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把公务接待的权力关进“笼子”
2014-04-18孔见
四川党的建设 2014年4期
孔见
公务接待新规,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务实清廉施政理念的具体体现,理当成为全省党员干部贯彻“八项规定”、反对奢靡、浪费之风的自觉行动。
“政府过紧日子,老百姓才能过好日子。”为规范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日前,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我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活动中的接待工作从审批、住宿、用餐、用车、经费、场所、监督、公开和问责等方面作了系统性的制度规定,自始至终贯穿着“廉洁”“科学”和“执行”三个关键词。
一是廉洁。《办法》 将公务接待中的方方面面细化并公之于众,堵住了以往部分领导干部从制度不完善、标准不统一等方面钻空子的漏洞,以严格明确的规范制度断了公务接待中腐败的后路,同时消除了群众对公务接待暗藏猫腻的误解。
二是科学。《办法》 适用对象清楚,操作性强,既有对接待方的要求,也有对被接待方的约束,弥补了过去公务接待随意性很大的缺陷。明确规定接待标准及公务接待清单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让公务接待置于刚性标准之下,有针对地突破了以往在制定办法时“点到即止”的形式主义,有助于“对号入座”执行和检查管理。
三是执行。如何让 《办法》 落地生根,需要各级党政部门行之有效的方式。《办法》 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和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及各级党政机关在公务接待中的职责,强化了问责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实一起、惩处一起、公布一起,绝不姑息。
公务接待新规,就是用制度把公务接待的权力关进“笼子”,它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务实清廉施政理念的具体体现,理当成为全省党员干部贯彻“八项规定”、反对奢靡、浪费之风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