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如何才能恢复平衡?
2014-04-29卢锋
财经国家周刊 2014年23期
卢锋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第一,进一步明确坚持改革调整的政策取向。在调整深化阶段各种深层矛盾和风险会进一步外化,呼吁刺激与回避调整的观点诉求及其影响力会增加。应继续坚守十八大以来结构性改革优先目标,以涉险犯难的决断直面调整困难,稳健推进改革与调整。
第二,适度下调经济增速底线目标。由于消化过剩产能与调减过高杠杆等具有减速效应,失衡调整期应允许经济增速暂时低于潜在增速。建议把增速底线目标下调到7%或略低水平。政府对经济增速目标应更多从预测性和指导性角度加以阐释,不宜特别强调其指令性或刚性效力。
第三,货币政策需适当重视运用总量工具。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下一步需考虑采用普遍降准这样的总量工具。选择适当时机普遍降准,关键是保持广义货币和流动性总量动态适度增长,严防货币过度扩张与通胀卷土重来。
第四,综合施策治理金融市场失衡因素与潜在风险。失衡调整意味着预算约束硬化与重新洗牌,应允许特定影子银行产品违约,打破刚性兑付预期和提升市场风险意识。同时采用破立结合、堵疏结合思路综合治理。
第五,对超预期小概率事件冲击要未雨绸缪。需适当提高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并充实计提拨备资金以减少金融系统脆弱性。需加强宏观审慎措施,在劳动市场、企业重组、减免税费等方面研究应对冲击预案,以便在小概率逆向情景万一发生时沉稳应对。(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