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工伤预防为先导的煤矿工伤保险体系
2014-04-17魏国强
魏国强
(吉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吉林四平 136000)
构建以工伤预防为先导的煤矿工伤保险体系
魏国强
(吉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吉林四平 136000)
煤炭企业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频发,早已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本文基于“三位一体”的煤炭企业工伤保险体系研究以及在煤炭企业实施工伤预防的重要性分析,提倡构建以科学的工伤预防体系为先导的工伤保险体系。
煤矿企业;工伤保险;工伤预防
煤炭行业是危险性最大的高危行业之一,每年全国各类煤矿发生的事故及伤亡人数一直居于各行业工伤事故前列,给人民、社会和国家造成极大的财产损失。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工伤保险不但具有保障性和补偿性,还具有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作用。它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和其他的社会保险项目比起来,工伤保险的保障性、待遇和服务是最周到的。
一、“三位一体”的煤炭企业工伤保险体系
“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是指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种功能三位一体。具体来讲,工伤预防是通过事先的预防工作,改善和创造有利于职业健康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有效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减少经济损失,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伤补偿是工伤事故发生后,对受伤职工予以医治并对其或家属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使受伤害职工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使其家庭生活得到一定保障。工伤康复是通过先进的康复技术和完善的服务设施,及时对工伤职工进行心理上和生理上的医学康复和职业康复,尽最大可能使其恢复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从而再次走上工作岗位或从事其他职业,有效的减少或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
在工伤保险体系中,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是三大组成部分,这三大部分的职能各不相同。工伤补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的生活来源问题,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工伤预防通过事先的各种预防手段,从根本源头上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大大保障了职工的生命安全,不仅减少了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能够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安定。工伤康复则是通过积极的康复治疗,让工伤职工最大程度的在心理上和生理上恢复独立生活和工作的能力,重返家庭和社会,它是政府关注民生的创新举措,对提高工伤保险基金保障效能具有重要作用。工伤保险体系这三大组成部分功能不可相互替代,只有三大职能并举,才能全面保护工作者的权益。但相对而言,工伤预防工作做得好,将从源头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因此,有必要构建以科学的工伤预防体系为先导的工伤保险体系[1]。
二、煤炭企业工伤预防重要意义
在煤炭企业中,实施科学的工伤预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工伤预防能有效减少社会财富损失
在煤矿企业,生产设备等物资固然重要,但矿工是更重要的生产要素,煤矿一旦发生事故,一方面会造成严重的物质损失,另一方面更会使矿工受到身心上的双重伤害,这些损失都是对社会资源的严重破坏。科学合理的工伤预防工作会有效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减少社会财富损失,同时维护广大矿工的根本利益。
2.工伤预防能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国家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规定,煤炭开采属于第三类风险较大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会根据企业工伤保险费用的使用情况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每两年浮动一次,浮动比例为20%。举个例子,在某大型煤矿,根据国家规定,按照企业工资总额的2%作为基准费率,其年缴纳工伤保险费2000万元,如果按照上述基准浮动,生产安全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两年后每年多缴或少缴400万元的实际问题。这直接说明了少出事故相当于多创效益的道理,因此有效的工伤预防能直接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3.工伤预防有助于保险行业的良性发展
事先的工伤预防会降低煤矿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同时工伤赔偿将随之减少,这有助于降低保险费率,间接促使更多的人参加工伤保险,从而实现工伤预防与保险行业的良性互动。
三、科学构建完善高效的煤矿工伤预防体系
无论是时间、地点、培训、设备等自然因素,还是矿工的年龄、经验、能力、文化程度等人的因素,又或是监督检查等外部因素,都会影响煤矿工伤事故的发生。因此,构建一个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煤矿工伤事故预防体系十分必要。
1.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应加大煤矿企业内、外部安全监察力度,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煤矿企业应根据事故发生时间分布规律,适当调整安全监察频次,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重视生产安全。只有这样,煤矿职工才能对安全生产随时保持高度重视,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2.设置合理的工伤预防专门机构
组织机构的科学合理可以确保工伤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成立专门的工伤预防机构非常必要。机构人员应当由熟悉煤矿各环节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的专家组成,这些专家应利用丰富的经验,对各参保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工伤预防工作执行情况等进行严格的检查,同时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教育,研究分析工伤事故原因并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企业工伤费率调整方案并定期组织实施等。
3.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
预防就是防护,谁对危险认识得最清楚,谁防护得就更安全。国外煤炭生产大国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有着先进的管理经验,基本实现了“高产量、低伤亡”,这主要源于三大因素:新技术的应用,企业领导者和政府的安全责任意识,以及对矿工的培训。也有的国家和部门将其经验总结为“成功三角”,即:执法、培训与技术支持。“安全生产培训”是实现煤矿安全、预防工伤事故的重要环节,在工伤预防发达国家,他们会将矿难调查报告、安全技术分析等资料在网上公布,并免费为煤矿企业提供安全培训网络课程,开放网上图书馆等。
有效的安全培训机制极大地促进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因此,政府及煤炭企业要学习先进的培训理念,在开发网络课程的同时,还应定期组织煤矿企业负责人、各工种矿工和工伤保险从业人员,运用现代媒体技术的多种形式,如音视频、动画等,制作成丰富的案例进行学习。同时,培训教师还要经常到煤矿对矿工进行二次宣传,使其更加重视自我保护,掌握更多的自保本领,了解更多的保护自己的政策,在工作中规避风险,保护自己,减少事故对自身的伤害。另外,培训内容要随时更新,将新的生产技术、生产方法、生产手段和生产设备,及时的向矿工传授。对首次上岗和更换岗位的人员要加大培训力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工伤预防的目的。而且,同工伤事故发生后的赔付比起来,构建科学高效的培训体系所需要的费用,基本就是九牛一毛。
4.创新招工、用工及考核体系
工伤事故主要发生在采掘面和上下山,以采煤工、掘进工发生工伤事故最多,其次为机电工、运输工,这与工作条件、环境和矿工文化程度有直接关系。文化程度越高,发生工伤的概率就越低。因此,在加强各工种矿工安全培训的同时,在用工环节,各工种可以根据矿工的文化程度择优任用。同时,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工人要加强培训,接受培训后二次不合格的将辞退。这样,工作压力会迫使工人及时更新安全生产技能,同时工作时也会自觉的提高安全警惕,从而使工伤事故发生的概率大大降低。
5.科学合理的使用工伤预防资金
工伤预防资金的使用一定要科学合理。首先,老化陈旧、技术落后的生产设备要及时更新,矿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再强,没有安全先进的设备支持,工伤预防工作将大打折扣,矿工积极投入到安全生产的前提就是设备达标。其次,我们要学习发达国家的工伤保险经验,提供足够的资金大力支持工伤预防。如德国建立了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专门从事工伤预防科研工作。在法国,雇主缴纳工资总额的1.5%建立了专门的工伤预防基金,同时设立了专职的安全监察员,用于监督实施安全条例,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咨询及专家,以及对工伤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等。
[1]王兵建,刘元兴,张亚伟,陶占宇.煤矿井下员工工伤事故规律与预防对策研究[J].煤炭经济研究,2011.7.
[2]魏瑞清.关于完善我国“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的思考[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4.
Build inductrial injury insurance system based on the inductrial injury prevention for coal mine
Wei Guo-qiang
(Jilin Normal University Institute of Media, Siping Jilin, 136000, China)
Inductrial injury accident occurred frequently coal enterprises, has been a problem of social atten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holy trinity" of coal enterprise’ inductrial injury insurance system, and in the coal enterprises to implement the importance of injury prevention, promote to build the scientific inductrial injury prevention system as the forerunner of inductrial injury insurance system.
coal mining enterprises; inductrial injury insurance; inductrial injury prevention
F842.6
:A
:1000-9795(2014)011-000174-02
[责任编辑:刘 乾]
魏国强(1982-),男,吉林白山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究方向:新媒体技术、社会保障。
本文为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完善吉林省煤炭企业工伤预防体系研究”(项目编号:吉教科文合字【2013】第538号)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