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行网与江苏卫视互诉侵权 PPTV牵涉其中
2014-04-29
日前,风行网与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长江龙是江苏卫视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卫视授权其为卫视节目惟一分销机构),就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一站到底》《芝麻开门》《非常了得》等晚间综艺节目的版权问题,产生法律纠葛。
风行网17日对外发布的声明称,风行网于2013年8月1日与长江龙签署协议,拥有江苏卫视上述节目从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的互联网非独家版权。而与此同时,PPTV也宣称耗资2亿购买了江苏卫视全部综艺节目网络版权的2年独播权限,协议生效时间为2014年1月1日。对此,长江龙方面认为,与风行网的合约已提前解除,因此并不影响新合作的产生,但风行网对此并不认可。
風行网副总裁佘清舟对《综艺》表示:“签约后,合作一直很愉快。令人遗憾的是,我公司在2013年12月9日收到江苏卫视方面发来的《关于解除合同的建议》及随后的单方解约通知函。风行网依据约定已经足额支付所有费用,许可费用总计500万元,包括第一期100万元和第二期300万元。截止目前,风行网没有拖欠江苏卫视任何许可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我们向对方寄发了《关于继续履行合同的协商函》,力求消除误会,继续履行双方之间的合同,避免造成双方损失。然而,我司于2014年1月14日发现江苏卫视的新浪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江苏卫视节目互联网独家版权的声明》,严重损害了风行网的名誉权及合法商业利益。在风行网依然拥有江苏卫视节目非独家版权的情况下,对方单方面把节目版权以独家的方式销售给了PPTV,这是典型的一女二嫁,过河拆桥,不尊重契约的行为。”
对此,长江龙公司的新媒体版权负责人告诉《综艺》:“提前终止合同的原因很简单,与公司和PPTV的合作也没有直接关系,风行网的声明中并没有把全部的事实向社会公布。”该负责人称,在长江龙公司和风行网签署的新媒体版权合同中,节目的版权总费用为500万,风行网仅支付了首款,第二笔款项一直拖欠。“欠了我们差不多300万,因此按照合同规定,长江龙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该负责人称,去年12月初,公司在给风行网的《关于解除合同的建议》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条件,做出过让步,但风行一直没有给我们答复”。协商未果后,长江龙公司于12月20日给风行网发送了终止合同的通知书,长江龙公司认为,此后风行网再发回的《关于继续履行合同的协商函》,已不具备延续已解除合同的效用。
据了解, PPTV已经起诉风行网侵权,风行网与长江龙之间也互相提请了版权诉讼。(陈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