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金融合作支撑广西战略支点建设问题研究*
2014-04-23广西大学
广西大学 申 韬 蔡 琦
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在国家诸多优惠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广西经济金融发展呈现出新局面。特别是国务院批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规划》和出台《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将广西的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2013年7月,李克强总理视察广西时提出“要把广西北部湾建设好、发展好,形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新的战略支点”,成为广西发展的又一重大机遇。
一、广西战略支点构建的提出
对于广西新的战略支点建设,学者们的解读存在一定差异性,但综合而言,就是把广西建设、发展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新的战略支点。具体内涵如下:一是将广西树立成为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战略标杆。二是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平台,建设西南、中南地区的合作交流机制。三是将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开放合作的示范区,发挥广西在西南、中南地区的辐射力、带动力,成为引领、带动和支撑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对外开放的新高地和重要增长极。[1]
把广西建设成为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新的战略支点的进程中,无论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还是现代产业升级,均离不开广西自身的金融发展和各省区之间的密切金融合作。随着中国—东盟经济合作的不断扩大,将南宁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的人民币结算中心和国际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要求日趋迫切。因此,加快区域金融合作,不断深化区域金融交流沟通,提高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对于广西战略支点构建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广西金融业发展现状与特点
(一)广西金融业发展总体概况。
2012年,广西金融业增加值为560.36亿元,较上年增长22.1%。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5 966.65亿元,较年初增加2439.03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5 856.0亿元,增加2403.15亿元。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2 355.52亿元,比年初增加1708.37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1 941.44亿元,增加 1532.17 亿元。[2]
1.银行业稳步发展。自我国银行业实施改革以来,广西银行业发展势头良好。2008年金融危机冲击下,在各大银行网点设置变化不大的基础上,广西银行业金融资产和从业人员数量均不断攀升。2012年广西银行业贷款总量适度增长,信贷资源配置逐步优化,信贷结构日趋合理。金融支持民生领域取得较大突破,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分别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1.4%和7.6%。2012年年末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分别较年初减少78亿元,下降0.3%。随着广西银行业的稳步发展,外资银行接连入驻。截至2013年年末,入驻广西的外资银行共4家,分别为南洋商业银行、越南西贡商信银行、新加坡星展银行和汇丰银行。其中,2013年1月汇丰银行南宁分行的开业成为广西银行业走向国际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2.证券业规模不断扩大。广西证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年末,广西全区共有证券公司1家,基金管理公司1家,证券营业部100家,期货营业部31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11家(见表1)。此外,区内各类企业不仅在货币市场上通过发行各种短期融资工具实现融资目标,而且资本市场的参与广度和深度稳步提升。2012年年末广西上市公司(A股)数量共计30家,上市公司涉及化工、医药等10个行业,上市公司总股本达183.9亿股,同比增长15.6%,市价总值1273.77亿元,比上年年末增长6.3%。
表1 2012年广西证券业基本情况
3.保险业平稳发展。保险业的平稳发展从原保险费收入和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两类数据可见一斑。根据保监会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广西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238.26亿元,比上年增长12.0%。各大广西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达33家,比上年新增2家,保险从业人员7.3万人,其中,保险营销员达5.5万人。2012年广西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中,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92.25亿元,增长16.7%;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24.25亿元,增长6.5%;健康险和意外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1.76亿元,增长28.9%。同期,广西保险业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74.40亿元,增长26.5%。其中,财产险业务赔款46.51亿元,增长30.8%;寿险业务给付22.40亿元,增长21.8%;健康险和意外险业务赔款及给付5.49亿元,增长12.8%。值得一提的是,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金达99亿元,对各级财政和农民自缴保费放大效应分别高达104倍和283倍,支付农业、林业灾害损失赔款约9500多万元,有效发挥了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具体内容见表2。
(二)广西金融业发展特点。
1.金融机构类型日趋多样化,业务范围不断扩展。广西金融机构类型日趋多样化主要表现在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的数量变化上:就银行业而言,2012年年末,广西共有125家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包括3家城商行、10家农商行、21家农合行、59家农信社和32家村镇银行,其中2012年新增村镇银行9家。就证券业而言,2004年广西仅有38家证券营业部、3家期货营业部,而2012年100家证券营业部,31家期货营业部,证券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市场结构更趋合理。就保险业而言,2012年广西保险公司分支机构33家,比上年新增2家。而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更实现了广西法人保险机构零的突破,开创了广西保险业发展的新局面。由此可见,广西已建立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主体,金融体系日趋完善。
表2 2012年广西保险业基本情况
随着金融机构类型日趋多样化,广西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展。2012年10月18日,广西首家本土金融租赁公司——广西北部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设立,为积极开展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资产管理和经济咨询等业务,探寻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相结合的新型道路创造有利条件。据不完全统计,2001~2013年11月,广西与区外民营企业签订合作项目23 000多个,引进区外资金16 977亿元。力争到2017年,广西非公有制资本投资规模年均增长30%以上;全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增加值达7000亿元以上。[3]
2.金融市场发展整体平稳,融资结构明显改善。近年广西金融业稳步健康发展。“十一五”期间,广西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1.4%,增加值比重快速提升,均达到12%以上。2012年广西金融业发展良好,主要体现在:第一,货币市场发展迅速。同业拆借市场累计成交60笔、金额73亿元,交易产品以7天为主,货币市场资源配置能力显著提高。第二,债券市场不断创新,快速发展。2012年广西各类企业在资本市场累计发行债券总额为437.9亿元,发行债券的企业不仅局限于南宁、桂林等中心城市,而且分布于全区各大主要城市。第三,外汇市场发展迅速,外汇总量小幅上扬。2012年,广西银行全年结售汇总额171.04亿美元,同比增长14.06%。第四,黄金市场稳步发展,量比同增。2012年广西主要黄金生产企业产金量为2049千克,同比增长4.5%。目前,全区11家金融机构开办6类黄金交易业务,其中,商业银行黄金业务累计成交额达37.48吨,同比增长23.3%,而成交总额达128.1亿元,同比增长20.8%。
广西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另一方面表现为融资结构不断改善。2001年广西社会融资规模仅为151.1亿元,其中贷款占比达93.4%,股票融资占比6.6%,债券融资占比为0%。而2012年广西社会融资规模达2683.9亿元,同比增长239.6亿元。直接融资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全年新增323.3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新增债券融资达320亿元,创2001年以来的历史新高,直接融资新增额占比由当年1季度的9.8%提高到4季度的12.1%,社会融资规模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3.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信用体系建设日臻完善。近年来,广西信用体系建设日趋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推进。2012年9月第四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中国—东盟征信市场专题成功举办,使广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获得境外推进的发展机遇。目前,业已启动的广西金融业诚信统一建设,将为金融消费者权益提供有效保障。区内各类金融机构通过信用体系有效防范信贷风险,2012年全年全区金融机构通过查询企业征信系统,共拒绝发放贷款15亿元,月均查询个人征信系统超过40万次,共拒绝潜在风险信贷业务申请7.6万笔约85亿元。2012年年末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分别较年初减少78亿元,下降0.3%。
三、区域金融合作支撑广西战略支点建设的分析
(一)区域金融合作支撑战略支点建设的优势分析。
1.金融市场稳定,发展规划周密。广西稳定繁荣的金融市场为区域金融合作创造有利条件。“十一五”期间,广西金融业发展取得优异成绩,在2008年金融危机冲击下,广西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1.4万亿余元,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为1.1588万亿元,均突破万亿元大关。全区新引进各类银行机构26家,保险公司16家,证券期货机构超过32家,实现外资金融机构“零”的突破。根据“十二五”规划,截至2015年广西力争将金融业打造成为广西千亿元产业,届时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将达到5%,占服务业比重将达到12%以上,总量将达到1000亿元以上。由此可见,稳定、健康的金融环境与政府的严密规划将成为区域金融合作不断发展,促进广西战略支点建设的有力保障。
2.跨境人民币业务已初具规模。我国2009年公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办法,2010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广西正式成为中国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地区。2011年1月,广西成为全国首批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省区。在此背景下,2011年6月28日和12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分别成立中国—东盟人民币跨境清算(结算)中心、中国—东盟跨境货币业务中心,积极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2012年9月,中国银行广西分行正式开办人民币兑越南盾汇率挂牌业务,为客户提供越南盾即时汇率。2009~2013年6月末,中国与东盟跨境人民币结算量为11 295亿元。广西跨境人民币已覆盖57个国家和地区,业务发展势头良好。2012年,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656.4亿元,同比增长81%,其中,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量638.4亿元,居全国第九,西部十二省(区)、全国八个边境省(区)第一;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了包括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境外项目贷款、跨境担保等多个业务种类,累计结算量约18亿元。辖区内4家银行机构开展了人民币兑越南盾柜台挂牌工作,2012年兑换量达13.18亿元。
(二)区域金融合作支撑战略支点建设的劣势分析。
1.经济基础的依托效应有限。首先,从经济总量看,2012年广西经济生产总值13 031.0亿元,同比增长11.3%,全国排名第17位。与周边省区同时期相比,广西经济总量不及广东省的1/4,约为湖南省经济总量的六成。其次,从经济基础看,广西制造业的发展水平有限,缺乏龙头企业与特色产业,部分企业的现代化运作程度较低,各类企业的整体效益尚处于全国较低水平,而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业发展水平有限,产业总产值水平偏低。全区企业积累、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均偏低,严重制约着广西在区域金融合作协调能力的有效发挥。最后,从周边省区看,目前广西的城市化水平低,与中南、西南地区的协同效应并未明显显现,周边省区对广西在区域金融合作中能否发挥应有作用普遍持观望状态。
2.金融业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通过前述广西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数据可知,与西南、中南各省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相比,广西的经济金融化程度有限,金融业发展总量和发展水平均处于相对较低发展阶段。金融产品和服务传统、单一,局限于储蓄、信贷等传统银行业务范畴内,且涉农金融与中小企业金融供给缺口仍然较大,区内各类金融机构普遍存在信贷配给现象,信贷结构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优化。现代金融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创新,区域金融业的发展同样离不开金融创新。但受制于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专业人才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广西金融业金融创新的内生性动力不足,已有的金融创新力度不够,尚未能充分地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有效配置作用,为区域金融、经济发展和区域金融合作提供更强有力、具有可持续性的支撑作用。
3.区域金融合作受制于行政体制。地方政府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通常在市场保护、资源争夺、引进资金和人才等领域存在比较激烈的竞争。金融资源是各省区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因此,在微观层面展开全方位区域合作时,各省区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性各类金融机构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于地方政府的各种行政性壁垒政策的限制,使各类金融资源配置无法实现区域内的帕累托最优。值得注意的是,实际上,区域金融合作仍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导致现有的区域金融合作体系处于相对无序、涣散状态,且周边各省区尚未能着眼全局、长远和未来,形成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紧密利益共同体。
四、区域金融合作支撑战略支点构建的政策措施
(一)充分依托各层次区域金融合作政策。
第一,充分运用既有和最新相关金融政策。应充分运用既有和最新的《云南、广西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相关金融政策,吸引境外东盟区域人民币,建立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科技研发和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跨省区的中国—东盟合作重大项目专项基金。第二,争取区域金融合作优惠政策和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其他相关政策,构建中南、西南省区合作私募基金、产业基金、创投基金和跨境人民币基金,利用股权投融资、保险、信托、理财和小额信贷等优惠政策,丰富广西与中南、西南省区之间的各类金融合作。第三,将北部湾经济区纳入金融改革试点,以加快金融体制和机制创新,建立投融资便捷通道。此外,将拟建设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投资区域范围涵盖中南、西南相关省区,并将该基础设施的项目库和交易平台设于广西南宁。
(二)实施结构化金融产品创新。
金融创新通常划分为三个层面,其中微观层面的金融创新更便利于区域金融合作发展目标的实现。结构化产品创新正属于微观金融创新层面,成为银行业拓展业务的重要领域,能够有效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应由广西区政府协调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中国—东盟合作基金和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联合多家金融机构实施结构化金融产品创新,或以优惠国际信贷的方式,向试验区开发项目和相关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融资。同时,加大外汇和利率产品的创新力度,便利中国和东盟各国的跨境贸易结算,强化广西在中国东盟合作中的媒介作用,才能立足现实,扬长避短,早日实现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战略支点的目标。
(三)创建信用合作机制,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首先,防范跨区域金融风险。通过设置相关区域金融监管合作机构,预防、打击非法集资和各种金融诈骗行为,稳定区域金融市场秩序。其次,不断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和中小企业征信系统,构建区域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尤其应以区内产业结构调整与优惠政策实践为契机,建立、健全区域中小企业相关信用信息的采集、评价机制,有效促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完善,并以工商部门为平台提供社会查询服务,实现金融信息互通。再次,进一步放宽对民营企业投资限制,依托政府相关部门举办投资推荐会,吸引全国各地的民营企业家入桂投资,共建西南、中南战略支点。最后,应不断完善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现有金融生态建设,努力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4]
(四)扩大开放合作,培育各类新兴金融主体。
2013年年初,广西出台“引金入桂”优惠政策,对在广西区内新设并正式开业的金融机构,根据机构类型、组织形式以及注册资本情况,自治区财政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100万 ~1000万元。[5]广西战略支点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此类政策的优越性,培育金融主体,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入驻广西,尤其应着力发展各种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以多种优惠政策为依托,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保险代理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快速发展,放宽外资和民资企业限制,提高政府审批效率,不断完善金融中介机构配套服务,以增强对各类高端金融人才的吸引力,为区域金融合作支撑广西战略支点建设提供有效的智力保障。
[1]《打造新战略支点广西该如何出手——我区构建中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新的战略支点专题座谈会发言选摘》,http://www.gxrb.com.cn/html/2013-07/30/content _856802.htm。
[2]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运行报告》,载于《区域金融研究》2013年第9期。
[3]《广西推万亿项目邀民企共建中国西南中南战略支点》,http://nanning.pbc.gov.cn/publish/nanning/3367/2013/20131220152756609545092/20131220152756609545092_.html。
[4]刘美频、徐冰:《建设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助力中部崛起战略支点》,载于《武汉金融》2012年第5期。
[5]《广西出台28条意见鼓励引导金融资本流向实体经济》,http://finance.chinanews.com/fortune/2013/01-08/44704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