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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桃花峪黄河大桥主要工程材料价差调整

2014-04-17郭江靖

郭江靖

摘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规模大、工期长、施工中具有较大的风险性。2010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钢材、水泥、沥青等工程施工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超出了项目业主和施工承包人的正常承受范围。为真实反映项目成本,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桃花峪黄河大桥项目参照招标范本及相关文件,确定对工程主要材料价差进行调整。

关键词:桃花峪黄河大桥 主要工程材料 价差调整

1 概述

材料价差调整是在建设项目合同施工期内,根据公布的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当某种主要材料市场信息价格与建设项目基准价格相比波动达到一定程度时,由建设单位对该主要材料进行调差,以使工程价格符合实际情况,实现价格变化风险共担的目的。

因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材料价差风险加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工期。由于各种材料的价格变化不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无法准确的预测价格的涨降幅度。如果涨价幅度过大,超出了施工单位的承担能力,就会影响合同的履行。

但是随着我国工程领域体制的完善,许多项目建设单位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规定了主要工程材料价差调整方式,使各自应该承担的风险得到了合理的规定。这样既能规避施工单位应考虑材料的价格风险而导致的投标失误,同时也鼓励了施工单位采用正当的渠道合理的竞争,激发施工单位自身的优势和潜能。因此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合理补偿的原则,结合当地市场材料价格涨降情况,确定一种科学、方便的材料价差调整方法,进行材料价差费用调整。

武西高速公路桃花峪黄河大桥(北侧堤内引桥)土建V标段合同工期30个月,根据合同谈判会议纪要,初步确定了主要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的原则。但由于现场征地、拆迁等诸多因素影响,造成工期顺延,恰逢施工期间工程材料价格浮动很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为规范合同价差管理工作,完善工程合同风险条款,根据交通建设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下发了《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豫交【2011】42号)。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各个施工单位暂按原会议纪要确定的材料调差办法执行,后期统一按新下发的指导性意见进行调整。

2 合同谈判会议纪要确定的材料调差办法

公路工程调差的主要材料指《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附录四表中的主要材料。具体包括:钢材(钢筋、钢绞线、钢板、钢管)、水泥、柴油、中粗砂、碎石、生石灰。因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而进行的价差增补或扣回,根据河南省交通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调整。参照招投标范本,合同谈判会议纪要确定的主要工程材料调差办法如下:

①价格上涨但材料价格涨降风险幅度r%≤10%,不进行调整。②价格上涨且10%20%时,价差由建设单位全部承担,即价差调整费用ΔCt=(|ΔC|-Co×|r%|)×V。④价格下跌时按以上材料价格涨降风险幅度r%将价差费用在中期月计量中对等扣回。

式中,价差调整费用ΔCt在价格上涨时为调增费用,在价格下跌时为调减费用;ΔC为材料价差;Co为基准价(合同谈判会议纪要已确定主要工程材料基准价,参照执行);材料价差ΔC=Ca-Co,Ca为河南省交通工程定额站发布的当期信息价,即调整价;V为材料数量。在实际计算中,需注意以下几点:①材料价差调整按一个季度为一个周期进行调整;②参与价格调整的建筑材料明确为钢材(钢筋、钢绞线、钢板、钢管)、水泥、柴油、中粗砂、碎石、生石灰,其他工程材料不参与价格调整;③以上各种主要工程材料的调差范围均以10%、20%的价格涨降风险幅度为节点按不同的比例进行价差调整;④材料数量指形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数量,但钢材调差总量不应超过预算定额消耗量;水泥、地材不应超过预算定额配合比计算的消耗量;因本项目按季度进行材料调差,所以上报的材料价差调整中的材料数量为上季度经监理及建设单位两级审核并签认的中期计量中工程量所用工程材料数量;⑤柴油用量参照2007版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机械台班定额进行计算,但总量不应超过预算定额消耗量的80%。

3 按交通厅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确定的调差办法

《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中仍采用材料价格涨幅风险幅度的方式进行主要工程材料价差调整,公式仍为ΔCt=(|ΔC|-Co×|r%|)×V,但是把不同的材料类型采用的价格涨降风险幅度进行了区分,即基准价(Co)风险幅度内的价差作为项目业主、承包人风险,不予调差。当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取定的|r|值时,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按条款计算的材料价差;下降幅度超过取定的|r|值时,业主应从计量支付款中扣回按条款计算的材料价差。

具体的风险幅度系数r如下:①钢材、沥青、钢轨、橡胶护舷(梯)、止水铜材,r取正负5。②水泥、半成品(含成品)、燃油,r取正负8。③地材,r取正负10。

指导性意见中确定的材料风险幅度系数充分考虑了不同材料的涨幅程度对项目工程造价的影响和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能力,并且简化了材料价差调整费用计算方法,为具体实施材料价差调整提供了方便。

4 材料价差调整实施

4.1 做好中期月计量台账,按季度参照清单细目对相同的工程材料进行归类汇总,确保数据准确无遗漏,也可及时与定额消耗量进行对比,这就要求在申报月计量时就要保证数据的准确严谨。钢筋数量按照图纸及计量情况确定,按照不同直径进行分别统计;水泥用量参照定额配合比确定,定额中无配合比的按照试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实际配合比计算;油料用量需参照预算定额与机械台班定额,按照工序确定合理的施工机械和准确的定额油料用量,调整数量为定额数量的80%。

4.2 因基准价格已确定,待河南省交通工程定额站发布材料调整价后,及时整理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调整价,计算价格涨降风险系数,进行工程材料价差调整。按照主要材料价格涨即补,降即扣的原则,对涨价部分进行调增,降价部分予以对等调减。

4.3 在材料价差调整过程中,发现定额站发布的材料调整价中的地材价格为出厂价,不包含运费,较实际材料到场价格差距很大,经过协商暂不对地材进行调整,待经过核算出合理运距后统一进行处理。

4.4 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材料调整申请数量,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进行审查并签认后,及时签订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三方认可的工程材料调差协议书,以便尽快形成计量缓解施工期资金压力。

根据2010年3季度至2012年4季度材料调差按合同会谈纪要办法已完成并实现计量的以及按交通厅下发的指导性文件进行调整的材料调差对比情况,可以发现由于材料价格涨降风险幅度r的细化以及|r|相对降低,《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确定的调差办法能够更科学的反映工程项目总体成本情况,更有利于施工单位资金周转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5 结束语

我国很多工程项目大多是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即以低价中标,而对于材料涨价风险却很少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这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因谁来承担工程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费用增加问题就存在分歧,极易产生纠纷。

材料价差调整关系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工程材料价格的上涨,会导致工程造价成本急剧加大,甚至远远超过合同约定的价格。但是材料价格的涨降贯穿于整个工程的建设周期,涨价会造成材料供应商供货不积极,数量和时间都远远不能达到计划要求。同时,高速公路项目多采用清单计量方式进行计价,因为目前计价周期的相对滞后性,会造成施工单位资金周转不灵,甚至会出现资金断链。一个好的材料价差调整方案,能够快速、有效的促进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建设健康快速可持续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豫交【2011】42号.

[2]张秋陵,肖光宏.工程项目材料价差调差方法的探讨和分析[J].重庆建筑,2007(09).

[3]唐艳菊,黄灿.浅谈公路工程项目材料价格调整要素[J].现代企业文化,2009(2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