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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联动发展办学模式探索

2014-04-17张俊生朱德全

教育与职业 2014年27期
关键词:集团化职业院校办学

张俊生 朱德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①。职业教育承担着培养技能型人才、推动城乡一体化、缩小区域经济差距的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当前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的联动发展存在诸多问题,如联动不足、机制陈旧等,亟须调整和变革现存的固化体制,创新办学模式。

一、“紧凑型”集团化办学

随着职业教育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逐渐增加,职业教育集团所形成的强大推动力和规模效益也日益凸显,但是,部分集团化办学陷入“集而不团”、应变市场能力不足、投资形式单一、效益低下的窘境。如何创新发展路径,打造“紧凑型”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对推进职业教育集团的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构建集团化办学的集群价值链

以政府主导、校企共建、企业化运行为依托,将职业院校与政府、企业、行业和社会多方融合,整合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职业教育集群价值链。所谓职业教育价值链管理是指利用教育资源平台,全面整合职业教育领域的供应源、培养源、需求源,并对其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②从价值链管理视角分析,职业教育实际上是特殊的“制造业”,由生源、培养中心、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共同组成这个“制造业”价值链上的网状链条,各个有机组成部分相互衔接,旨在建立一个由市场需求拉动的网链结构。职业教育集群价值链的整体运作,可以有效地将参与集团化办学的多方“捆绑”形成合力,对优化集团化办学生态系统,促进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的共享,以及形成可供借鉴的集团化办学的增值模式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立集团化办学的市场应变系统

职业教育要以市场需求为核心,并与区域经济特色挂钩,对接产业结构调整,与区域经济的发展共生共荣。从专业结构来说,要进一步契合市场需求,消除专业设置与人才需求的结构型矛盾,发挥市场应变系统的作用,以敏锐的视角关注区域经济发展的未来走向和正在崛起的朝阳产业,使专业真正对接产业,并避免各个院校专业设置的趋同性,增强专业间的互补性。从课程设置来说,要以工学结合为突破口,构建“能力本位”的动态模块式课程体系和科学的专业架构,结合市场的实际需求,以动态性思维对课程模块进行管理,通过职业技能大赛等多种形式与常规教学衔接,加强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同时,还要构建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互助合作,在不断的反馈与评价中改革教学方法,形成教学的良性循环。在师资建设上,引进行业专业人才,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对现任教师进行定期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此外,还要进一步深化与企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改变单向被动的合作方式,共同参与实训基地建设,着力打造开放性的实训基地。

(三)创新集团化办学的投入机制

一方面,政府作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主导者,要大力扶持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对集团化办学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应在财政性支出中安排职业教育的专项资金,并保持投入的稳步增长,重点支持区域内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以及实训基地建设,鼓励职业院校建设名优专业,引导发展区域经济特色的办学方向,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创新管理机制,着力打造“人本化”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另一方面,引入市场机制,进一步拓宽集团化办学的筹资渠道。将民营资本和民办职业院校纳入集团化办学,实行联合办学,加大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产业化步伐,引进现代管理制度,在提高规模效益的同时控制办学收费标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率,实行产业化运作,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发展能力。

(四)实现集团化办学的企业化管理

企业化管理是凝聚各职业院校松散的办学方式、提升职教集团整体实力和效益的必由之路。要改变过去院校间合作流于形式、落实不力等弊端,就必须转变集团化办学的经营模式,引进先进的企业化管理理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从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计划、评估标准、就业实习等多维度融入企业办学,创新校企合作新模式,形成校企长效互动机制。同时,可聘用专业的职业经理管理人或者教育管理团队对职教集团的运作进行管理,集团内部可公选出对该团队进行监督的监察委员会,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实施定期汇报制,专业化企业管理团队提出的举措需进行严密论证后提交给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是否采用,建议一经通过,应按照相关的制度规则进行落实;建立成果反馈评价机制,依据改革成果的落实情况分别对集团所属的各职业院校进行评价,在集团内部进行评级,形成相互竞争的局面,以此对职教集团内部成员实行优胜劣汰。

二、“依附型”附中分校办学

所谓附中分校模式,是指职业院校与区域名校建立合作关系,在利益互惠、合作互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高校的硬件和软件优势,借助大学资源培育职业院校的办学特色,与大学开展深层次紧密合作,以此来实现职业院校的发展,这是院校联动的重要环节。针对“依附型”附中分校办学模式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下几点提出建议:

(一)理念整合

职业院校在依附区域内名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应秉持何种发展理念成为关键问题。普通名校注重培养理论型和研究型人才,而职业教育注重发展学生的操作实践和岗位实操能力、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两者应本着合作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对资源、信息、专业架构、课程设置等进行合理安排。区域名校在合作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向职业院校输送教学和管理力量,精简了教师队伍,提高了自身的办学效益,同时也提高了名校的声誉,有助于吸收优质生源,形成多元化办学的局面。职业院校要明晰双方合作规划,发挥大学附中的优势,开拓多样化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在浓郁文化的引领下,主动开拓新路径,提升将大学特色转化为职业院校特色的能力,利用高校资源促进自身内涵建设,使附中在办学特色、社会声誉等方面得到一定的提升。

(二)制度整合

作为两种不同的教育形式,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因其培养目标、管理方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遇到很大的阻力,难以兼顾双方的需求。合作双方应本着合作共荣的精神,针对办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共同磋商,制定相关的制度和规则,保障职业院校教学的顺利开展。在制定制度时,要考虑其可接受性、可操作性、有效合理性、创新发展性等多重要求,可按照“构建基础框架—适应性调整—在演化过程中逐步实现合理化”③的路径,以实现合作制度的渐变。

(三)课程教学整合

职业院校要在沿袭自身办学特色的同时,积极向高等教育院校“取经”,其中,课程和教学是两者合作办学的核心,学科的软融合是发展的内在要求。高等教育院校要结合职业院校的办学特点和人才培养方式积极给予支持和指导,联合调研符合区域经济特色的产业,开设相关核心专业和操作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拓展高等教育的衍伸学科,发展与本校专业相近的强势学科,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实现“产学研”的有效衔接。高职院校要虚心学习高等教育的课程教学理论,邀请专家到校参观考察,就品牌特色专业的发展征求建议,共同探讨新兴专业的发展方向。同时,高职院校要把发展的重点从追求外延式扩张转移到内涵式建设上来,推进专业和学科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精品专业和重点学科,引进双师型教师,创新教学方式,全面实现“产学研”合作办学,形成学校特色,实现自身的持续发展。

“依附型”的附中分校办学模式,对职业院校来说,可以充分利用高等教育院校的硬件和软件支持,并得到相关专家的指导和建议,实现“内外兼修”,使其能够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实现跨越式发展;对高等教育院校来说,有助于实现自身的多元化办学和办学效益的提升,培养理论和实践兼备的人才,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上下游”中高职衔接

所谓“上下游”中高职衔接是指将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这两个同一教育类别的不同教育层次有机联系起来,在管理机制、专业设置、课程建设等方面相互衔接、合理分工,针对职业教育的全局发展实行一体化设计,实现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职业教育内部有效对接的模式。实现“中高职”上下游的衔接,要在把握职教全局发展思路的基础上,确立一体化设计思想,明确各方发展需求,凸显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的联动发展。

(一)管理机制一体化

减少管理的层次和复杂性,统一中职和高职的管理机构,建立相关的职能管理机构,明确其管理职责,将区域内各个中高职院校纳入其管理范围,制定促进其有效衔接的法规,以行政和法律的手段保障其运行;统筹城乡中高职院校衔接,以职教园区为平台,实行区域职业教育的集团化发展策略。在政府的主导和支持下,以骨干高职院校为龙头,以区域经济产业发展和专业设置为纽带,联合园区的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形成新型合作职业教育团队;④以“宽基础、活模块”为原则,围绕职业教育的特点和发展方向,密切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联系,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考核要求,推进“双学历、多证书”制度,努力构建以实操能力为核心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专业设置一体化

中高职专业设置要从区域和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从区域经济发展全局进行专业设置。同时,中高职教育在衔接时要加强“专业”与“专业”的对接,从专业的发展前景出发,对准市场和岗位,研究中职和高职教育持续专业的设置,修订中职和高职教育专业目录,编制两者相衔接的专业教学标准,优化专业布局和层次结构,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形成中高职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职业教育新格局。

(三)课程建设一体化

课程和教学的衔接是“上下游”中高职衔接的核心问题和两者协调发展的落脚点,也是推进职业教育“立交桥”建设的重中之重。首先,统筹中高职教育课程体系,建设职业教育标准化课程体系,遵循“中职重基础、高职重技能”的原则,确立能力本位的模块化课程体系,构建由公共理论课和专业实操课等不同模块有机组成的课程体系,以适应学生多元化发展的需要,避免课程的重复设置和有效衔接。其次,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方式,建立统一的课程学分转换机制和弹性学制。譬如在中职学校完成一定学分的学生可以在高职学校继续选修课程并获取学分,在各层次学校积累的学分可以通用或转换,达到一定积累即可获得职业教育相应层次的毕业证,这种方式有利于学生结合自身的发展,灵活选修相关课程和学习内容。弹性学制的实施有利于职业教育学分制改革的实施,使中高职院校学生的学习更加便捷。

四、“嫁接型”加盟式办学

“嫁接型”加盟式办学是指以一批规模大、办学条件较好、师资力量较强、具有品牌专业特色的示范高职院校为龙头,将其综合实力凝练成品牌优势并吸引其他中、高职院校院校加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着力构建一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联合体的模式。它在保持加盟院校办学性质不变、原有机制不变、投资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增加示范性院校的校牌,在其品牌优势的协同下招生,“总校”对各加盟分校的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学活动、学生实习等各个方面进行“嫁接”,全面统一管理,旨在提升弱势学校的职业教育水平,使复杂的职教活动简单化、专业化,实现其规模效益和连锁效益,从而促进区域职业教育的均衡、全面、可持续发展。加盟式办学是从商业连锁形式演化而来,其发展过程中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凸显职业教育的公益性和经济服务性

1.职业教育的公益性。教育的基本属性决定了教育的公益性,职业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国计民生、教育公平,也具有公益性质。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现阶段,我国应发挥政府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在合乎规律性与合理性的前提下引入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规则,并借助市场的力量推进职业教育公益性价值实现方式的多样化,这是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实现公益性价值的基本方式。首先,加强对职业教育公益性的认识。政府部门要发挥其主导作用,逐步从外延式增长转变到内涵化发展,解决师资紧缺、教学手段滞后、实训基地简陋等一系列难题,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同时,行业企业要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建立资源信息共享平台,通过“订单式”合作等方式加强与职业院校的积极主动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其次,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建立政府统筹调度、整合配置全社会职业教育培训经费资源的筹资机制;建立公共财政全额承担的未成年人基础职业教育的投入机制;建立政府运用财政、税收、收费、金融、土地等政策引导全社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筹资机制。⑤最后,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在制定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时,要明确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明晰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相关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质量监控,并把公益性纳入对其监测的重要指标中。

2.职业教育的经济服务性。与普通教育不同,职业教育旨在为区域培养市场和行业所需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专业人才,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参与生产和创造活动、较快地学习和运用新技术、积极参与企业管理,从而实现增加企业产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

(二)政府政策引导与扶持

在国内,“嫁接型”加盟式办学模式仍是一种新兴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主要依靠商业连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对其进行约束和管理,而单纯依靠借鉴商业模式可能会使这一办学模式陷入职业教育的“失衡”状态,因此,政府有必要对职业教育进行调节、引导、扶持和服务。

第一,制定教育加盟式办学经营机构和全国性的教育连锁机构的标准,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和民办加盟式办学机构的发展,扩大职业教育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发展,从政策上对加盟式办学进行引导和扶持。第二,出台区域性的职业教育加盟式办学的相关条例和办法,建立并完善该行业的管理制度。办学机构所收取的各种费用应由当地物价部门根据物价水平和相关办学条令进行核定,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此外,工商管理部门还应对其加强监管力度,促进其健康发展。第三,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加盟式办学形式适当倾斜,在专业设置、课程教学安排和教师队伍的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并就办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建设性的意见。第四,专门针对教育连锁机构建立预警机制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从最高层次完善对教育连锁经营活动的管理。⑥

(三)加强自身管理,创出品牌特色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打造职业教育加盟式办学的优质品牌,在办学中坚持“三个对接”,即“专业结构对接地方产业结构”“专业设置对接企业岗位需求”“课程标准对接职业标准”⑦,在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品牌号召力,并将其总校的办学理念和文化渗透到各个分校的管理中,形成发展的连锁效应。

要改变“嫁接型”加盟式职业教育中出现的办学质量参差不齐、盲目扩大规模和发展分校等追求数量增长而忽视质量提高的现状,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加盟式办学又好又快地发展。实行股份制改造,通过融资等方式调动各方办学的积极性,使集团化办学的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改善办学的硬件和软件环境,筹集更多的资金来增强加盟办学机构的实力,并通过改、转、租、兼等多种形式强化职教资源整合;推进加盟式办学等职教连锁机构的生态性和科学性发展,实行“共性管理+个性办学”的管理方式,贯彻总校的核心流程和规范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教育法规和物价规定进行收费,设立财务监督委员会对其账目进行不定期核查,加大对自身的监管力度;实行由总校组织、各个分校之间开展的区域“教师互培”活动,定期对在职教师进行专业教育培训,提高其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

[注释]

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2010-07-29.

②张有根.集团化办学:一种职业教育集群价值链增值模式的选择[J].职教论坛,2010(31):9.

③刘影秋.多校区大学管理模式探讨[J].生产力研究,2007(9):63.

④杨雪梅.中高职衔接的理论分析与实践探索[J].教育与职业,2013(24):6.

⑤鲁昕.强化职业教育的公益性[J].中国农村教育,2010(11):9.

⑥司晓宏.教育连锁现象的观察与思考[J].学术界,2006(1):67.

⑦朱德全.职业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N].光明日报,201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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