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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娱乐节目同质化的问题与对策

2014-04-29侯动动

数位时尚 2014年4期
关键词:创新

侯动动

【摘 要】娱乐节目本应是电视荧屏中一个充满新生力量的阵地,但仔细观察这些娱乐节目,大都在互相“克隆与模仿”。这种同质化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媒体的长远发展。本文以娱乐节目为例,指出电视同质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理解与建议。

【关键词】电视同质化;娱乐节目;创新

所谓电视节目的同质化,是指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范围的电视节目出现的某种程度的“互文本”现象。形象地说,就是所谓“克隆”。由于电视娱乐节目是电视文化的四大功能之一,通过收看电视娱乐节目获得休息和消遣,是人民群众非常普遍的一种生活方式。因而,在电视传播领域中娱乐节目同質化现象尤为突出。

一、电视节目同质化由来已久

我国电视节目的同质化已经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只不过是近几年来才愈演愈烈,并有进一步发展之势。按照基本竞争的情况,我们可以大体上将电视节目同质化分为以下三个阶段:(1)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单一模式同质化,即主要模仿央视的新闻联播节目,出发点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2)90年代以后多种节目类型的同质化,即大规模复制中央电视台的各类新闻节目,尤其是对《焦点访谈》、《东方时空》等节目与栏目的克隆与复制,这其中也渗透着各大电视台对经济利益的追逐,政治性已退居其次。(3)新世纪各种类型节目大规模的同质化,包括新闻类节目、娱乐类节目以及电视广告的创意与编排等。可见,如果不从根源上阻止电视台模仿复制其他电视台的操作,而且这种复制永远有利可图时,就无法杜绝电视节目同质化现象。

二、娱乐节目“同质化”的本质

1.收视率为王。从表面上看,电视文化的同质化是十分迅速的,甚至像瘟疫般流行。2005年,《超级女声》的火爆引发了娱乐选秀节目在全国各个电视台的泛滥。节目之间邯郸学步、千篇一律的现象成为许多策划人、制作人无法走出的泥潭。继“超女”节目之后,各种娱乐选秀节目立刻纷至沓来,《闪亮新主播》《美丽中学生》《新声夺人》《超级偶像》《魅力主持人大赛》等节目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而与《超级女声》同性质、同时期的《梦想中国》《我型我SHOW》也在全国高调开锣,相互之间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而伴随着中国这种泛娱乐时代到来的,“命意老套,题材趋同,风格单一”也成为了业界对国内电视节目雷同的评价。其实,究其根本,同质化恐怕只是商业化、市场化大潮下的一个附属产物。为了在前景广阔的市场中分一杯羹,不少电视台频频祭宝,相似的娱乐选秀节目随之铺天盖地的袭来。但娱乐选秀节目的泛滥,节目策划制作之间的相互模仿,使得中国的电视节目生产愈加难以摆脱同质化的趋势。

2.竞争性复制。对于这种同质化现象的根本所在,许多学者都提出了不同的见解,其中一种就是将同质化称为“竞争性复制”。在传统的经济学观点中,同一市场中产品提供者之间的竞争会促使生产者制作出多样的产品来满足消费者不同的需要,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范围和品种,同时会避免垄断,因为垄断会带来产品的均一性。但对于处在同一级别竞争市场上的中国电视来说,尤其是许多省级卫视,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和传统经济学相悖的案例。电视台之间的竞争不但没有促使他们去制作出多元、具有独特创意的节目,反而促使它们相互之间盲目模仿别人的节目制作策略,从而生产出比在垄断的环境下更加同质化的节目。对于一个争夺观众市场的电视台来说,它们既可以去瓜分大众市场,也可以去争取少数人的市场;既可以为大众提供符合主流观众收视愿望的节目,也可以为少数观众提供非主流的节目。但是,处于竞争中的频道发现,依靠提供相近的可替代性的节目去瓜分具有大众兴趣的观众市场比去迎合少数人的兴趣争取小的市场更加有利可图。对于大部分收益仍然依赖于广告的电视台来说,如果大多数的观众希望看到同样类型的节目,那么处于竞争中的电视台就很有可能针对这一广大观众群体提供非常相似的节目。因为这样可以在吸引广大观众的同时,又可以吸引到广告客户。于是各台纷纷开始制作这种符合广大受众需求的节目,这种现象对于中国的电视节目来说就是一种“竞争性复制”,因为这种节目样式上的复制并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模仿或者挪用,而是处于竞争中的电视频道为了争夺同一个市场而采取的策略。这样一来,为迎合大众兴趣而设计的节目数量将会更多,观众的兴趣越一致,竞争性的复制就越强。

三、娱乐节目“同质化”弊端

1.投入重复,资源浪费。2013年4月两档“明星跳水秀”同时上档:浙江卫视推出《中国星跳跃》,据称购买的是荷兰一档跳水节目,每个参与节目的明星在参赛前都要经历30个小时的训练,与国家跳水队合作,参与的明星有牛群、阿宝、蔡妍、陈光标、阿Sa和田亮等;江苏卫视播出《星跳水立方》,据称引进的是德国一档跳水节目,参赛前也要明星苦练跳水,按照正规跳水比赛的标准让明星们真的跳水,目前宣布的明星阵容有:韩庚、吴建豪、包小柏、黄征、游鸿明、沙宝亮、李小双、刘璇。节目名字雷同、播出时间接近,选手都是体育和娱乐圈明星,同样是从国外引进……两档内容过度同质化的真人秀节目,引发网友一阵“吐槽”,“一模一样的创意,说起来就是完全没创意”、“连名字都让人分不清哪个是哪个,中国综艺节目能不能多一点点‘不同呢?”

2.观众审美疲劳。目前在国内,这样的情况很普遍:某家电视台制作了一个成功的栏目,其他电视台纷纷效仿,一时间,同一类电视节目充斥全国各个荧屏。其实,这也不能全盘否定。许多外国成功的节目都源自模仿。例如,始于荷兰的《老大哥》是真人秀的鼻祖,迄今也不过有七八年的历史。在其之后,美国CBS的《生存者》、福克斯电视公司的《诱惑岛》、法国的《阁楼故事》、德国的《硬汉》以及NBC的《学徒》,都成了火爆西方国家的电视节目。《美国偶像》更将真人秀节目做到登峰造极。模仿不足为忌,关键是如何模仿,避免陷入“同质化”的泥淖。国外成功的模仿节目只是采用类似的形式,价值取向却各不相同。而当这种模仿被引入国内后,却呈现出全案照搬、互相抄袭的畸形发展之路。

四、娱乐节目如何走出同质化竞争

(1)利用本土化娱乐元素加以改革。当前,国内娱乐节目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缺乏创新,电视节目从内容到形式都无法吸引更多的眼球。笔者认为,利用中国本土化的娱乐元素将西方成功节目加以改革,从而使节目更符合本国观众的审美习惯,将是娱乐节目未来发展的趋势和方向。随着境外娱乐节目进入中国媒体市场,中国电视人必须敢于面对竞争,寻找、挖掘中国的传统文化和民间资源,加入更多本土化的元素。国内的娱乐节目急需有效地进行本土化和分众化,对节目形态和节目内容进行恰当的定位与选择,避免节目同质化现象。(2)理念创新是关键。在批评的声潮中,我们仍可以看到同质化现象也有有利之处。但电视娱乐节目同质化的严重危害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创新是最好的解决方法。(3)从依赖模仿走向独立创新。创新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模仿也不是绝对的错误。在有限的时间、精力、资源下,好的模仿是成功的一半,值得提倡。在模仿前,应该对原节目有充分的了解,明确节目的内在要素和核心价值,以及彼此之间的关联。要辨析哪些是可卖点,可以学习借鉴;哪些已过时,必须舍弃。(4)国家应完善对节目知识产权的保护。任何一个节目形态都会出现大量的模仿者与替代品,而替代品出现后就会对原有的电视节目造成侵害,不仅瓜分了受众,也稀释了需求。对于这方面的改进,只有依靠国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才能从根本上予以缓解。

同质化现象近些年作为一种流行的电视现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它一方面带给观众更多娱乐的同时,也使得电视节目越加趋向单调化,反而从另一方面减少了观众的娱乐范围。在它带来的利与弊中,需要各地方政府和电视制作部门共同努力,才能使其在今后向合理的方向发展。

参 考 文 献

[1]欧阳宏生.电视批评学[M].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

[2]赵曙光.媒介经济学案例分析[M].华夏出版社,2004

[3]赵雪杉.电视节目同质化的AB面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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