思维”。抑己利他,成为两性间由男性规定游戏规则却由女性单方面演出的独角戏。
如此不平等的爱情当然不会有结局。面对城市女孩黄亚萍的大胆表白,高加林将自己的爱情和前途联系在了一起,他“决定和巧珍断绝关系,跟亚萍远走高飞了!”
在巧珍身上,我们看到的是路遥着力塑造的完全符合男性理想的完美女性形象:落魄时的拔刀相助、失意时的温柔安慰、发达时的自动隐退、落寞时的不离不弃……然而,如此符合传统期待的“女神”却并未在爱情中大获全胜,究其原因,正是她基于“抑己利他”原点价值观形成的以“奉献”为宗旨的爱情观让她完全失去自我,成为男性的附属品以及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爱情动物。她的爱情,在一开始便注定了结局。
二、黄亚萍:现实的女人
如果说巧珍是路遥有意塑造的传统乡土世界里符合传统男性理想的农村姑娘形象,那么黄亚萍则带着鲜明的现代色彩走入我们视野。
黄亚萍是个典型的城市姑娘。她的父亲是县武装部长和县委常委,家庭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优越。作为高加林的高中同学,黄亚萍在高中时期就对漂亮儒雅,写得一手好文章,打得一手好篮球的高加林颇具好感。
然而这样的同窗之爱并未修成正果。高考之后,高加林回到农村,黄亚萍则到县广播站成为一名播音员。地域、城乡的差距让二人慢慢失去了联系。
与高加林相似,在黄亚萍的爱情观里,自己是一位的。一开始,她不愿和高加林在一起,“主要是因为加林回了农村,她没有希望再和他生活在一块儿……她还不能为了爱情而嫁给一个农民;她想她一辈子吃不了那么多苦!”
面对爱情与生活,黄亚萍的态度是清醒而坚定的:爱情可以是她生活中的一个元素,但绝不是全部;她可以为了生活放弃爱情,但绝不会为了爱情改变生活。
工作之后,黄亚萍和高中同学张克南谈起了恋爱。而这段感情更多出于务实的需要。在高中,她对张克南并没有交往的欲望。是工作后,单位上人生地疏”和心里的孤独让她接受了张克南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
于此,黄亚萍的爱情观再次得到了体现:在她看来,爱情不是两个人在一起的决定性因素;在一起,可以是一种依赖,甚至一种需要。与此同时,不同于巧珍的无条件付出,在这段感情中,黄亚萍始终处于被照顾的地位。她的坏脾气,她的小姐范,她始终是“利己”的,她是一个爱情的所求者而非付出者。
在高加林回城做记者后,黄亚萍的心中又开始泛起了涟漪。对高加林的“爱情”战胜了对张克南的“需要”,作为一名接受了现代教育思想的城市女性,她毅然决然向高加林表白。城市女孩的优越感让她对高加林势在必得。而面对张克南,她一封信便了结了关系,“这并不是爱情……你恨我吧!”
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在爱情中,黄亚萍的爱情观简直是高加林的再现:出于务实,她放弃高加林选择张克南;而时过境迁,为了爱情,她抛弃张克南重新追求高加林。前后对比,我们不难看出黄亚萍爱情观中的自我中心意识以及极端的“利己”观念。她是现实的,她是自私的,更是自我的。
然而,颇有意味的是,正是这样的“利己”观念,却让黄亚萍实现了爱情中“抑己利他”的单线逆转:在爱情中,她绝对实化而男性绝对虚化了。她在爱情里占据了绝对主体的位置。而这无疑让我们深思:符合传统“抑己利他”期待的巧珍因为在爱情中失去自我而失去爱情,而与传統相悖的黄亚萍却因为自我的存在而获得爱情。这样的价值观与女性命运的矛盾说明了什么?
三、女神遭遇女人
面对刘巧珍和黄亚萍这两位价值观、爱情观迥异的女性角色,路遥报以的态度是不同的:对巧珍,作者借顺德爷爷之口,给出了“金子一样”的评价;而对黄亚萍,路遥通则过描写其爱情中的反复矫情反映出对黄亚萍的不赞同态度。这实际反映出作者对以刘巧珍为代表的“抑己利他”这一中国文化价值观的认同以及对新时期以来进入中国的“利己”价值观的批判。
当刘巧珍遭遇黄亚萍,当男性笔下奉献的女神遭遇时代浪潮中现实的女人,我们看到的是传统价值观下男性塑造和女性自我之间的矛盾:“抑己利他”,是男性理想中理想女性应有的理想理念,女性依照这一信念塑造自我,结果却在“利他”的过程里失去了女性自身;反之,当女人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女神,女人反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独立与自由,由爱情中的他者成为了自我。
当然,我们并非否定“抑己利他”这一中国文化原点价值观的存在合理性,也并非鼓吹“利己主义”的必不可少。我们只是想强调“抑己利他”这一价值观中不可忽视的男性色彩,强调女性在这一价值观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评判标准中的自我迷失以及悲剧命运。
正如波伏娃所言,平等友爱的两性关系才是男女之间的应有之义。女性,只有“利他”并且“利己”,才能在爱情中获得平等,只有“我是我自己的”,才能主宰命运,只有在与传统彻底决裂之后,才能最终找回自己,走向自由,走向解放。
参考文献:
[1] 王毅 傅晓微.《中国文化“抑己利他”的价值观暨文化特色——从神话蕴含的文化解码说起》.文化天地,2002(5)
[2] 西蒙·德·波伏瓦(法).《第二性》Ⅱ.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