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初探

2014-04-29张颢严

2014年31期
关键词:专业化

张颢严

摘 要:现代金融是法治金融,完善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司法环境是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是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正是在法治的恢弘视野下,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针对金融兼具广泛公共性与极强专业性的特征,以专业化优势服务和保障金融发展的探索。随着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的不断深入,金融检察专业化在优化金融法治环境、保障金融体系建设、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等方面的意义和价值正在逐步凸显,日益成为法学、金融学界和实务界的共识。

关键词:金融检察;专业化;金融犯罪;捕诉一体化

一、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发展现状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推进,国内金融监管相对滞后,金融领域犯罪态势严峻,我国金融安全形势不容忽视。检察机关以惩治金融犯罪、进行法律监督、参与金融综合治理的能动性,在服务保障金融安全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适应打击金融犯罪专业化办案的需要,2004年5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率先在北京市成立了金融犯罪公诉组,选派精干力量,专门办理辖区重大金融犯罪案件。2010年,二分院又在金融公诉组内分别设立证券、期货、银行等公诉岗位,由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专门承担。

自2009年以来,上海一些基层检察机关先后成立了金融检察专业化办案机构。如2009年2月1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金融、知识产权犯罪公诉处(即公诉二处)和陆家嘴金融检察工作室。2009年8月17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金融和知识产权检察科。2009年11月17日,上海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金融犯罪案件检察科和外滩金融检察工作室。2010年5月21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又成立了金融检察科。

可见,我国的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已经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二、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必要性分析

(一)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是维护金融安全的需要

金融是国际经济的命脉,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市场在整个市场活动中发挥着供血供氧和调节经济的功能性作用。当前,在全球范围内肆虐的金融危机向我们直观的揭示了金融市场的脆弱性。始于华尔街的次级贷款在层层金融杠杆的推动下,曾经成就了镜花水月般的歌舞升平,却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危机全球的金融风暴。这是一个强有力的例证,说明重大的金融违规案例可以扰乱整个金融市场秩序,甚至引发全社会的经济衰退。[1]金融市场兼具的重要性与脆弱性,不仅需要维护金融秩序的预防性规则,同时也需要惩治金融违法和金融犯罪行为的强制性规制。但是,由于专业化能力的欠缺,传统的检察办案模式对金融犯罪的处理难以做到及时有效,这就需要检察机关以专业化推动案件处理的高效化,维护金融安全。

(二)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是检察制度创新发展的必经之路

创新是事物發展的原动力。检察制度的发展也需要不断创新。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不断创新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否则就会僵化,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检察制度也如此。检察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不完善,才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服务。在检察制度的创新和探索中,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既能够为我国的检察理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又能够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使金融检察工作更加公正、高效、权威。

三、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要坚持的三项原则

(一)坚持宪法定位原则。

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明确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神圣使命和历史责任。坚持宪法定位原则要求检察机关加强监督,对危害金融秩序的行为予以惩治和预防,维护金融秩序。因为惩罚和预防金融犯罪,保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二)坚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面对当前仍在肆虐的金融危机和国内金融犯罪猖獗的严峻局势,检察机关应以积极的姿态,主动担负起维护金融安全的职责。但这并不意味着检察职能的无限扩张,金融检察应坚持谦抑性原则。

刑罚犹如双刃剑,用之不当,则国家和个人两受其害。基于刑罚功能之二重性,刑法必须保持适度审慎的谦抑已成为现代刑法追求的价值目标。[2]刑法是保护法益的最后手段,只有当其他法律都对违法行为无能为力的时候,刑法才对其予以制裁。

(三)坚持服务金融发展的原则。

金融检察制度的建立是服务于金融事业,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这是金融检察制度建立的初衷所在。金融检察的所有工作都必须围绕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开展工作。金融检察应当立足服务,抓好服务,通过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的各种刑事犯罪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服务;通过查办金融管理机构、金融监管人员的失职、渎职犯罪,为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服务;通过提出风险防范的检察建议,避免金融风险,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服务。总之,金融检察必须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原则。[3]

四、我国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的制度设计建议

(一)应当实行“捕诉合一”职能模式。

金融检察部门应当建立金融犯罪案件的捕、诉、预防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从目前已经成立金融检察部门的检察机关来看,基本上都建立了金融犯罪案件的捕、诉、预防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笔者认为,金融犯罪案件的捕、诉、预防等工作具有关联性与专业性,三者相结合可以提高办理金融案件的专业化水平,形成捕诉预防联动,有利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高刑事诉讼效率,有效惩防金融犯罪。因此,金融检察专门机构应该实行“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

(二)加强专业人才储备建设,充实金融检察人才队伍。

首先在人才引进方面,检察机关可以从金融单位引进一些金融高级专门人才充实检察队伍,优化专业人才结构。其次在人才培养方面,通过国家检察官学院以及地方分院开设的金融检察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对金融检察业务骨干重点进行培训。再次在人才锻炼方面,可以派一些业务骨干深入到金融行业内部挂职锻炼,不仅可以深入地了解行业内部的规律及运作模式,而且能够知行合一,加深理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完善检察机关与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机制。

我国的金融监管形成了“一行三会”的监管模式。然而,以政府为主导的行政金融监管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弊端。为此,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履行自身职责,积极介入金融监管,促进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

首先,应当改变检察机关与金融机构的个案合作模式,建立检察巡视制度和检察建议制度,将金融检察专门机构的检察官派驻金融机构,把金融犯罪扼杀在萌芽阶段。其次,检察机关还应当密切关注金融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动向给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带来的影响,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的联系,建立联席合作制度,方便金融监管机构向检察机关通报金融犯罪信息,同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制度的作用,向金融机构提示相应的金融风险。最后,应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能,通过对金融刑事、行政和民事诉讼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优化金融司法环境。对发生在金融领域的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保障法律公正执行。[4](作者单位: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 陈辐宽:《检察机关介入金融监管的依据与标准》,载《法学》2009年第10期。

[2] 转引自[日]平野龙一:《刑法总论》,有斐阁1972年版,第47页。

[3] 胡裕岭,谢婷.略论金融检察专业化[J]. 南方金融,2013,(7).

[4] 吴卫军.金融检察介入金融监管的实践与探索[J].法学,2012,( 5 ).

猜你喜欢

专业化
生产专业化促进农户收益提升
促进幼儿园保育教师专业化成长的策略
对幼儿园听评课专业化的思考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众创空间向“专业化”升级
引导青年教师走专业化成长之路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建议
论专业化老年媒体的发展之道
试论传统媒体舆论监督报道的专业化
高校教学管理人员专业化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