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民参与化解街头暴力
2014-04-24
南方周末评论员 戴志勇
2014年4月19日,因城管暴力执法并殴打拍照的路人,引发旁观者义愤,浙江苍南大量民众围殴5名撤退不及的“城管”,致2人失血性休克。有评论称:这一群体事件可谓社会各种“反官情绪”的爆发性宣泄。
搁置该论的整体观点,单看上述说法,未尝没有道理。所谓“反官情绪”,无非治理者和被治理者之间的一种结构性怨恨。这种结构性怨恨,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除了对以城管为末梢的城市管理体系的不满,在拆迁、计生、教育、养老甚至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不少人都有过糟糕体验,更别说对大量腐败现象的深恶痛绝。这些,导致了“反官情绪”。
这些不满,若能顺畅表达,可以方便政府倾听民意,改进施政,或至少改进与民众的沟通。没有哪个政府能在所有方面让被治理者满意,就像犯罪率不可能降为零一样,但总有相应的纠错机制和改进途径,来压低这种不满的水平;如果做不到,治理者就应通过正当程序被撤换,“换个人再试试”。
倘若民众的不满情绪在不断积累,却无法及时启动纠错机制,主政者无动于衷,甚至只是铁腕维稳,社会内蕴的爆炸力就会日渐增强。一旦有隙,暴力报复便喷薄而出。对转型社会而言,这种“薄壳效应”,不仅如《旧制度与大革命》所言,可能发生在实质改革真正启动的时刻,更可能猝发于实质改革久拖无望的情形。
据统计,自2008年湖北天门市城管人员打死拍照的魏文华以来,各地城管殴打拍照者(或被误认为拍照者)的事情,已至少发生近十起。
2009年,一本《城管执法操作实务》里的雷人语录被广为传播:“注意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这类实操秘籍,在互联网时代,几乎瞬间就植入网民头脑,完成对城管的负面心理认知,激起“同仇敌忾”的社会情绪。在一些地方,城市管理始终难有改进,城管与小贩的战争,在此次苍南事件中,就已扩展为城管与部分民众的冲突。
拆迁领域也是如此。各地屡发暴力强拆,必然激起相应的暴力抗拆。尤其在人数众多的场合,由围观至行动,现场更易失控。由目睹公权暴力,触发“反官情绪”,再至当场暴力报复,或已是一种正在日渐成型的刺激-反应模式。
无他,人并不总是冷静的经济人,其行为除了受金钱利害计算的指引,更受情绪支配。对个人而言,生命当然重要,但总有“一口气”咽不下去。这口气事关当事人的基本尊严,总有人要“讨个说法”。对群体而言,一旦触发“反官情绪”这种社会心理,行动者就会扩展为处于类似地位或有过类似经验的人。实际中,参与者往往认为自己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不是简单的“乌合之众”所能概括。
面对这种集体行动,在随手拍的互联网时代,瞒是瞒不住的。苍南城管殴打拍照者,本想阻断暴力执法的线上传播,却立刻激发了线下的暴力报复不说,也使线上传播更快更强。堵的方式不仅于理不通,于法不合,也越来越无效。
如果习惯于暴力维稳,结果就只能由个案扩展到类似事件,由这一领域扩展到另一领域。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民众由不满而怨恨,由怨恨而暴力报复的通道,可能会被彻底打通。于官于民,暴力显然都不是目的,化解怨恨、平稳转型,活得有尊严,才是目的。
其实,要从根子上化解这种结构性怨恨,并没那么难。“维权就是维稳”,这简单的道理,已是社会共识。形成共识不易,但从共识到现实,又还隔着几重困境。困境之一,当然是治理者如何克服既得利益的阻挠,主动开辟包括司法内在的多种救济通道,从百年转型的长远大计着眼,诚心诚意,为依法维权打开更宽广的制度通道。
苍南事件后,民众对媒体说,当地城管执法时“态度简直是180度大转弯了,跟过去完全不一样了”。难道,非要经过暴力,治理者的行为才能实质转变?如果只听得懂暴力语言,对社会无疑是灾难。
困境之二,是处于类似地位、有过类似经历的民众,如何有效地告别原子状态,使社会拥有更顺畅的协商与行动能力,避免“乌合之众”的陷阱,尽量避免暴力,以更成熟的方式来表达诉求,争取权利。
实际上,各类精英,不管是“草根英雄”还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真“君子”,都已在做这种努力。政府应以开放的胸襟,鼓励公民依照法治之轨,踊跃参与公共事务。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化解公共治理与社会转型中的街头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