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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流动背景下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困境与出路
——基于湖南省C市D村为中心的考察

2014-04-17刘於清

荆楚学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流动人群村民

刘於清

(吉首大学 哲学研究所,湖南 吉首 416000)

社会流动背景下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困境与出路
——基于湖南省C市D村为中心的考察

刘於清

(吉首大学 哲学研究所,湖南 吉首 416000)

改革开放推动了中国社会的整体变迁,社会流动成了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进入新时期新阶段,农民的社会流动日益频繁,且朝常态化方向发展,农民社会流动的背后衍生出乡村社区治理的危机,本文以湖南省C市D村个案为例,通过对社会流动现状的调查,分析了社会流动背景下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困境,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思考,一是培养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二是挖掘新农村建设新型管理者;三是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四是关注留流人群,彰显人文关怀。

社会流动;农村社区;困境;路径

关于社会流动,学术界一般认为是:社会成员从一种社会地位向另一种社会地位,从一种职业向另一种职业的转变的过程[1]。后来又有学者把“人们在地理空间的流动也归属于社会流动。”[2]在改革开放的助推下,中国社会掀起了社会流动的高潮,特别是农村的社会流动,进入新时期新阶段后,开始朝常态化方向发展,流动的类型主要有:一是纵向流动,如众多农村地区学生通过参军、高考等途径跳出农门,改变身份。二是横向流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自觉不自觉地向城市转移。以湖南省为例,2012年湖南外出农民工数量超1 000万(1),比2011年增加了近40万人,大规模的农村社会流动已向常态化发展,在此背景下,乡村社区治理迎来了新的挑战。本文以湖南省C市D村个案为例,对乡村社区治理的困境进行了分析,并且拟就解决困境,提出了相关路径探讨。

一、被调查的湖南省C市D村基本情况分析

湖南省C市D村是笔者的故乡,典型的山区县,207国道贯穿其境,交通较为便利,但人均耕地比较少,全村人口800多人,村民主要经济来源靠外出务工,也有少部分村民外出经商,也有部分村民以靠种植水稻、烤烟和养殖等获得收入来源。D村的社会流动主要是劳动力外出务工和经商。2013年底,笔者以问卷调查和访谈的形式对D村社会流动现状作了调查,本次调查在年底进行,目的在于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年,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问卷主要内容如下:

(一)外出的动因和依靠力量

设置了“哪些因素影响了你的外出”等问题,答案“包括城市收入高”“农村挣钱少”“农村太穷”等多个内容供村民选择。本次调查共为外出务工人员发放问卷140份,有效问卷137份,有效率约为98%。根据对调查结果的初步整理,在所调查的人群中,有近80人选择了“城市收入高”“农村挣不到什么钱”等答案,直接反映了流动者对于农村和城市的收入差距有清晰的认识,在比较利益的驱使下,有着明确的经济利益取向。另外,在谈到外出依靠力量时,乡土网络是农民工初次外出时最主要的依靠力量,即主要依靠已经流动出去了的亲戚和老乡的带动,这部分人大都是富有经济头脑的乡村精英人物。

(二)流动去向与行业问题

本问题有包括本省、市、县和外省等多个内容的答案供村民选择。D村外出务工人员大部分选择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其中又以广东为最。调查显示,省外流动的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一半以上,部分人在省内,又以省会长沙居多,少数人在县市离家近的地方打工,男性外出务工人员多从事制造业、建筑业,权益保障水平较低,多数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女性外出务工人员多数从事服务业,如保姆和餐馆服务员等服务工作。早年出去务工的大多是初中及以下学历,近两年学历较有提升,高中文化及以上外出农民工比例上升,至于从村里考上大学出去的学生,都没有回到农村,彻底改变了农民身份,村里人以此为荣耀。

(三)是关于外出规模与“留流”人群的调查

首先是“留流”人群人数上升。这里的“留流”人群既是留守人群(包括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也是流动人群,指的是留在农村或由于某种原因在附近城镇生活的农村人。村里有一部分人属于“留流”人群,因近些年国家教育政策的调整,撤点并校政策的实施,大量村小拆并,村里学龄儿童读书必须去镇上,在镇上又没有住房,因此,这部分“留流”人群便在镇上租房,以便自己子女或者孙子孙女读书方便,这部分人群近年来人数有上升的趋势,而且他们经常往返于镇上和村里,平常还要进行农活,精神负担和生活负担较重。其次是外出务工人数上升,调查中显示,有的早年外出农民,在外站稳了脚跟,特别是在外开店经商的,或在工厂打工因机遇改变自身状况后带领全家去外地工作,一家大小都在外挣钱。

二、社会流动背景下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困境

早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就提出了新型农村社区这一概念,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生活共同体[3]。这一概念,突出了社区的管理和自治,也突出了社区的共同的精神价值,然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社会流动的加速,广大农民的生活、生产方式等方面发生着激烈的变革,冲击着现代农村社区管理,主要体现在:

(一)公共管理参与冷漠

在大规模社会流动的背景下,广大村民以改善自己家庭的经济状态为目标,有着明确的经济利益取向,老老实实在家种田的农民已经非常少了。在笔者调查的D村,一些交通不便,离家较远的稻田,抛荒现象严重,大量的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老人对于种田已经感到力不从心。在经济利益为价值取向的情况下,村民对村务管理态度日益呈现冷漠化特征,具体表现在:(1)传统公共精神进一步退化。农村的公共精神在“人民公社”时期,表现最为突出,“生产队”成为了当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共同体。随着国家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国家权力逐步退出乡村社会,农村社会传统公共精神开始退化,每逢过年,人们见面寒暄,问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今年又去哪里搞副业”。在流动背景下农民强化了自己的经济意识,农村社会传统的公共精神诚信、道德、互助、责任等进一步弱化,外出务工人员和在家留守村民都对村务管理表现出极大的冷漠。(2)对村庄事务关注度下降。外出务工人员因长年累月在外,与村民联系减少,对与自己利益无关的或者利益较小的事务缺乏参与热情,留守村里的村民因自身能力问题,对村庄事务关注度下降,抱有无所谓的态度。针对这一现象,有学者指出:在外村民进一步割断了与村庄的经济、社会联系,又反过来影响在村村民对村庄未来生活的预期,失去为建构村庄共同体所需要的耐心[4]。笔者在D村发现,正是村民长期以来的无所谓的态度,D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都流于形式。

(二)村民自治流于形式

村民自治是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来自于村民的自我治理活动,同时又是一项国家治理制度安排[5],目的在于让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途径为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调查中笔者发现村民自治没有完全落实到实处,主要问题在于:一是村干部与村民联系减少。在笔者的调查中,村里一连几年也没什么大事要做,也没召开过村民大会,村干部与群众的联系仅仅在于上传下达的作用,诸如体现在计划生育、农村医疗保险款上缴、调解村民纠纷等事情上。二是在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等方面,村民参与热情不高,态度冷漠,青壮年外出以后,村干部老龄化严重,思想觉悟不高,素质较低,知识陈旧,村委会选举受到宗族势力、家族势力的操纵,甚至存在着贿选等情况发生。在D村,笔者发现选举出的村支书和村长年龄过大,没有进取之心,甚至还带领村民买“地下六合彩”(2),村民大会从未召开;民主选举时,村委会成员背上一个投票箱,挨家挨户要村民投票,计票的情况村民都不知情。农村基层组织一直处于疲软状态,村民对村委会的信任度不高,大部分人认为村委会成员很少为全村百姓谋利益,而为自己宗族和亲属谋利益的情况客观存在。在D村,上届村支书,在评选村里“五包户”资格时,其亲戚就占了四个,引起了部分村民的强烈不满,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公布的内容过于粗糙,不够细化,村级监督组织不完善,村民缺少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乡村治理精英缺失

从传统中国乡村的乡绅治理到现代中国的村民自治,精英群体在乡村发展中的重要价值不容忽视[6]111。乡村精英一般是指与生活在乡村的其他成员相比,拥有文化、道德、技术等比较优势的人,对乡村建设具有重要的引领力和推动力。社会流动的直接后果是乡村治理精英的流失,外出务工的都是村里知识水平较高,能力较强,富有经济头脑,有一定的技术水平的乡村精英人物,乡村治理精英的流失可以说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了,给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带来重要影响:一是抽空了乡村传统文化传承的载体,传统的村落文化是农耕文明留下的最大遗产,蕴藏了许多积极因子,如传统的亲孝礼仪和社稷家国观念,毋庸置疑,对今天的道德滑坡和信仰缺失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村风文明、生活祥和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需要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精英人才的大量流出使得乡村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部分面临后继无人的危机。二是乡村社会流动的结果是乡村最紧迫需求的资金、人才、知识和需求大量向城市集中,以至造成乡村发展的“空心化”[7]。公共事务没有了组织者(如修路、维修水利设施),犹如“一盘散沙”,因而大量高素质农民的流失是对村民自治的一个不小的损失,要在留守的人群中选出一个相当好的村干部,具有相当的难度。在调查中,D村近年来外出打工的人群受教育程度有所提升,一般都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有胆识,有闯劲,有一定技能的村里年富力强的劳动力,剩下老人、妇女和儿童,“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精英外出, 致使村两委换届选举时选不出高水平的领导。”[8]

(四)“留流”人群缺少关怀

“留流”人群是农村的特殊群体,既是留守人群,包括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又是流动人群,具体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如前所叙,因近年国家教育政策的调整,撤点并校政策的实行,大量村小拆并,村里学龄儿童读书,必须去镇上,因而这部分人大都在镇上租房当陪读,同时又要在村里劳作,负担较重;二是随父母亲外出打工,到父母亲所在城市的私立学校寄读的部分学生,寒暑假返回农村,在打工地和农村老家奔波。这部分农村的特殊群体,是伴随着农村大规模的社会流动出现的特殊群体,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缺位,多以隔代教育为主,爷爷奶奶的过度溺爱导致有效监护乏力;留守老人家庭负担重,仍坚持在生产第一线,疾病困扰多,内心孤独;留守妇女劳动强度大,精神负担重,缺乏安全感。大量的“留流”人群的存在,对农村社区发展有不利影响:一是导致了农村缺少优质劳动力,新农村建设缺乏人才保证,农村生产力水平下降,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影响了和谐家庭建设,留守儿童与父母交流困难,变得陌生,甚至引起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留守妇女与丈夫由于长期分居感情易出现裂缝,产生婚姻危机,留守老人得不到应有的照顾。三是影响了基层民主建设,“留流”人群对政治参与缺乏兴趣,政治参与程度低。这些问题都是目前新农村建设和新型社区建设必要面对的难题,解决“留流”问题,也必须各方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目前的社区管理中对农村特殊群体关注不够,造成了社区成员对于社区管理的疏离感。

三、社会流动背景下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出路探讨

综上所叙,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单一、同质的传统的农村社会结构开始分化,社会流动已经越来越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在社会流动的大背景下,新型农村的社区治理面临着新的挑战,笔者以为,走出目前的困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培养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

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参与[9]。归根到底,农村社区的建设,主体在于人,如果没有人的参与,是建不成美丽社区的,正如著名学者亨廷顿指出的:在现代化国家,政治参与扩大的一个主要转折点就是农村民众开始介入国家政治[10]。针对目前农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方面的冷漠态度,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需要培养农民自觉参与的热情:一是要大力加强文化宣传教育,重塑参与型的政治文化,培育公民精神,培养公民意识,强化村民参与治理的动机意识,通过各种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村民充分了解村民自治的意义,提高村民对政府政策的理解,自觉承担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使命,为推动基层民主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另外要消除城乡二元差异,以保护农村良好的自然生态,坚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措施,弱化流动者的城市沉迷症,重塑乡村公共精神传统,培养农民热爱乡村、保护乡村、驻守乡村的新时代的“乡土情结”[6]116,促使他们自觉地参与到建设美丽乡村的实践中去。二是要采取各种激励机制,激励村民自觉、自主、自愿地参与,不断优化民主政治环境,为村民参与政治生活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保证村民参与政治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社区治理中要充分保证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增强群众的利益表达意识,畅通村民利益表达渠道,加强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农村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机制不完善,是也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要隐患。

(二)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

一是应在切实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和各省、市、区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在村民自治框架内,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村民自治落到实处,不能再以形式化敷衍了事,要切实加强村支部和村委会领导班子建设,注重从留守农村的精英(富有技术的农民、转业军人、返乡农民工)中选拔村干部,同时用好大学生村官,抓好“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配套建设,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让“村委会”的选举、决策、执行真正来自于民意,实现自己选举自己的当家人,把对村内事务的自治作为“村委会”工作重心,以村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获取村民的支持与认同,同时还要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还广大村民以知情权、表达权。二是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个地方的生产力水平又显示出不平衡性,因而村民自治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形式,应根据不同地方的具体情况(自然、文化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探索不同情况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这为村民自治的进一步完善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新的视野,当然每一个地方具体的实现形式可能不同。目前在学术界,以下几种模式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一是“党领民办,村民自治”的广西河池经验;二是“组为基础,三级联动”的广东云浮经验;三是“一长八员,幸福村落”的湖北秭归经验;四是“做实做活合作社”的广东佛冈经验[11]。不管哪一种实现形式,他们都有一个共同价值观,即通过自我治理创造幸福生活。

(三)挖掘新农村建设新型管理者

农村的主体是农民,建设农村的主体还在农民,只有农村内部主体性力量的激发,乡村建设才会具有活力。实践证明,凡是中国农村的“明星村”,在村庄治理上都拥有强有力的领军人物。因此,在社会流动背景下,大量乡村管理精英缺场的情况下,不断挖掘新型管理者是治理好乡村社区的首要任务,笔者以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相邻的村子,可以采取合村并组的形式,通过整合村子的人力资源,挖掘乡村精英参与治理村庄,可以有效地解决弱村弱组无能人治理的问题,从而走出治理困境,但是由于乡村精英人物的流失具有区域性,因而也不是一条解决治理困境的长久之计。二是积极挖掘和培养村内治理的现有人力资源,特别是用好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富有朝气、有知识、有胆识,要出台各种政策,用好大学生村官,让他们成为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三是可以积极的鼓励、引导和支持妇女积极参加农村公共事务管理,让妇女成为乡村治理的新力量,改变人们乡村精英只存在于男性之中的传统观点。四是大力发展经济,健全各种激励机制,留住现有的优秀村干部,通过各种政策积极鼓励外出乡村精英回乡创业,引导他们回流,参与乡村管理。经济利益的驱动力,使得大量农村精英外出,因而实现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离不开发展经济,要大力发展与市场接轨的、适合当地乡情的特色农业,推出特色农产品,发展乡村生态旅游,笔者调查的D村区域,擂茶、黑茶等特色农产品在省内外已经具备一定的知名度,销量不错,可以通过一定的政策扶持,引导农村社区经济发展的领军人物。五是在现有村民中通过职业培训,农业技术培训等途径培养一批新型农民,通过他们在村里形成引领力。

(四)关注农村社区“留流”人群彰显人文关怀

真正的人文关怀体现为对每一个人的尊重和关怀,具体表现为对人的生存状态、社会地位、人的进步需求、生活条件保障等方面的关注。现实生活中,农村的“留流”人群是人文关怀的重要对象,它们是伴随着农村大规模的社会流动而出现的,是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重要社会问题,如果不关注这部分人群,农村社区将越来越失去应有的生机与活力,因此在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要注重社会工作,关注“留流”人群,缩小“留流”人群对于社区管理的疏离感。笔者以为以下几个方面不能忽视:一是要建立“留流”人群档案,对于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要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并按人群分类汇总,整理成档案,做到心里有数。二是可以开通留守儿童活动室和老年人活动中心,为留守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场所和课外学习环境,为老年人提供一个休闲娱乐场所,目前多数农村留守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十分单调,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匮乏,聊天与看电视是最主要的消遣。三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为留守人群解决心理困惑,特别是学校教师,对留守儿童要更加关爱。四是关爱扶助力度要加大,对于留守人群的各种困难,要及时引导村民互助互帮,政府、社会和村级组织要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五是狠抓留守人群的技能培训,特别是留守妇女,鼓励他们参加适合自己特点的实用致富技术培训,提高致富技能,实现留守就业。六是政府要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注重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总之,只有形成家庭、社区、学校、政府等各社会主体支持下的立体关爱体系,解决留守问题才能形成合力,实现真正的人文关怀,为美丽乡村建设与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的实现贡献一分力量。

注释:

(1)数据来源于2013年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发布数据

(2)地下六合彩,是一种以香港六合彩的开奖号码进行变相赌博,以1赔40左右的高额赔率欺骗民众的赌博行为。

[1]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M].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4:1-2.

[2] 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310.

[3]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OL].新华网,(2006-10-18)[2014-07-06].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10/18/content_5218639.htm.

[4] 贺雪峰.论人口流动对村级治理的影响[J].学海,2002,(1):16-19.

[5] 徐勇,赵德健.找回自治:对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探索[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4):1-7.

[6] 张英魁,曲翠洁.当前中国乡村精英社会流动的内在机制分析[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4,(3):111-116.

[7] 徐勇.挣脱土地束缚之后的乡村困境及应对——农村人口流动与乡村治理的一项相关性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2):5-11.

[8] 汝信,陆学艺,李培林,等.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330.

[9] 黄明英.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及其破解[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4,(4):76-79.

[10] [美]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华夏出版社,1988:81.

[11] 徐勇.国家转型过程中的村治回归[EB/OL].(2014-05-02)[2014-07-09]. http://ccrs.ccnu.edu.cn/s_show.php?id=19219.

[责任编辑:胡璇]

2014-09-04

湖南省武陵山区扶贫开发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14jdzb073)

刘於清(1984-),男,湖南安化人,吉首大学哲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农村建设。

C912.82

A

1672-0758(2014)05-0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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