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视域中的民主党派角色定位*
2014-04-17周桂芹
周桂芹
(淮海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连云港 22200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并在社会建设方面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论断。但社会治理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应加强和改善对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领导;另一方面,中国的各民主党派也有责任和义务在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不断贡献力量。为此,民主党派必须首先转变思想意识,然后还应明确自身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角色与功能,再结合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以及创新社会治理的实际工作需要,扮演好自己特有的角色。
一、社会治理语境中民主党派应实现的意识转变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社会体制主要采取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即强调政府的一元主体地位,主张民主党派以“参与者”的角色参与社会管理。如参与协商、参与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的制定和执行等。这样,民主党派的职能就被种种确定性管理制度所束缚,虽然有时民主党派对政府将公共事务和社会管理大包大揽的合理性,进行过一些批评与质疑,但大多数情况还是无奈地扮演“执行者”的角色。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的不足已经逐渐显露,与市场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体制即社会治理也就应运而生,其特征强调主体多元化,主张政府放权社会,民主党派则应增强主体意识、合作意识、现代意识和创新意识。如此一来,民主党派的传统社会角色受到挑战,基于社会治理视域的新角色就需要重新定位。
(一)民主党派要强化自身的主体意识
民主党派成员要在社会治理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需要一种内在的动力,这种动力从根本上讲,源自民主党派成员的主体意识。只有真正意识并感受到自己是独立地位的政治权利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及社会建设的主体,才能把社会治理工作视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把发挥主体作用视为自己神圣的权利。实践证明,主体意识强的民主党派成员,对社会治理工作能够自觉认同、自觉参与、自觉奋斗,能始终以积极的态度、创造性的活动发挥党派成员的主体作用。而且能够自我认识自身所处政党的地位和历史责任,认同自我身份、客观评价自身价值,就会通过自己的各种组织活动和政治行为参加社会治理,对社会的发展起一定的推动作用。马克思曾说过,自我认识是“自由的首要条件”[1]294。民主党派如果自身缺乏主体性意识,那就不能意识到自己在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就无法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一般只会被动地完成工作,难以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民主党派要培养自身的合作意识
治理的本质在于政府与其他社会主体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这种合作管理首先取决于是否有合作意识。在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中,政府是主角,而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社会主体则是配角,两者之间缺乏良性互动,更缺乏基本的社会合作。中央党校王道勇认为:“在当代中国,自发性社会合作处于隐退的状态,自觉性社会合作长期处于碎片化状态,自为性社会合作处于基本缺场的状态。”[2]这就导致社会合作成了社会治理的制药因素。基于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民主党派不仅要有政治认同感,更要有合作意识、合作精神。所以,民主党派在社会发展中必须树立和强化这种合作意识,必须承担起作为社会组织代表的治理角色,以更好地体现政治现代化的内在精神。
(三)民主党派要树立应有的现代意识
当今我国的社会转型,不仅引起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深刻变革,同时,对我国的政治力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能够适应社会发展新需求,及时地提出了加强自身建设的任务,改变执政方式和社会管理方式,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从而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友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政治力量,面对时代变迁和中国共产党的积极有为,也应该具备现代思想意识,力争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跟上时代的步伐,摒弃固步自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要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为把我国社会建设得更加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民主党派要强化自身的创新意识
创新意识又称求新意识,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并体现出来的各种创新观念,因而有着强大的能动作用。当今的时代是个创新的时代,没有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就难以开展和推进。因此,民主党派在社会治理工作中应该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要以改革进取精神探索社会工作的新思路、新创意,以克服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工作模式。既要勇于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又要善于把握时代脉搏,适应新情况,回答新问题,以不断开创民主党派社会工作的新局面。
二、社会治理语境中民主党派应达到的角色定位
在传统的垂直管理模式下,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大多数管理者角色定位是工具性的,即基本充当“落实者”“执行者”和“贯彻者”等。而扁平化管理则是指通过减少管理层次、增加中间管理宽度,以便使政府快速地将决策权延至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等操作层,从而为提高社会管理效率而建立起来的富有弹性的新型管理模式。它不仅摒弃了传统的金字塔状的管理模式的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和矛盾,而且还有自己的文化特质和精神内核。在中国特殊的国情条件下,其他社会组织发育比较欠缺,民主党派作为相对成熟的社会组织,理应成为扁平化管理的推动者,以形成各项社会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
在社会治理语境中,民主党派不仅要有意识上的转变,更需要找准自身优势,发挥参政、议政功能,进行恰当的角色定位,成为社会治理责任的承担者、扁平化管理的推动者、法治化治理方式的帮助者、体系化治理的促进者。这既是新的时代对民主党派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民主党派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基于这样一种理论认识,我们可以发现,民主党派在社会治理中可以扮演双重角色。一方面是由民主党派参政党地位的特殊政治职能所决定,即参政地位的确立对其他治理主体的影响性。这不仅意味着其他治理主体需要自觉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且有效的社会治理结构,实际上也是在民主党派的“监督”之下形成的,这就是民主党派在社会治理中的“承上”角色。另一方面,在治理结构中,民主党派又是作为一个治理主体而存在。作为参政党,作为社会组织力量的代表参与社会治理,从而形成与其他社会治理主体的互动关系,这又是民主党派在社会治理中的“启下”角色。同样,这对于基层民主党派也是适用的,并且由于基层民主党派分布范围广,跟社会各个领域有直接的接触,跟其他社会主体的互动频率更髙,所以,基层民主党派的这种双重角色定位更加突出。
(一)民主党派应是社会责任的承担者
建国以来,民主党派作为法定的参政党,在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民主党派因其参政议政、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等职能,决定了其在中国特色政治的建设过程中具有不可取代的价值功能。而在这些多维的价值功能中,民主党派肩负更多的是政治责任。在社会治理语境中,民主党派不仅要肩负政治职能,更重要的是要肩负社会责任,因为民主党派在我国社会政治和社会管理中具有比较超脱的特殊地位;另外,“社会事务不再只是政府与各级管理部门的公务,而是整个社会与个体需要积极参与的‘共务’”[3]。所以,民主党派应该树立起社会责任意识,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把握好自己的角色,认清自己所肩负的使命,发挥应有的作用,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民主党派应是扁平化管理的推动者
务能力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的工作成效。
(三)民主党派应是法治化治理方式的帮助者
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虽只是一字之差,但两者有着质的区别,管理强调行政命令,治理则强调法治规范。在社会建设的初级阶段,旧有集权式的社会管理方式由于缺乏法律约束,导致经济虽然在快速增长,但社会矛盾凸显,尤其是在征地拆迁、城市管理、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患关系、劳资关系等领域利益冲突集中、对立情绪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性。而在社会治理语境下,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不仅仅是执政党和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组织的责任和民主党派的责任。民主党派依靠界别优势,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当中来,积极协助执政党和政府维护转型期的社会稳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共同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四)民主党派应是体系化治理的促进者
在社会治理语境下,体系化治理显得越来越重要。因为传统管理方法和手段多以“事件驱动型”或“民众呼声导向型”模式进行管理,其结果经常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整体性的治理措施作为支撑,不仅解决不了大问题,而且化解不了社会矛盾,很多情况下各级政府部门往往疲于奔命。而体系化治理则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体系化地解决社会问题。体系化治理是一项综合工程,不仅需要党的领导和决策,更需要各种社会力量的协同参与。在这样的背景下,民主党派作为成熟的政治组织,联系着本组织内的政治和社会力量,代表着不同利益群体的要求,反映着各个社会阶层的意见。所以,应该充分利用民主党派具有的特殊渠道作用,协助执政党和政府对社会进行系统化管理。一方面,民主党派要准确把握社会发展的方向与趋势,积极协助政府参与社会治理;另一方面,民主党派要充分了解民众诉求,并将民众诉求整合成社情民意和政治诉求输入政治决策系统,再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形式来指导具体的社会治理,从而使民主党派能更有效地促进体系化的社会治理,以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的体系化治理美好图景。
总之,社会治理语境中的民主党派,无论面临多么复杂的环境和局势,无论出现什么样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始终坚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政治信念,要勇于承担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虽然民主党派对社会治理工作还处在摸索与实践阶段,还有诸多尚待解决和完善的问题,但是民主党派成员首先要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要适应社会发展,迎接时代挑战,把握时代机遇,为社会治理工作尽职尽责。要深深懂得,社会治理工作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也绝非执政党一党之事,而是我们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共同责任。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王道勇.社会合作:现代社会治理的最大难题[N].学习时报,2014-03-03(4).
[3] 杨绪盟.民主党派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地位和作用[J].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2):7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