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在税务征收管理整合中的应用研究
2014-04-17廖梦虎
廖梦虎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电气工程系 湖北武汉 430205)
信息技术在税务征收管理整合中的应用研究
廖梦虎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电气工程系 湖北武汉 430205)
由于历史原因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目前处于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状态,本文对通过统一技术标准、税务大集中、政府部门共享信息、纳税人服务平台一体化的方式实现税务信息化整合进行了探讨。
税务;信息化;大集中;一体化
引言
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有着30多年的历史,由手工电子化阶段到利用IT技术统一规范流程阶段,再到以集中、共享、服务为目标的电子税务阶段,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目前也面临着许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1)缺乏一体化的建设规划,应用系统林立。(2)软件功能交叉,条块分割,数据采集重复。(3)数据缺乏规范,信息交流难,难以综合利用。(4)数据集中程度低,信息共享难。(5)信息化停留在模拟手工阶段,业务流程改动较少。这些问题极大困扰着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对税务信息化进行整合已迫在眉睫。
一、如何实行税务大集中是税务信息化整合的核心
许多人认为税务大集中可以采取金融大集中的方式,其实不然。
首先,在业务信息量和管理难度方面,税务系统的要求远远高于银行,而且,税务业务之间具有紧密的关联性。另外,在税务和银行的业务时间上也有不同。
税务大集中的程度。
税务大集中的理想情况是进行全国范围的数据应用大集中,则可实现纳税人不受地点限制进行纳税,相关管理数据由对应部门直接获取,免掉基层部门的报表收集上报工作,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但这在现有情况下是不可行的。首先,中国税务系统的现状是各地的税务处理流程相差很大,征收的税费种类不一,税率也不统一,税收政策不同且多变,加上各地的数据没有统一的规范,而且历史数据必须进行转换,这些都决定了全国范围的数据应用大集中不可能实现。其次,税务系统的业务由于关联性强,数据的存储量大,数据访问量大,网络负载也大,对信息的存储、传输和处理的能力要求很高。而且纳税的时间是法定的,每个月都有纳税高峰期,此时对全国税务网络的要求更高,现阶段的全国税务网络还无法满足要求。因此,从技术上说全国税务大集中也是不可行的。同样由于网络条件和各地差异的原因,全省范围的数据应用大集中也难以实现。
由于原则上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局已不直接面对纳税人和处理具体业务,更多的是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对税务信息的实时性要求不高。而且这两级机关主要需要的是一些管理信息,对每个纳税人的详细经营信息需求很少,而这恰好是市县级税务部门所主要处理的。可见,税务大集中目前比较合理的办法是在地市一级前面实施,省税务局只要对需要的数据集中,不进行省一级的应用集中,而且省一级的数据集中要进行备份式采集,避开纳税高峰期,保证纳税前台应用。省税务局现阶段主要实现对下属各地市税务部门异构数据库的统一、数据的管理以及业务的整合,制定统一的技术规范,进而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实现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等功能,满足管理上的需要。
二、税务信息化整合必须基于共同的网络和平台
目前,国税系统已经建成总局、省局、地市、区县四级网络;地税系统也建成了省局和总局之间的网络。省级地税一下的三级网络正在按照总局的统一规划由各地自行建设,税务系统已初步构筑了信息通道。税务信息化整合必须在此网络架构下进行,不能重复建设。要根据规划,努力利用现有的四级网络,对网络进行升级拓展,主要是提高网速,并逐步开展视频会议、语音会话、远程教育等其它增值服务,使这个网络真正成为集数据、语音、视频于一体的综合通信平台。
硬件的一体化则要充分利用近年来金税工程、各类征管系统以及办公自动化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根据“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和存储集中度”的要求,“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使用、加强管理”,做到不分项目、不分部门、不分资金来源,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硬件资源。
应用软件的一体化要在业务规范一体化的前提下,以完善的代码功能、标准数据、借口标准、开发规范为基础,以严格的项目管理体制为保证,按照“数据整合和功能整合相结合、推广应用和优化完善相结合、升级移植和开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分步实施。应用软件的一体化是一体化建设的核心,要求既要充分分析税收业务的发展变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搭建一个全新的应用框架,又要尽可能地保护已有的软件投入和税收业务、行政管理的信息积累,对各个应用系统进行完善和整合,同时还要采取先进的技术手段保证这一整合过程的顺利实施。
三、税务信息化整合必须结合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整合
政府的不同部门和不同等级之间的数据共享可以更高效地促使纳税人履行自己纳税的义务。为次,政府需要实现跨地区之间的标准化整合。此外,不同的部门还必须使用统一的规则、技术标准、集成服务渠道和信息共享流程。
整合和协作要求实现信息的共享。税务部门下一步应使用信息技术来构建本部门内和跨部门的、完整的纳税人档案。如有些国家的税务机构已经开始与机动车管理机构共享信息,交叉检查纳税人的财务数据,双方可以使用这些信息来进行审计和实现其它促使客户守法的计划。通过集成来自其它政府部门的信息,税务部门能够执行功能更为强大的数据分析和验证操作,从而以更高效和更有效的方式提供服务,促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税务部门需要与工商、社保、财政、国库、银行等部门共享信息,以便顺利实现纳税人的有效审计。而且要提高纳税人服务水平,实现网上报税、网上查询也必须和其它部门进行整合。在进行政府部门之间信息的整合过程中,必须强调信息共享给各方带来的利益,如税务局和银行的信息共享对银行审计顾客信用就有很大的帮助。由于政府部门间的条块分割的现状,除强调共同利益,整合通过上级政府部门进行统一协调也很有必要,以减少信息整合的阻力。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整合是发展趋势,即使现在没有条件立即实施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整合,税务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也要预留接口,以节省未来的投资。
四、以纳税人为中心对纳税人服务平台进行整合
由于网络的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的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而且更加多样化,中国政府对服务的关注也越来越多,服务型政府、便民型政府是政府发展的方向。税务部门要做好准备,关键在于以纳税人为中心,满足纳税人的要求,在强调纳税人义务和责任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和为纳税人服务。
电子税务的发展要以纳税人为中心,将纳税人放在第一位,根据纳税人需要定制可访问的业务解决方案和服务,保持公众的信任。要努力实现无纸化反馈、电子支付和退款以及对税务信息的全天候访问。在不久的将来,税务部门可以通过与客户长期的、单一的对话来为其提供一致的增值服务。
以纳税人为中心不仅仅是指网上申报,它要求以纳税人的需要为中心进行技术投资,统一服务渠道和手段,统一服务规范和质量,并创建相应的业务流程和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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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邱昭良.信息化的“三位一体”策略[J].中国计算机用户,2012(23).
Applica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the integration of tax collection management
Liao Meng-hu
(Department of Electronic and Electrical Engineering, Wuhan Railway Vocational Technology College, Wuhan Hubei, 430205, China)
Due to the historical reasons,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of the national tax system at present is in the act of fragmented state, this paper through a unified technical standards, taxation concentration, government departments centralized information sharing, the taxpayer service platform integration mode to realize the tax information integration.
taxation; information; concentration; integration
F810.42
A
1000-9795(2014)01-0495-01
[责任编辑:陈怀民]
2013-12-02
廖梦虎(1972-),男,湖北通城人,讲师,从事计算机软件设计方向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