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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会计信息质量问题及对策
——以河南省为例

2014-04-24

财政监督 2014年9期
关键词:财政监督药监局三资

●何 君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会计信息质量问题及对策
——以河南省为例

●何 君

2000年以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经历了三次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2002年,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上划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2008年,将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2013年9月,省政府颁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再次将管理体制调整为省以下垂直管理。频繁的体制变动,使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事、资金、资产等方面的管理权限没能及时、完整地进行交接,一些管理职权没有真正下划到市县,仍由省药监局垂直管理,经费由省级财政供给。

管理体制的不确定性造成财务会计资金、资产管理在省市财政间责任不清,加上改革间隔时间短,改革遗留问题多,导致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问题,严重地影响了这些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需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

(一)预算编制的规范性有待强化

1、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123号)。根据通知精神,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2009年调整后,省以下单位不再实行垂直管理的工作体制,各单位预算纳入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在实际改革中,市县各单位预算并没有纳入地方财政,经费仍由省财政供给。并且,在此后两年间,各级部门也没有按照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办法进行编制,各单位没有编制单位预算而由省药监局代编。在省财政厅统一批复至省药监局后,省药监局年初并未将财政批复后的预算批复下达各市县单位,而是在预算执行中分次下达,并且个别预算下达较晚,造成市县单位无法全面掌握全年收支预算安排,不能制定年度财务收支控制措施。同时,预算下达文件不规范,省药监局以财务处便函形式下达基层单位。

2、项目经费预算不够细化,出现公用经费挤占项目经费的现象。药监单位专项经费项目主要有:药品抽验、执法办案、能力建设经费等。编制预算时,这些项目经费并没有细化到具体支出,而在实际支出中大部分用于办公经费、水费、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五项支出,各类项目资金实际成为单位公用经费的补充。2011年检查的10家单位决算显示,五项支出中项目经费开支的比重均在70%以上,其中办公经费75%、水费71%、电费73%、差旅费76%、交通费高达90%。某县“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检验”项目支出共13万元,其中用于五项支出 12.7万元, 占该项目支出97.7%,“执法办案”项目支出共14万元,其中用于五项支出 13万元,占该项目支出92.9%。另外,五项支出在日常会计核算时没有在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间科学区分,造成年终决算时人为在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间调整,此类调整缺乏会计处理依据且账务处理不规范。

(二)资产管理亟待进一步加强

1、2002年机构改革时,资产划分遗留问题多。2002年,各地药监局组建时,由于涉及职能调整、人员安置、社会稳定等方面原因,导致部分市县药监局房屋被无偿占用,难以收回。

2、2008年体制改革期间,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按照2008年体制改革精神,基层药监单位交由当地管理。然而,资产管理并没有按要求及时调整,部门资产的移交和划转工作在垂直与下放之间没有确定,资产管理出现真空地带。基层单位资产购置、报废等工作由谁审批没有明确,造成资产处置工作开展困难。某市药监局2010年基建工程拆旧建新,因旧楼的核销工作在省、市两级财政中均无法正常报批,同时又受省委、省政府“十大实事”的工期所限,该单位只好未批先拆。

3、固定资产调拨配发手续不完善,固定资产不能及时入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配置的基本执法装备、基本检验仪器设备等,由省财政集中招标采购后统一调拨到各单位。但省局在配发资产时没有提供资产价值等相关资料,造成基层单位长期无法入账,容易导致固定资产流失等问题。2011年检查的三个市级检验所共收到省局拨入资产113件均未入账。

(三)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2011年检查的10家药监单位中有4家单位的8位财务人员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2家单位的出纳、会计岗位由一人兼任。这部分人员没有系统学习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知识,不掌握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的方法,在对原始凭证审核、记账凭证制作、账簿登记和决算报表编制时随意性大,导致白条抵库、白条入账、大额支付现金、账表不一致等问题的产生,严重影响了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四)经费共享、人员混岗,难以准确核算经费支出

地方各级政府为保证食品安全都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在药监局办公场所与其合署办公,工作经费由当地财政安排。两个单位间人员混岗,经费混用,经费收支纳入药监局核算。该情况使得原本应在市县财政中列支的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的经费列入省级财政,虚列省级单位收支,同时造成药监单位的财务信息无法客观反映本单位业务,削弱了会计信息质量。

二、主要对策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提出如下建议,希望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改革后的预算管理、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提供参考:

(一)严格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单位在体制改革完成后,应继续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04】51号)的要求做好系统内单位预算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级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和执行预算。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由市县药监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省级药监部门审核、平衡、汇总,报财政厅,并在省财政厅预算批复下达后15天内以正式文件批复到市、县级药监部门;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的支出预算也以正式文件下达。通过规范系统内预算编制、申报、下达、核拨与执行等程序,保障预算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二)细化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省药监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细化项目内容、明确实施计划,取消“无具体用途、无特殊职能、无特别效果”的“三无”项目,减少“专项不专”的现象。按照“有指标、能控制、能验证”的标准将项目支出确定到经济类款级科目。同时,加强项目支出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及时分析执行偏离目标的原因,防止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间的频繁调整。

(三)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素质

省药监局对全省药监系统财务会计人员状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将所有财务人员纳入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对象,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务会计人员进行财务会计方面法律、法规、制度、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计算机操作技能、会计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全方位提高财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依法理财的能力。

(四)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避免混岗情况

市、县药监局与市、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职能和岗位分开,让各自人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市、县食品办全部工作经费应由当地财政承担,并由食品办建账核算经费收支。对于分账核算确有困难的,建议市县药监局对食品办的收支要单独核算。■

(作者单位:河南省财政厅)

安徽:举办全省财政监督综合业务培训班 学习贯彻 《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

为保证《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自3月1日起顺利实施,2月 25日至 27日,安徽省财政厅在合肥市举办全省财政监督综合业务培训班。全省各市、县(区)财政监督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280多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以学习贯彻《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为主体,紧扣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业务,注重针对性和实践性,安徽省监督检查局局长汪学越作《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专题讲座,并邀请厅农业处、综合处、国库处、社保处、会计处、资产处、支付中心等处室单位的领导、业务骨干授课,使财政监督检查人员熟悉了解了当前财政政策,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和2014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实现了培训目标。

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浩出席开班式,充分肯定了2013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并针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改革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要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整顿财政经济秩序和防范财政廉政风险,进一步强化专项检查、绩效监督、会计监督和内部监督,突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扩大监督检查工作成效,积极向政策落实和预算单位综合监管拓展延伸,探索嵌入业务流程的监督方式,整顿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为深化财政改革、促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汪永飞)

山东五莲: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成效好

为管好、用好教育专项资金,山东省五莲县财政局采用 “事前严、事中快、事后评、财务监督贯始终”的四环链扣方法,在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一环“严”。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资金投向,科学确立长远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重点。二是严格明确“财政管钱、部门管事”的职权分工,确保教育资金统一管理。三是严格遵照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在现代语文课程教学期间,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是极为常见的。一般的教学策略研究的实践作用不佳,阅读与写作教学期间需要加强实践引导,根据不同的阅读资料让学生开展写作实践练习,是将阅读水平与写作水平共同提升的方法。为了将学生的学习视野拓展,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课程教学引导,对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掌握之后,建立高质量的网络货多功能平台,能够将资源的整合效果与学生学习质量有效提升。尤其是对一些深层次的、抽象化的阅读知识内容,教师利用多媒体能够给学生提供一个具象学习的机会,在课堂中经过拓展性的阅读与写作训练,能够更好的完成学习目标。

第二环 “快”。对资金实行单位申请、主管科室审批、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拨的“一条龙”拨付方式,对各项设备购置专款,将项目资金通过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供货单位,减少支付环节,确保资金及时、顺畅、足额到位。

第三环“评”。积极做好资金的调研及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掌握资金在实际投入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搞好项目的绩效评价,积极探索新形式下财政支持教育工作的新路子。

第四环“查”。由财政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将财政监督与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对项目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审计、督导和财务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孟宪冰)

湖北夷陵:“四化同步”推进企业国资监管提质增效

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坚持“大国资、大监管、大资源、大配置”的监管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夯实基础管理,当好企业国资“守门人”,做活监管大文章,确保了国有资产良好运行、保值增值。

完善规章制度,实现规范化。制定了 《夷陵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夷陵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夷陵区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夷陵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夷陵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一批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管理制度,为规范国有出资企业管理提供有力依据,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操作规范。

强化产权管理,实现动态化。依据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家底,及时更新,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管理制度,实现了资产动态管理。2013年对持有的乐得兴商品砼公司和市公交集团的股权依法转让,升值达20%,并将3500万元转让价款参股投资4家融资担保公司。举办车辆、房产等国资拍卖会8场,拍卖价款583万元。全区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达35家,资产总额58亿元,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310万元。

注重资源整合,实现创新化。有效整合夷陵城投、东湖国资等国有资源,组建夷陵经济发展集团公司,注册资本达8亿元。将分散在区直部门、乡镇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划入集团公司,将部分与该集团职能职责相关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并入集团管理,将集团公司打造成支撑全区城乡统筹发展的国有融资平台、国资经营管理平台和引导性的产业投资平台。初步形成了国资局——国有资产经营平台——国有企业三层构架的国资运营模式。经发集团运行8个月来,实现利税1.28亿元。

严格考核监督,实现绩效化。一是区国资局选派70多名董事、监事在国有及控股企业任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便于掌握情况,参与决策。二是修改完善了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分企业制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重点突出企业价值创造、股东回报和投资效益,实行绩效薪酬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三是以财务监督为重点,对出资企业“三重一大”实施有效监督,做到事前把关、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规范决策行为,确保出资人权益落到实处。2013年对企业的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融资担保等事项实行事前审核备案29项。

(段万兵 郭承玉)

安徽黄山:“五个结合”开展2014年财政监督工作

2014年,安徽省黄山市财政局将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着力在“五个结合”下功夫,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努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动财政监督层次和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扎实开展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二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牵头开展对市直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和“小金库”回头看专项检查活动,促进财政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三是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选定重点项目,把会计监督与预算监督、绩效评价等专项检查结合起来,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公正、专款专用;四是结合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注重发挥财政监督员和乡镇联系点作用,实现财政与纪检监察、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功能结合,提高财政监督权威和效能;五是结合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做好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推广工作,推动涉企项目资金监管落到实处。(潘南峰)

湖南冷水江:规范低保管理“严把四关”

2013年,湖南省冷水江市开展了城乡低保“阳光工程”活动。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1000份,召开低保评议会300多次,评议1860户,开展低保户清理,清退了一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取消388户家庭1224人的低保待遇,年节减财政支出139.7万元,开展入户调查6500次,对 7520户城市低保对象、4621户农村低保对象全部进行年检,对新增低保对象建立了严格的准入制度,严格把好四关。

一是严把受理关。乡镇办民政室或城市低保委托管理单位在收到申请人的低保申请及相关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核,对于申请资料完善且经初步判断基本符合条件的应予以正式受理。

二是严把审核关。乡镇办或城市低保委托管理单位及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保证入户调查率100%,并组织评议、公示。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

三是严把审批关。市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根据各乡镇办和城市低保委托管理单位上报的新增低保对象的资料,在认真调查核实后,做出审批决定,确定保障金额,将审批结果返回村(居)委会进行再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纳入低保范围。

四是严把资金发放关。城市低保由市民政局按月通过农村信用社以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到低保户存册中,农村低保由市财政局采用“一卡通”方式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黄德祥 刘经济)

贵州丹寨:三项措施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贵州省丹寨县农村集体 “资金、资产、资源”以“收进一个口袋、支凭一支笔头、中心一套账、审计全程跟进”为抓手,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审计力度,确保“三资”在“阳光晾晒”,牢牢扎紧农村“钱袋子”。

一是强化“三资”厘清工作,确保监管到位。将农村集体“三资”纳入全县反腐倡廉“阳光监管”总体规划,县财政、监察、审计、农业等部门深入全县161个行政村开展清产核资的审计工作,以农村集体会计账为依据,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账实相符”的方式,全面清点资产的品种、规模、型号、数量,查清资产资金的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资源实际数量及其权属,彻底对“三资”的账内外、库内外、村内外全面厘清“三资”,做到不留死角、不重不漏的同时,及时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三资”厘清的真实性。

二是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管控到位。充分发挥乡镇就地就近的监管职能,围绕管住资金使用权、资源处置权、资产管理权和审批服务权,建立登记台账,健全管理制度,并实行“村财乡管”、“村事乡助”,加大对农村资金收付监管、资产处置管控、资源整合调整的全盘跟踪,确保“三资”规范有序、经营有效、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监管到位。针对部分村村务监管工作中出现弱化、同化、异化等因素,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办法,依托民生资金电子动态监管系统,创建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平台和服务平台,将161个行政村的集体“三资”管理纳入监管网络,实行集中管理、全程监控,确保“三资”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发挥保值、增效、增值的杠杆作用。

(陈贵旭 潘贵荣 刘世会)

(本栏目责任编辑: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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