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特赦与监狱大清理始末
2014-04-29
1975年,我(胡治安)作为公安部的工作人员,曾在为清理释放在押国民党县团级以上党、政、军、特人员而专门成立的“清理办公室”工作。
一个不杀,一个不剩 1975年2月25日,根据毛泽东“四届人大之后。要实行特赦”的指示,公安部向中共中央提交了《关于第七批特赦问题的报告》列入在押战犯名单的共293名,其中13人不能特赦,继续关押。
2月27日,毛泽东在杭州作了长篇批示:都放了算了。这些人一个不杀,人家放下武器25年啦!为此,国务院副总理兼公安部长华国锋召开会议,落实指示,要求“倒光口袋”,一个不留,不要打埋伏。3月5日至10日,召开了全国“四长”(公安局长、统战部长、法院院长和民政局长)会议,布置特救赦放工作。会上,一些公安局长反映:你们特赦的人,有许多校级军官,可我们那儿还关押着不少将军咧!周恩来听到这些反映,决定清理监狱,并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共中央调查部部长罗青长(有时熊向晖副部长代)、统战部副部长童小鹏和公安部副部长凌云负责。清理监狱的调查摸底工作由公安部五局负责,进行了半年多。
最后摸清了,全国各地的监狱和劳改场所中,共关押原国民党省将级党政军特人员953人;县团级3300多人,刑满后仍在劳改场所就业的有1万多人。11月15日前后,释放工作全面铺开,15000余人走出监狱、劳改场所的大门,欢天喜地与家人团聚,或走上工作岗位。释放时,每人发了一套新衣服和100元零花钱。
“养起来” 在国内生机萧杀、空气中弥漫着阶级斗争硝烟的文革时期,竟然有一万多“历史反革命分子”走出监狱,还可以去台湾,这一时成了全国城乡的普遍话题,人们似乎感受到某种春意。后来,我在清理办公室收到了一些来信,有的反映宽释人员的子女不认亲、不接纳。因年龄过大,宽释人员普遍面临着就业和生活问题。有的难以安排工作,只能返回劳改单位;安排了工作的,也很快面临着退休,工龄很短,生活困难。根据这些情况,公安、统战两部又起草了文件,要求对这些人都分配适当工作,不办退休。邓小平批示:養起来。
遵照毛泽东的指示,在1975年3月17日的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华国锋作了特赦说明:“愿意回台湾的可以回台湾,给足路费,提供方便,去了以后愿意回来的,我们欢迎。”3月19日,第七批共293名特赦战犯走出了监狱。其中280余名要求留在大陆生活和安排工作,10名申请前往台湾与亲友团聚。
这10人是:国民党第5l军中将军长王秉钺、第25军中将军长陈士章、青年救国军赣东青年服务总队少将总队长蔡省三、军统局少将专员段克文、军统局西南特区副区长周养浩,另外5人——王云沣、张海商、杨南、赵一雪、张铁石——也都是国民党将校级军官和政工人员。 4月5日,中共批准了这10人的回台申请。摘自《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