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基层央行同级行政监察质效
2014-04-29左明
左明
随着基层人民银行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新业务、新系统的不断推出,同时新的风险隐患也在不断增加和变化,因此提升基层央行同级行政监察质效,发挥好再监督作用,切实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和内部监督工作的迫切需要。本文结合人行普洱中支近年来开展同级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就如何提升同级行政监察质量和效能提出建议。
一、开展同级行政监察情况
近三年来,人行普洱市中心支行认真履行同级监督职责,按照成都分行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2011年对墨江县支行国库履职情况开展执法监察;2012年对澜沧县支行安全保卫内控工作开展执法和效能监察;2013年对宁洱县支行政务公开进行执法和效能监察。依据人总行“执法监察办法”和“执法监察工作操作规程”,分别制定执法监察方案,精心组织,抽调业务骨干参与执法监察工作。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方针政策和上级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金融服务、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内控管理、案件防范及风险控制等职责。在检查方法上,调阅相关组织机构职责、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处置操作程序及应急演练等资料,抽查了业务量大、风险隐患容易发生的时段的各类登记簿、会计凭证、会议记录等资料,现场核查重要空白凭证、实物、印章等;与部门负责人、岗位人员谈话,召开当地金融机构和服务对象相关人员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支行履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法规、制度定性和分析,并与被监察单位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核实确认,做出全面、真实、客观的评价。同时下发《执法监察建议书》,限时整改存在问题,并书面报中支监察室。中支纪委将《执法监察总结》及《执法监察建议书》报告分行监察室。
二、开展同级行政监察的主要成效
(一)促进制度执行力和内控机制建设
通过开展国库履职执法监察,对被监察单位在制度建设和执行中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加强了基层行制度长效机制建设,强化了对业务部门和要害岗位的监督,形成了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的监督制约机制,改变了以情面、信任代替制度的不良风气。对安全保卫工作执法监察,发现部分技术防范硬件设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未按要求检查枪支弹药管理,要害岗位人员谈话记录不完整等问题,促使被监察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了安全防范工作。
(二)推动依法行政工作
通过对县支行和中支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督促被考评单位(部门)加强教育干部高效履职,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定程序,有效杜绝了纪律松弛、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问题,及时纠正依法行政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做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工作。
(三)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帮助被监察单位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同时把监察情况通报给主管行领导和相关部门,以引起重视,堵塞管理漏洞,化解隐患,有效防范风险,杜绝了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行政监察内容广、效果明显
执法监察不仅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力情况,内控机制及业务操作程序的合规性,还涉及宏观管理、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等方面检查,是对行政执法者的再执法,监督者的再监督。具有监督、惩处、教育和保护职能,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对监察对象进行相应的惩戒和教育,透视其在机制上的缺失和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为行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有效防范风险提供决策参考。
三、当前行政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行政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
有的基层行干部对行政监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模糊,认为内审、业务主管等部门已经开展同级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重叠,行政监察存在重复,作用不大,特别是同级监察工作碍于情面,难予协调和开展工作,存有抵触心理。另外,缺乏有效的行政监察考核评价机制。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和工作效能情况的考核评价还没有建立统一的标准,以检查人员个人经验和判断作出评价,难以做到准确、客观、全面。
(二)行政监察工作存在局限性
按照人总行执法监察办法规定,执法监察对象应为具有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及其负责人或单位及其领导人员,重点是对外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但近年来基层人行开展行政监察对象不明确,被监察单位、项目和检查内容自行决定,重点放在以查找差错、堵塞漏洞及合规性检查方面,部分监察项目及内容与专项审计和检查相重复。
(三)行政监察成果运用不充分
目前,行政监察工作中普遍存在重查问题、提建议,轻处罚、少问责。监察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没有对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刻剖析,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意见,致使有些问题屡查屡犯,得不到彻底解决。
(四)政执法检查工作不规范
基层行在开展政执法检查工作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有的没有制定检查方案,有的没有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检查工作,检查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规范。
(五)监察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行政监察政策性、综合性、专业性很强,尤其对同级监督监察要求高,难度大。目前基层行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干部身兼数职,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一专多能的综合型人才,工作缺乏创新,检查方式单一,影响行政监察质效。
四、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对行政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行政监察工作制度
强化基层行对行政监察工作的学习宣传,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执法监察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赋予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把行政监察作为防范风险、防止差错,完善内控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另外,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人民银行执法监察办法,进一步明确执法监察对象、原则等内容,建立行政监察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明确考核方式和标准、监察结果分析评估方法、责任追究等内容,规范管理,提高监察工作质效。
(二)突出行政监察工作重点,提高行政监察质效
一是明确执法监察对象。为避免近年来执法监察与内审工作在检查对象、内容等方面经常出现交叉重叠的情况,当前基层人行行政监察对象主要以货币信贷、调查统计、国库、货币金银、支付结算、金融稳定、征信管理、反洗钱、外汇管理等具有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等为重点。二是明确监察重点(失职、越权、滥用职权、执法不当等),监督检查相关制度是否建立完善、操作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法规制度是否执行到位、风险隐患是否有效防控、行政效能是否不断提高;对负责行政许可、检查、調查、处罚、复议等重要岗位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注重查找机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认真探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央行行政监察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在行政监察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三)有效运用监察成果
对行政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深刻剖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为领导和职能部门决策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为监察对象出谋献策,排忧解难,同时整合监督检查资源,实现检查资源、信息共享,将执法监察有关情况反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经办人员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强化效能监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坚持做好前期理论、法规学习等准备工作,制定检查方案,按规定法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做到依法合规,做好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质效,完善检查档案资料。
(五)强化监察队伍建设
在选好配强监督监察干部的同时,加强新知识、新业务的学习培训,更新观念,创新思维方式和监察手段,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打铁还需自身硬”,监察干部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党性党纪和责任教育,努力做到遵章守纪,依法行政,规范文明、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