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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信用缺失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2014-04-17赵海超

关键词:诚信缺失企业信用信息不对称

摘要:本文从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中存在的失信行为出发,对信用缺失现状及其表现进行深度剖析,从五个方面的原因对其进行阐述,并就如何解决信用缺失的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企业信用 诚信缺失 失信惩戒 信息不对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交换经济,也是一个法制经济,更是一个信用经济。信用作为维系交易从而满足市场主体理性预期需要的经济纽带,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伴随着我国经济取得的持续、稳定、高速发展的同时,信用缺失现象十分普遍乃至存在着严重的信用危机,其状况触目惊心,令人堪忧。目前我国信用缺失现象渗透到社会、政治,尤其是经济领域,信用的缺失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

1 当前我国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

1.1 法律制度不完善

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信用经济,需要法律制度作保障。在一个健全的市场经济社会里,完善的法律是克服企业机会主义行为的重要手段。而目前由于法律制度或管理方面的漏洞,我们对企业经营者的失信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不够,失信行为不断蔓延的现象就难以避免。

①没有健全的法制,为机会主义提供温床。在我国,市场发育欠完善及自身机制问题,法制建设作为市场规则以外的重点保障力量还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得经济活动当事人都有利用某种不正当手段谋取自身利益的倾向。

②执法不严,纵容失信行为的发生。从现阶段来看立法不完备,司法中的随意性和不公正性,在执法上的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在判决执行中软弱无力正当权益得不到保护,都使得人们对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失信问题缺乏信心。

1.2 道德建设滞后

在传统观念中,信用一直是被当作道德规范来要求的,从而归属于道德范畴。因此,对信用的要求常常是从道德出发,未从经济活动上加以规范和强调。市场主体对其行为中的信用价值认识明显不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存在独立的个人经济利益。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崇尚利益最大化,人的趋利性和务实性倾向突出,新的价值观对传统的价值观提出了挑战。优良的传统道德、崇尚诚信的思想理念在“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等不良道德理念的冲击下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扬,变化的发展模式,使人们失去行为的正确规范。不积极、不健康、不合理观念的存在,许多违背道德或丑恶的东西腐蚀着人们的思想和灵魂,扰乱我国的诚信道德建设。

1.3 管理层面漏洞

①政府经济管理不到位。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制约,政府调控和管制市场经济的手段、措施等依然没有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在管理模式、手段、方法方面,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政府监管对市场的作用没有充分的发挥。

②政府官员存在腐败行为。对于某些政府官员来说,在政府行为中渗入了个人利益最大化内容,为了政绩,欺上瞒下,虚报数字,在对待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方面阳奉阴违,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一系列的腐败现象,以及产生寻租行为,通常情况下,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这是因为政府造成的信用缺失。

③监督机制不健全。立法者、公民或选民必须监督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但是由于现有的监督机制存在漏洞和盲区,并且监督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对称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监督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流于形式和应付。

1.4 社会信息不对称

通常情况下,信用有效配置资源功能的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严格的前提条件的影响和制约。主要表现为信息结构对称,在对同一商品、服务、要素把握的信息方面,供求主体、买卖双方基本保持一致,对于任何一方来说,不会因为信息优势,进而在交换关系中获取更多的绝对剩余。

1.5 文化和制度的缺失

①转型期经济体制存在缺陷。在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中,政府作为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准确的把握行使权力的手段,使行政垄断导致行业垄断现象的发生,为失信行为提供了存在的土壤。

②企业产权制度不健全。由于产权不明确,很多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认为,企业是国家的企业,银行是国家的银行,所有者和投资人都是国家,不存在谁欠谁的问题,这是企业欠债不还的主要原因。

③信用管理制度缺位。以政府为主体的信用制度和以社会为主体的信用体系没有形成,信用立法滞后,信用管理手段单一,信用管理中介服务组织不成熟等,由此出现信用约束的真空,致使信用缺失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2解决我国诚信缺失的对策

2.1 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制定信用法律规范,对社会信用通过法律进行规范

对于法律规范来说,需要具有强制性和制裁的规范性,在“黑名单”列入不讲信用的人,情节严重的通过媒体等进行曝光。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对不守信用的人要给予严厉的处罚,对于信用行为通过法律进行相应的调整。关于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中都有明文规定,但是没有出台相应的制裁性措施,缺乏操作性,因此需要给予完善。要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气氛:首先要从思想认识的源头上抓起,加强全民信用意识的教育,狠抓个人信用建设。

2.2 建立和完善诚信道德体系

通过加强诚信道德体系建设,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对诚信道德教育给予高度的重视,通过诚信道德教育,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提高社会成员的诚信道德水平,培养社会成员的诚信道德情感,不断巩固和强化人们的诚信道德意志,增强人们的诚信道德责任感,使人们从内心深处形成诚信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因。加强诚实信用理念培育。在加强诚信道德建设的同时,把社会诚信准则灌输到公民人格中,将诚信准则内化为一个具体心理结构中的认知、意志和情感尺度。

2.3 建立档案公示制度,逐步消除信息不对称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可由信用信息征集机构从媒体广告、行政司法机关等多渠道获取;或根据约定从金融机构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内获取包括企业行为主体的资格,履约行为能力,信用财务状况、各种失信记录等情况的信息。二是建立公示制度。为社会公众随时查询企业信用情况提供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公示情况,通过相关网站进行查询,逐步消除信息不对称情况。

2.4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增加失信的成本

通过发挥各个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相互监督的自律机制。经济行为主体应从保护自身利益出发,尽可能减少对方失信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并对有损自己利益的失信行为会做出相应的对策。但大多数情况下,由于信息不对称性,单个经济主体对抗失信行为的能力有限,通常情况下,经济主体发现对方有失信行为时可能为时已晚,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已成事实。行业协会应联合同业协会发挥行业优势,并联合相关企业,共同对失信企业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进一步规范社会信用行为,使失信者代价惨重,从而加大企业和个人的失信成本,使守信者得到公平的市场竞争机会。

2.5 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制,加大信用文化建设力度

在传统信用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现代信用观念,进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用与国民道德建设的互动问题。提高重视公民道德建设的程度,在日常工作中,全面培育社会信用文化。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信用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普及信用文化,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信用不仅是道德范畴,更重要的是法律范畴。通过全面的信用文化建设,使政府、企业和个人认识到信用的价值,珍惜和重视信用,增强懂信用、守信用,为全社会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

参考文献:

[1]姜雪.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企业文化与企业信用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3(01).

[2]张俊生,方兆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问题初探——不对称信息下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J].价值工程,2004(09).

[3]刘瑛.企业信用法律规制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4(05).

作者简介:

赵海超(1982-),女,辽宁铁岭人,中级经济师。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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