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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于凌罡:“中国合作建房第一人”的10年探索

2014-04-29王颖

商界 2014年5期
关键词:万通合作者冯仑

王颖

2014年年初,一则《合作建房第一人“重出江湖” 目标瞄准有钱人》的报道,让沉寂多年的于凌罡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线中。

这个中国“合作建房”的发起人,在过去的十年里一直屡败屡战,却又仅在第一道关卡——拿地环节便轻易倒下。以至于在之后的数年里,只要于凌罡一在博客发文阐述自己关于“合作建房”的想法,就有网友在评论中叫骂。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曾经的追捧者甚至合作者,站到了他的对立面?在“合作建房”这一理想主义的实验当中,分歧与猜忌从何而来?到底谁不靠谱?

“不靠谱”的合作者

在于凌罡看来,他遇到的第一个“不靠谱”的合作者就是律师孟宪生。

两人是在搜狐一起做节目时认识的。当时孟宪生对“合作建房”很感兴趣,并提出可以为项目提供法律帮助。彼时的“合作建房”,还处在筹备阶段,除了热情高涨的参与者之外,有的就只是一份于凌罡自己初拟的章程。听到孟宪生说可以在法律上帮助自己,于凌罡很高兴,就把章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交给了他。为了免除孟的顾虑,他还提出服务是可以付费的。

可是章程一去便没了音讯。孟宪生照常会参加“合作建房”参与者的集会,却对章程一事只字不提。终于有一天,于凌罡忍不住了,在散会后拦住正要离开的孟,询问为何迟迟不将章程返还。对方沉默了一阵儿,才道出实情,原来他在考虑该收取多少报酬的问题。“那您说个数字吧!”孟宪生始终不肯说出一个具体的数字。

于凌罡只好向孟的朋友打听,从别人的嘴里,他终于知道了孟宪生想要的价钱——100万元。对于“节约为本”的于凌罡和其他“合作建房”的参与者来说,这个数字实在是有点高了。

“除了他之外我们不是没有其他的律师,愿意帮助我们的律师有的是。虽然你最早来说你愿意帮助我们,但是实质性的帮助你也没做。”于凌罡告诉记者,除了想要100万元的酬劳,孟宪生还想要“合作建房”的掌控权,“他就想成为这件事的操盘者之一。”

对于这一点,两人说法不一。合作破裂后,孟宪生曾对媒体说:“在团队中,两个主要发起人有完全不同的观点,总是争吵,我认为这对团队是不利的,所以选择退出。”随后他还解释说,他反对于凌罡坚持的定向分期转账制度,“虽然这样更为民主,但是作为组织者似乎存在较大风险。”

不管是报酬、权利上的矛盾,还是观念上的分歧,都让项目最初的两个合作者没多久便分道扬镳了。接下来几位所谓“合作者”的行为,更让于凌罡难以接受。

公司注册时,“合作建房”的参与者们需要通过自荐加投票的方式推选出30名股东代表,然后报工商部门审核。于凌罡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其中竟然有人在工商局有不良记录,这直接影响了公司的注册。

直到两周后,股东代表的事才得以解决。接下来就是从29名代表中选出7名董事、3名监事。开会选举的时候,居然有人站出来直接说:“我必须当董事,不然我就不参加了。”“这不是官迷嘛?”于凌罡回忆起来仍然觉得很好笑,“当时我私下劝他,我说你不提这个条件大家选上你的几率是很大的。他不,他说我就必须得这么说。当时大家都在,还有电视台的来录像。”最后大家当然不选他。

这几件事,让于凌罡意识到项目参与者规则和法律意识的淡漠。这让““合作建房””从一开始,就充满了荒诞和混乱的味道。

打倒开发商

虽然经历了一些小波折,但由于凌罡担任董事长的北京合作蓝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还是注册成功了。资金的筹集也异常顺利,只用了4个工作日,银行到款就超过6000万元。看上去,事情正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为了让资金的管理透明,避免瓜田李下之嫌,于凌罡并没有单独开立一个账号来存放合作者的集资款,而是让每个人拿出15万块钱,存在指定的银行,并跟银行签署授权协议,指明资金是用于参加“合作建房”的。

当时“合作建房”指定的存款银行是中国民生银行。短期内大笔资金的存入,引起了万通集团董事长、民生银行创业董事冯仑的注意。他主动约见了于凌罡,两人在“合作建房”这件事上一拍即合。冯仑向于凌罡提出了合作的想法,万通旗下的子公司万通筑屋可以为“合作建房”提供建筑服务。

对于冯仑的提议,于凌罡没有拒绝。因为他知道对方拥有太多自己需要的资源,除了万通筑屋,他更想从冯仑那里得到万通集团的品牌支持和贷款帮助。此时的于凌罡所想的已不仅仅是合作建房,他更希望通过商业的方式将这个项目运作起来。“合作建房”是非营利项目,银行不会贷款给他,但如果能通过信托注资的方式,以万通的名义成立一家子公司,那“合作建房”就能利用万通的贷款资质。这种形式的好处是,“合作建房”的参与者不用一次性拿出全款,他们可以像买商品房那样先付首付,再每月偿还月供。

照于凌罡的想法,参与者通过“合作建房”获得的房子不仅可以自住,还可以卖掉。这是一种投资,参与者是通过合作的方式用成本价买到一套房子,再按市场价卖出去,从而获得投资增益。如果能跟万通合作,获得万通的品牌支持,那投资收益就能大幅提高。“当时市场上有品牌的房子和没品牌的房子差距是很大的。大概每平米价格能差到2000块钱以上。比如没有万通我们的房子每平米只能卖八九千元,有万通就能卖到10000元、11000元。”

经过多次商谈,于凌罡与冯仑确定了最终的合作模式:万通提供品牌、贷款、建筑服务,于凌罡方面提供资金。万通按双方商定的价格提供建筑服务,房子建好了之后如果超预算,那超出部分由万通支付;如果没有超,那节约的部分也归万通所有。此外,万通还参与楼盘的底商出租分成。

在跟万通合作前,于凌罡一直看好的是芍药居的一块地,位于北京四环附近。但认识冯仑之后,于凌罡有了新的选择。他看中了位于二环的新中街一号地。

当时于凌罡算了一笔账,整个楼盘可以值到6.76个亿,也就是说可以有3亿元的利润。按约定这部分收益万通拿走三成,剩下的归“合作建房”的参与者所有。

这让于凌罡感到很兴奋,在他看来,天底下没有比这个再划算的生意了。可是,当他把和万通合作在新中街建房的事告诉其他参与者时,却遭到了反对。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如果按原计划买芍药居的地,每人只需出15万元,但现在每个人要拿出24万元。参与者中有一部分拿不出这么多钱。另一个原因,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大部分参与者反对跟开发商合作,更反对开发商参与分成。

这些人反对跟开发商合作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当时媒体关于““合作建房””的解读几乎都是“老百姓自己盖楼,开发商靠边闪”。而于凌罡也常常在自己的博客里指责开发商暴利、不诚信,甚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于凌罡还公开批评任志强、潘石屹、冯仑等开发商不该一边赚穷人的钱,一边还看不起穷人。

合作者不能理解痛恨开发商的于凌罡怎么会去跟对方合作。于是,会场上,参与者与于凌罡争辩,质问他凭什么帮万通挣钱。于凌罡也极力反驳,说“不是让万通挣,是你要挣这么多钱”。

“有些人不愿意信好事,他愿意往坏了想人。”说完,于凌罡无奈摇头。

“叛徒”

因为参与者反对,于凌罡只好放弃新中街1号地,但他并不想停止和万通的合作。对于反对者,于凌罡的态度很强硬:愿意参加就留下,不愿意参加就走。

没有太多的迟疑,于凌罡迅速召集大家筹钱参与芍药居地块的投标。大会上,他还邀请了给“合作建房”提供帮助的机构和单位,比如律师事务所、项目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审计公司……这当中当然包括万通。

会议开始时,于凌罡依次介绍这些机构的代表。介绍到万通时,台下有人开始起哄: “不要开发商,开发商是来挣我们钱的。”于凌罡当时就火了,他冲着台下起哄的人说:“你们是不是给脸不要脸啊?你们是不是来挣钱的?不是你们走。在场的哪个机构不是挣咱们钱的,你告诉我。人家拿的是辛苦钱。你们有没有基本的人性和道德,人家给你提供服务你骂人家。”起哄的人不吭声了。

但沉默并不代表认同。在合作者眼里,于凌罡已经成了“叛逃者”,而曾经宣传过他的媒体也开始纷纷转向,说他被开发商“招安”了。一时间,于凌罡成了众矢之的。

这对于凌罡和“合作建房”双方而言,都是一场灾难。因为合作者们对于凌罡渐渐失去了信任,彼此间猜忌丛生。于凌罡坚持跟万通合作的想法,强势要求反对者退出。于是这些人认为于凌罡抛弃了他们,有了开发商做靠山,就不带他们玩了。

最终,于凌罡和万通的合作流产了,可是这并没有平息纷争。因为于凌罡几次拿地接连遭遇失败,一些参与者开始认为于凌罡根本没有组织能力,甚至还有一些人认为,于凌罡黑了他们的钱。

北京合作蓝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筹备之初,分别向每位参与者收取500元钱作为公司的日常开支和注册资本金。当时的参与人数是220人,所收费用共计11万元。有参与者就认为,既然拿不了地,建不了房,这笔钱就应该退还给他们。花园路25号项目拿地失败后,有人跑到于凌罡家里让他还这500块钱,还说“拿不到钱就不活着回家了”。

于凌罡告诉记者,每个新加入的人都要交这500块钱,所以前前后后一共收了30万元。“我们从2004年开始到2009年整整五年。这五年平均每年我们要花出去10万块钱,这就是50万元。大家只交了30万元,那剩下的都是我自己出的。”“我们只请了两个员工,其他来帮忙的都是志愿者。这两个员工,每月的工资加起来是5000元,光这笔费用五年就是30万元。”合作者的不理解,让于凌罡感到委屈。

2006年,拿地失败后的于凌罡想换个途径来开展“合作建房”。当时亚运村的荣都国际公寓要出售,如果整栋楼买下了,平均每平米只要7300元,而周围的二手房的房价已经是每平米15000元。这无疑又是一笔划算的生意,没有开发商参与,很多人都表示愿意出钱。可是这时又有个搅局者跳了出来,背着于凌罡召集了一些参与者开会,说这房子每平米只要6800元,于凌罡想赚大家的钱。当时在场的人告诉他,多出来的钱是大家平摊的契税。可是那人却说:“交税也不可能这么多,咱们就别跟他签,逼着他6800元跟咱们签。”

一石激起千层浪,眼看着事情的演变越来越不受控制,于凌罡的情绪从委屈变成了愤怒。“我于凌罡不欠任何人一套便宜房子,包括我爸。”

2009年,屡屡受挫的于凌罡终于决定,暂停在北京市区组织“合作建房”。

谁对谁错?

在采访中,于凌罡告诉记者,“合作建房”一开始就被大家误读了。当初他提出的理念强调的是物业自主权、配套收益权、项目自主权,最后才是成本价得房。但是遗憾的是,大家都只看到“成本价”,而忽略了前面的三项。“我提倡的是有品质的幸福生活,而不仅仅是一套便宜的房子。”

在国外,有很多“合作建房”的成功案例,而这也正是于凌罡坚信能在国内成功的原因。然而理性地来看,任何理论能否成立都不能脱离他所处的现实环境。对于“合作建房”来说,它的现实环境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策环境,国外的“合作建房”无一例外都有政策的支持,虽然于凌罡一直在强调自己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但却没有相关的政策给“合作建房”的参与者提供支持和保障。另一个方面是人文环境,就像于凌罡说的那样,国内的老百姓缺乏契约精神,无视规则。

仅仅是这样吗?既然于凌罡是发起人和主要的领路者,那么他必然要为失败承担一定的责任。事实上,于凌罡本人的性格也是左右“合作建房”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他为人热情、能言善道,这是他为什么能让不了解“合作建房”的人参与进来的重要原因。但同时,于凌罡说话直、好争论,不但容易得罪人,还阻碍了和他人的沟通。

而像“合作建房”这种带有“民主”性质的项目,最重要的便是平等的沟通,让所有人的意见达成一致。

2014年,于凌罡和舒可心合作重新启动“合作建房”,这一次他们的目标是找买房子只为投资的有钱人来合作。“穷人没有契约精神,人要有钱了有地位了才能说话算数。”如果我们将于凌罡的“合作建房”看做是一场民主试验,那么得出这样的结论,实在让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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