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的机理分析
2014-04-29戴兼弟
戴兼弟
[摘 要]本文首先界定了农业产业化的内涵,接着从规模化、产业化、利益分配机制、劳动力转移四个方面对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的影响机理进行了详细分析。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民增收;影响机理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3-0174-02
1 农业产业化体系的内涵
农业产业化(Agriculture Industrialization)这一概念源起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是由美国的John HDavis 和Roy AGoldberg首先提出的,然后传入西欧、日本等发达国家。到如今,西方农业产业化发展得已经相当成熟,对于“农业产业化”的理解也形成了比较一致的认识,农业产业化又叫农业一体化,即按照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依靠经济、法律关系将农业与其相关的工商服务等行业在经济上、组织上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利益整体的生产方式。
虽然农业产业化发展已经有半个世纪的历史了,但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却很晚。1993年山东潍坊提出“确立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农业带动,发展规模经营”的农业发展战略,自此农业产业化在我国才真正起步。自农业产业化在我国兴起以来,国内学者对于这方面的研究是趋之若鹜,因此国内对农业产业化的研究很多,目前社会各界对农业产业化内涵已经形成比较统一的认识:农业产业化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主导产业、特色产品为重点,以科学技术为手段,优化生产要素组合,实行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建设规模化、加工系列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提高农业的增值能力,使农业逐步走上自我发展、自我调节、自我约束、自我积累良性的发展轨道的现代化农业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
2 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的影响机理
农业产业化最大的意义在于它能够发挥一体化产业链诸环节的协同效应,发挥利益共同体的组织协同作用,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很好地联系起来,形成产业规模,产生规模效应,使得农业在生产、流通、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效益能够通过产业链的利益分配机制更好地回归到农业中去,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从而长久地促进农民增收。具体来说,农业产业化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是通过以下几方面实现的。
21 通过提高科技水平实现了规模效应
传统的农业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产效率低下,生产规模也很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村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分散生产方式开始不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规模不经济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农业产业化的兴起,通过农业机械化、农业水利化及农业科学技术在农业中的运用,降低各环节成本,形成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从而最终实现规模效应。
首先,在生产环节,随着产业化水平的发展,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这改善了劳动条件,扩大了作业范围,将过去小规模的分散经营发展成大规模的生产经营,提高了生产效率,大大降低了生产费用。在加工和销售环节,生产的规模化有利于采用先进机器设备和技术进行批量加工和销售,不仅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而且提高了农产品的商品转化率,降低了产品费用。
其次,随着农业专业化的不断发展,农民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而农业产业化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按照资源的优化配置原则,有效地聚集生产要素并合理分工,使产业化主体之间在市场中交易的次数增多的同时也令交易关系相对稳定,从而降低了寻找交易对象的搜寻成本、收集市场信息、交换商品及谈判的交易费用。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产业化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不断实现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降低农业成本,产生规模效应,从而最终实现农民增收。
22 延长农产品加工链条,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
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就是一体化,所谓一体化就是通过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经营,把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有机结合起来的过程。
农业产业化实行之前,我国农产品质量较低,加工程度低,不仅附加值低,还减少了人们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尽管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农产品产量发生了质的飞跃,但作为生活必需品,农产品往往缺乏需求价格弹性,单纯的产量增加不会带来需求的增加,只会造成价格下降、“谷贱伤农”的问题,农民收入不会提高,处境反而会更糟。
农业产业化的实施,将产业化的概念运用到农业中,改变了传统农业只在生产方面下工夫的方式,而把农业加工、销售等环节都纳入到农业中去,减少各环节的交易费用,实现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在其发展过程中,通过延长农产品的加工链条,让更多的农民参与农产品的加工等产业链环节,将更多的必要劳动转化成价值转移到加工的农产品中,不仅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还丰富了农产品的形式,让农产品以不同形态展示给广大消费者,更大地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产品的生产不再满足于对农产品的初加工,而是尽量拉长产业加工链条,尤其是注重向深加工领域发展,这对增加农产品附加值贡献更大、影响更深刻。
23 建立利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二次收益的获取
过去农民收入水平低,很大部分原因是从农产品生产出来到进入消费者手中这个过程中,农产品所创造的收益,大部分都进入了物流公司、超市等中间商的口袋,而直接到农民手中的收入却仅仅是很少的一部分。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一些地区已经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企业、合作社、农户等一些利益共同体通过保护价和加价收购农产品、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途径,与农户建立紧密性利益联结关系。
首先,利益分配机制明确了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农民在产业化生产环节中生产的义务,也规范了企业对农民的生产劳动付出报酬的义务,避免企业损害农户利益行为的出现,因此,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合同、契约的形式保障了农民能够获得自己生产劳动的收益。
其次,在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同时,利益分配机制还确立了利益分配方式,企业为稳定货源,提高经济效益,会利用合作社的中介作用,与农户签订合同,约定企业在实现利润目标后会将利润的一部分返还给农户,这种返利方式就是农民获取二次收益的途径。这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规避市场变化给农民带来的风险,可以通过二次利益分配增加农民的收入。
利益分配机制的建立,不仅保障了农民能够从种养中获得生产的一次收益,而且让农民可以分享企业在加工、销售环节中利润的二次收益,从而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
24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经达到25亿~3亿,这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目前,虽然家庭经营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基础来源,但是工资性收入已然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而且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
实行农业产业化,既能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空间范围,摆脱土地、农业生产对劳动力数量的禁锢,使大量农民从有限的土地上解放出来,又能降低农村劳动力因长距离转移而产生的转移费用。农业产业化使得农村劳动力不再需要离乡背井去外地务工,而是可以在家门口参与到农业产业链中去,从事加工、销售等工作。这不仅解决了一些因地少人多而造成的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还让农民在农闲时节也能赚取额外工资,既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得以就地转移,而且降低了外出务工的成本,从而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农业产业化对剩余劳动力的吸纳作用源自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吸纳劳动力就业于产业化链条的环节。一方面,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将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各环节连接起来,实行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提高农业中第二产业的比重,特别是通过增加农产品的加工环节,延长加工链条,将原来纯粹的农产品生产延伸至加工尤其是深加工的领域,可直接或间接创造出更多新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是对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引入合理的约束机制、组织机制和利益机制,提高农业一体化程度和组织的经济效益,有效地刺激了就业增长,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机会,从而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二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相关的社会服务体系也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间接渠道。随着产业化的不断发展,市场会不断深化,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的社会服务体系会更加完善,农业内部资源会重新整合,衍生出许多新的产业,这些新的产业会消化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农业产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属于第三产业,涵盖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
3 结 论
我国农业产业化起步较晚,但国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了。从发达国家的产业化经验来看,人们将更少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更多地专门从事社会化服务。因此,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深入发展,农产品加工及社会化服务将成为缓解我国农村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为提高农民增收提供更多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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