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之角与诠释之光
2014-04-29李征
摘 要:摩西作为率领以色列民众逃离埃及人的奴役,建立自己国家的民族首领和先知,既是以色列民族精神的代表,又体现了自身的性格特征。 本文主要运用诠释理论来分析《摩西》中角的内涵。
关键词:摩西;诠释;角
作者简介:李征,女,山东烟台人,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新闻传媒学院,助教,任教学科:大学英语;英美文学。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4)-17-0-02
一、引语
1513年,米开朗琪罗开始为教皇尤里乌斯二世的陵墓创作一组伟大的作品,按照计划,他要创作六座雕像,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只留下了一座,这就是今天保存在罗马维克利的圣皮埃特罗教堂中的《摩西》。这座与米开朗琪罗的另一件作品《大卫》齐名的作品,被后来的心理学大师弗洛伊德称之为“令人费解的艺术品”
为什么说这座摩西像会“令人费解”呢?弗洛伊德在他的名篇《米开朗琪罗的摩西》中依据一些细微的细节就摩西的心绪情态做出了一番有意思的推理,把精神分析学在造型艺术中的运用发挥到了极致。并且得出结论说:“米开朗琪罗却在教皇陵墓上放置了一个不同的摩西,一个超越历史或传统形象的摩西。他修改了打碎法版这一主题:他没有让摩西在盛怒之下打碎法版,而是让摩西想到法版有跌碎的危险,从而抑制住怒火,或者无论怎样防止怒火变成行动。这样一处理,他就给这尊雕像赋予了某种新的、超人的内涵。于是,这样一个有着巨大体魄的伟大形象就具体地体现了只有人才能达到的最高精神境界:为了他所献身的事业,同内心情感成功进行了斗争。”(《弗洛伊德文集第七卷·米开朗琪罗的摩西》,P140)
弗洛伊德从摩西苍劲有力的手指和结实的右臂中发掘出如此众多的内容,以至于后人对他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是成功,有人认为他是失败的。迟柯编著的《西方美术史话》中是这样评述的:“弗洛伊德是‘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主张艺术创作根源于‘潜意识,他这种对于《摩西》解释的牵强附会,恰好证明了其理论的偏颇。”(《西方美术史话》,P70)
二、一双似乎本不该出现的角
无论如何,对于经典作品的诠释从来就不会停止,摩西的一只手臂已经带给人们足够多的想象空间了,我们不妨再把目光放到摩西头上的那双角。
据《圣经·出埃及记》记载,“摩西从西奈山下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两块法版;摩西从山上下来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的脸皮因为与耶和华谈过话而发光。亚伦和全体以色列人看见了摩西,见他脸上发光,就害怕接近他。”(《圣经·出埃及记》,第三十章,29节)这段翻译来自于1545年到1563年之间召开的天特会议中确定的《圣经》版本,而这个版本的前身,正是导致摩西头上长出双角的早期罗马教会中学识最渊博的教父——圣哲罗姆(Saint Jerome,347-420,又译圣耶柔米)所在公元400年左右翻译的武加大译本《圣经》(《Vulgate》),也被称为通俗拉丁本《圣经》,在天特会议中,主要的议题是如何应对德国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同时,也对旧的《圣经》进行了新的翻译和界定。在天特会议之前,武加大译本就已经是官方的权威版本《圣经》,在经过修订之后,我们今天所读到的《圣经》基本就已经定型了。
米开朗琪罗的摩西像基本完成是在1516年,最终完成是在1545年,而最终修订了的《圣经》是在1546年确定的。如果说米开朗琪罗是完全遵从武加大译本《圣经》来创作《摩西》的话未免武断,在最终版本《圣经》确定之前,也可能存在其他版本的《圣经》,而在那些版本中,可能会出现与武加大译本不同的解释。但是事实是,摩西的头上的确是有一双角存在着的,而这双角正是在武加大译本中出现的。因而,对于摩西头上的角,我个人倾向于米开朗琪罗是受武加大译本的影响而加上去的,毕竟历史的线性发展更支持这一观点。
关于摩西头上的角,傅雷在他的《世界美术名作二十讲》中提出自己的观点说:“摩西头上的角,亦是成为博学的艺术史家争辩不休的对象。在拉丁文中,角(Cornu)在某种意义上是“力”的象征,也许就因为这缘故,米氏采取这小枝节使摩西态度更为奇特、怪异、粗野。”(《世界美术名作二十讲》,P65)傅雷的这一经典诠释目前几乎已经被普遍接受,但是果真如此吗?正如弗洛伊德对与摩西右手的诠释一样,傅雷的观点只是诠释之一。
提起象征,我们会想起,在基督教文化中,象征手法隨处可见,十字架象征着受难、鸽子象征着圣灵、百合花象征了圣母玛利亚的童贞。如此,按照傅雷的诠释来看,圣哲罗姆很有可能是故意这样翻译的,用摩西头上的角来象征“力”。如果说在拉丁文中,角可以是“力”的象征的话,那么同样的,这双角同时标志出了摩西的神王身份和“力”的代表。但是不要忘记,如果能够发出光来,那么就是关于神性更好的证明,因为不仅在《旧约》中是这么写的,就是在古希腊罗马的神话中,神每次出现,都是伴随着耀眼的光芒的。但是因袭了古希腊罗马文化的圣哲罗姆没有用“光”,而是用了“角”,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摩西头上的角并不是圣哲罗姆故意翻译错误,而是一种误译。或者说,在选择“光”和“角”时,圣哲罗姆本人倾向于选择角。大概是因为他认为这样能更好地反映出摩西作为以色列人的神王的神性和力吧。
三、误译所导致的崭新诠释
在基督教传统意义上的理解,头上长角的,不是恶魔就是魔鬼。在我们所能看到的一些西方关于魔鬼的影片或者图画中,魔鬼无不是头上长着一双长长的犄角,因为在圣经中,上帝的子民被称之为绵羊,而魔鬼则是山羊,那一对长长的犄角,就是山羊的典型特征。在契诃夫的小说《醉汉同清醒的魔鬼的谈话》中,有这样一段对于魔鬼外貌的描写:“请您不要害怕。您可知道魔鬼是什么模样?他是个相貌好看的青年人,脸色黑得象皮靴一样,两只红眼睛富于表情。……虽然他没结婚,可是他头上却生着犄角。……他梳的是卡普尔发型。他周身生满绿毛,发散出狗的气味。他背脊底下有根尾巴摆动,尾巴顶端象是一支箭。他没有生手指头而生着爪子,没有生脚而生着马一般的蹄子。”
当然,摩西肯定不是魔鬼。仔细观察一下,摩西的角同魔鬼的角是不一样的,长着角的魔鬼更像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山神潘,而摩西的角只是略微突出而已。如果按照傅雷对于以角象征力的解释,那么其实那双角应该更犀利一些才能彰显出力来,而米开朗琪罗创作的摩西头上的角,更多的是像一双装饰物,让人看了不仅没有感觉到力,反而觉得丑和怪。这对角好像仅仅是要提醒人们注意,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人,或者说,这是摩西,因为除此以外,摩西没有其他更为典型而显眼的特征了。
而且对于米开朗琪罗这样的大师而言,若想突出摩西的力,可供他选择的途径其实是很多的。我们可以看到,摩西怒睁的双目和肌肉凸显的胳臂以及那有力的手指,无一不能彰显出摩西的粗犷的力与古典式的美。或者说,米开朗琪罗可以把摩西的角塑造得更为有力一些,而不是现在这样的,只是两个奇怪的突起,甚至连个明显的尖锋都没有。使用这样的一对角,而且是看上去并不怎么有力的角,誠如傅雷所言,“使摩西态度更为奇特、怪异、粗野”。
圣哲罗姆当年的一次误译所产生的后果不仅仅使得一千多年间人们一直仰望着一个头上长有双角的摩西,更使得人们对于摩西有了一种新的诠释,不光是米开朗琪罗的摩西,在西方很多教堂里,摩西的头上都长有一双角。
艾柯在《诠释与过度诠释》中说:“人人都对也就意味着人人都错,因为你完全有理由忽视别人的观点而固执于自己的观点。”(《诠释与过度诠释》,P162)对于诠释者而言,只要不出大格,从作品中获得对自己有意义的诠释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当然,实用主义者更倾向于把作者抛在一边。
对于摩西的右手,弗洛伊德下了很大的工夫,当然,他更多的是想证明自己的精神分析学说;对于摩西的角,傅雷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猜测,并没有更多的展开。同样的,我对摩西的角的诠释也不过是我个人的一种总结和猜测。真正了解这对角的用意的人是米开朗琪罗,他是作者,他最有权利说话,可他什么也没有说,只留给我们这对角,以及对于这对角的无限的诠释空间。
参考文献:
[1]艾柯. 《诠释与过度诠释》.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11).
[2]傅雷.《世界美术名作二十讲》.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1).
[3]弗洛伊德.《弗洛伊德文集》. 长春出版社. 2004(5).
[4]迟柯.《西方美术史话》.中国青年出版社.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