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香兰为何没被判死刑
2014-04-29
1946年,以一曲《夜来香》红遍全国的李香兰被以汉奸罪推上审判台。李香兰称自己不是汉奸,而是生在中国的日本人。
生在中国的日本女孩
李香兰原名山口淑子,1920年2月12日出生于中国辽宁省奉天(今沈阳)附近的北烟台,不久举家迁往抚顺。
在抚顺开往奉天的火车上,淑子结识了一个同龄的俄罗斯犹太裔少女柳芭。因为柳芭,淑子结识了前苏联著名的歌剧演员波多列索夫夫人。歌唱练习就此展开,山口淑子变身歌星李香兰。
波多列索夫夫人每年秋天都要在奉天大和宾馆(今辽宁宾馆)开独唱会。一天,波多列索夫夫人突然对淑子说:“你来我的独唱会唱歌吧!”
山口淑子第一次站在舞台上,她唱了一曲《荒城之月》。淑子清澈纯真的嗓音赢得了满场如春雷般的掌声,也引起了一位特殊客人的注意,他就是奉天放送局科长东敬三。原来,电台节目一直在尋觅一位歌手。 东敬三给淑子起了中国名字——李香兰。于是,李香兰的名字就这样被写入了节目里。当全东北的收音机都开始播放着李香兰的歌声时,这个少女走红了。
第一次回国挨了骂
伪满洲国成立后,日本人为了粉饰太平,在长春成立了电影制片厂,李香兰因为人美歌唱得好,被选为第一批女演员。她拍摄的第一部电影,叫《蜜月快车》。随后,第二部、第三部影片接踵而至,她连续接拍了《富贵春梦》以及《冤魂复仇》。
李香兰红了,而且红到了日本。1938年10月,已成为电影厂当家花旦的李香兰以“中日亲善”的代表头一次回日本。然而,亢奋无比的她却万万没有想到,祖国迎接她的却是另一张嘴脸。当她交验了护照刚要下船时,却突然听到一声粗暴的斥喊:“你回来!”“你这东西还是日本人哪!一等国民却穿三等国的支那服,说支那话,不觉羞耻吗!”
李香兰在自传中回忆:“这使我对祖国日本的憧憬开始幻灭,让我感到可悲的是,祖国的日本人对我出生的中国——我的母亲之国的侮辱。”
从被判死刑到无罪释放
日本战败后,李香兰这位红极一时的明星被押上了审判台。1946年2月,上海军政部审讯庭上,李香兰不能证明自己是日本人,那么,她就无法洗脱汉奸的罪名。就在李香兰被判死刑准备赴死时,柳芭,再次出现了。柳芭当时已是苏联共产党,成为领事馆的一名工作人员。她找到了李香兰日本身份的证明,法官最终宣布李香兰无罪释放。法庭上,李香兰流泪唱起了歌,她唱的是自己最爱唱的中国歌曲,歌声里饱含着对养育自己的中国的一片深情……李香兰向旁听席、也是向中国和中国人民深鞠一躬,对自己前半生的欺骗和罪行作了深深的忏悔……摘自《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