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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王子朝之乱”看东周南阳采邑的地望与归属
——以饯邑等采邑为例

2014-04-17王明信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新安县单子济源

王明信

(济源市委办公室,河南 济源 459000)

一、南阳采邑的归属

周代实行采邑制度,是畿内封邑、畿外封国,即周天子把王畿之地封给卿大夫为采邑,把畿外之地封为侯国。周东迁之后,在黄河以北、太行以南的古南阳地区有众多的采邑。在今济源境内的有毛公采邑,在今邵原镇黄河北岸的毛田村;召公采邑,在邵原镇邵原村一带;向邑,在坡头镇左山村;单邑,在坡头镇留庄村;芮氏采邑,在梨林镇瑞村;另外,还有北海办事处的原邑、承留镇的阳樊邑、黄河北岸的檀邑等。在今焦作市的有温县的温、州、邢丘、瓦屋,修武县的隤、欑茅,沁阳市的邘、絺,孟州市的盟,武陟县的隰、怀、鄇田、鉏、茅戎,等等。

随着周王室的衰落,这些采邑的归属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周襄王十七年(前636)十月,东周王室发生了“子带之乱”, 晋文公勤王有功,周襄王“赐公南阳阳樊、温、原、州、陉、絺、鉏、欑茅之田”[1]。 于是,晋启南阳,东可以抗齐,南可以拒楚,奠定了称霸诸侯的基础。有学者据此认为南阳之地至此全归晋国所有。[2]然,事实并非如此。一是南阳并非只有这8个采邑,不能断定8个采邑之外的其他采邑也同样归晋所有;二是公元前520年“王子朝之乱”中关于饯邑等的记载,更表明古南阳的一些采邑并未归于晋国。不过,文献对这些采邑的记载大都语焉不详。然梳理文献,饯邑虽然在史书上仅出现过一次,但还是给人们留下了研究的线索。

二、“王子朝之乱”

《春秋左传注·昭公二十二年》载:“丁已,葬景王。王子朝因旧官、百工之丧职秩者,与灵、景之族以作乱。帅郊、要、饯之甲,以逐刘子。壬戌、刘子奔扬。”[3]1435-1436此即为周景王二十五年(前520)东周王室爆发的“王子朝之乱”。“王子朝之乱”爆发的背景大致为:周景王在太子寿去世后,再无嫡子,因其宠爱庶长子王子朝和其师傅宾孟,有意立王子朝为太子。但颇受单穆公器重的刘献公庶子刘蚠对王子朝和宾孟不满。鲁昭公二十二年(前520)四月,周景王到邙山打猎,本计划借田猎之机杀死执政卿士单穆公、刘献公,改立庶长子王子朝为太子,不料自己却因心疾发作而猝死。三天后,刘献公也死亡,因其没有嫡子,单穆公作主立刘蚠继位。单穆公会见悼王猛,决定先发制人。单子(单旗)率先发难,杀死了王子朝之傅宾孟,安葬了周景王,争位大乱遂开始了。

此时的周王朝已很衰落,刘、单家族把持朝政,大批旧官员和大批工匠失业。王子朝利用王畿内多数家族对刘、单把持朝政的不满和失职官员、失业工匠企图再起的愿望,动用了郊、要、饯的私邑之兵,驱逐刘子(刘蚠)。刘子逃到杨邑,单子逃出王城。王子朝暂时占据了王城,并得到了尹氏、召氏、毛氏、原氏、儋氏、宾氏、鄩氏等失势贵族的支持。而悼王、敬王则主要依靠执政卿士刘氏、单氏和司徒丑、樊氏、巩氏、阴氏、党氏、庆氏等大夫家族的支持。

“王子朝之乱”导致了王室全面内战,双方互有胜负,相持不下。单子向晋国告急,晋国派籍谈、荀跞率九州之戎和焦、瑕、温、原之师,迎悼王还王城,但单、刘的军队仍被王子朝打败。悼王当年去世,敬王即位,晋国再派军增援,才击溃了王子朝势力。期间曾多次交战,王子朝率召氏族人和毛氏、尹氏、南宫氏逃往楚国。历时五年,在晋国两度出兵干预下,内乱才大致平息。鲁定公五年(前505)王子朝被杀,余乱一直持续到鲁定公八年(前502)才完全平息。

王子朝之乱历时近20年,大小战斗有20多次,王畿内大族多数都卷入其中。晋国两次出兵、七位大夫勤王,虽说最后平定了内乱,但王室仅剩的一点元气被摧毁殆尽,许多周朝贵族都在这次动乱中消亡。史书记载:“王子朝之乱”波及地点50多处,尤其是所涉及的采邑为我们研究南阳地区一些采邑如饯邑等地的归属创造了条件。

二、饯邑的地望

《春秋左传注·昭公二十二年》载:“王子朝因旧官、百工之丧职秩者,与灵、景之族以作乱,帅郊、要、饯之甲,以逐刘子。”此则文献不仅记载王子朝之乱的参与者,而且也指出了参与叛乱的武装为“郊、要、饯之甲”,那么,郊邑、要邑、饯邑何在呢?

关于郊邑、要邑、饯邑的地望,《春秋左传注·昭公二十二年》杨伯峻注:“杜注:‘三邑,周地。’郊即十二年传‘原伯绞奔郊之郊’。据水经河水四注,畛水出新安青要山,疑要即青要山,则其地当在今新安县境。饯地不详。”[3]1435-1436

《新安县志·大事记·东周》亦载:“周景王二十五年(前520)六月丁已(十一日),王子朝作乱,‘帅郊、要、饯之甲,以逐刘子’。(《左传·昭二十二》)按:子朝是景王庶长子,因争王位反,逐刘子(伯蚠)及单子(旗)。据杜预注:郊邑在今巩县西南,要邑指今新安县之青要山,饯邑与要邑近(约在今济源境)。”[4]

金学清《东周王室研究》研究认为:“饯,《左传》昭公二十二年:‘子朝帅郊要饯之甲’。高士奇《考略》引《新唐书》‘河南郡诸府有饯济’。今《新安县志·大事记》推测东周饯邑在今济源境。”[5]

如此,郊邑在今巩县西南,要邑在今新安县之青要山,即今洛阳市新安县北冶镇石山村一带。青要山在新安县西北部的黄河南岸,原有黄河古渡口——西沃。西沃村在山下河边,石山村在山上。今西沃村已因修建小浪底水库而搬迁至孟州市西虢镇,石山村还在原处。20世纪90年代,河南省文物管理局在对小浪底库区的抢救性考古发掘,证实西沃村是春秋时期古城。《新安县西沃遗址》报告曰:“西沃村坐落在黄河南岸一土台上,北距黄河约400米,遗址东西长约250米,南北宽约150米,总面积约37 500平方米。”[6]27

饯邑的地望究竟在哪儿呢?《新安县志》曾记载:“饯邑与要邑近(约在今济源境)。”笔者曾到洛阳市新安县北冶镇石山村考察黄河西沃古渡口,见到卢多勇保存的《石山村志》(未印刷)初稿,记载其村:“在东周时属要邑,对岸的济源市长泉村是饯邑。”石山村和西沃渡口的对岸是长泉古渡口,两个渡口相对,存在了数千年,历史上都是黄河两岸交通和黄河航运的枢纽。唐武德二年(619)在此设置长泉县,属怀州,后废入大基县,唐先天元年(712)大基县更名河清县。1947年,陈谢大军挺进豫西时,这里是重要的抢渡点之一。20世纪80年代,济南军区某部在此架设铁索桥,将两个古渡口连在一起。长泉村也因修建小浪底水库而搬迁至济源市区南。两个古渡口现都已没入小浪底水库水下。

《济源市长泉春秋故城址》考古报告记载:“长泉故城位于济源市西南约60公里的下冶乡长泉村北的二级台地上,南临黄河,东临后沟,长泉至下冶的公路从城址中穿过。西北有城墙,现存高度为6—7米,东北角城墙现高约为8—10米,整个北墙现高约2米左右。东墙南段及南墙已荡然无存。城墙系夯筑而成,夯层厚约10厘米,夯窝为圆形圜底,直径约5厘米。城址南北长约250米,东西宽约150米,墙残宽12—15米。城墙夯土内出土有西周时期粗绳纹陶鬲、红陶盆及东周时期折沿灰陶盆、绳纹板瓦等,初步推断为东周时期城址。”[6]38由此可以认定要邑对岸的长泉村是东周城池,很有可能就是饯邑。当时两个渡口船只往来,水上交通便捷,其前往东周王城十分方便,其作为东周臣民的私邑是十分可能的。

《新安县志·大事记·东周》还载:“敬王元年(前519)夏四月乙酉(十四日),‘单子取訾,刘子取墙人、直人’。(《左传·昭二十三》)据杜预注:三邑皆属子朝者。訾在今巩县西南。墙人、直人皆在今新安境。《汇纂》云:墙人,今新安东北有白墙村,疑是其处。直人与墙人相近。杜预注:子朝邑,直伯柄国。按:今正村古名直村,当为此地。”[4]

长泉的饯邑与巩县的訾,新安的墙、直均卷入“王子朝之乱”,按照杜预的解释“三邑皆属子朝”,这也就涉及到了东周南阳采邑的归属问题。

三、南阳采邑并未完全归晋

“王子朝之乱”发生在周景王二十五年(前520),透析卷入“王子朝之乱”的采邑和贵族,可以看出当时南阳采邑并未全部赏赐给晋,而是继续作为周王室的私邑保留了下来。

阳樊、温、原、州、陉、絺、鉏、欑茅属晋后,其原封贵族大多不愿失去贵族身份,寄人篱下,纷纷回到了王城。如原氏是支持王子朝的,他们没有了封地,在王城也没了官位,便寄希望于王子朝。只有樊齐(樊顷子)追随刘子、单子。单子告急,“晋籍谈、荀跞帅九州之戎及焦、瑕、温、原之师,以纳王于王城”[3]1438。这里的温、原之兵显然是赵氏的地方武装,受晋国统领。晋接受南阳后,在温和原设立了温县和原县,这时是赵鞅任温大夫和原大夫,赵鞅多次率温兵支援周王室。

采邑曾在黄河北岸今济源市境内的召氏、毛氏贵族也是王子朝党羽,召伯奂还率人守尹邑,王子朝失败后,率召氏家族和毛伯得、尹固、南宫嚚等逃往楚国。由此可见毛氏采邑、召氏采邑并未归晋。

同样地处黄河北岸的饯邑之兵仍能归王子朝调遣,可见其仍属王室私邑,并未划归晋国。同在黄河北岸有采邑的单子(单旗)自王城出逃后,仍能回到自己的采邑,属于王子朝势力的工匠攻打单氏之宫失败,单子进行反攻。这说明单的采邑仍在。

当然,关于单邑的地望尚有疑问,但认为在黄河以北是有证据的。20世纪90年代小浪底考古对济源市留庄墓地进行了发掘,“发掘墓葬130座,出土各类盗劫后的铜、玉、石、骨、陶器约170件。……从随葬品形制看,墓地的年代经历了春秋早期及春秋晚期数百年的时间。在这样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同一墓地绝无互相打破现象,说明这是一处有着清晰的兆域图和严格管理的‘族葬’墓地”[6]41。

鄇田也同样如此。《春秋左传注》记载:成公十一年(前580),“晋郤至与周争鄇田,王命刘康公、单襄公讼诸晋。……刘子、单子曰:‘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与檀伯达封于河……’晋侯使郤至勿敢争”[3]854。杨伯峻在此注曰:“鄇,温别邑,在今河南省武陟县西南。”“檀伯达因封于檀而为氏,檀为周邑,当在今河南省济源县境。温与檀同在黄河北,且近于河,故曰‘封于河’。”[3]854此事发生在赵氏孤儿时期,郤至为温大夫。这说明当时鄇田并未与晋,还在王室手中。

《济源市留庄墓地》考古报告认为:“据宋吕大临《考古图》卷四:‘初,河滨岸崩,闻得十数物……皆曰,单作从彝。’吕注:‘得于河南河清。’按河清县据《资治通鉴》卷221,原本大基县,唐武德二年置,八年省,咸亨四年复分河南洛阳、新安、王屋、济源、河阳置大基,先天元年更名河清,县治正位于今留庄西2公里处黄河北岸的连地村一带。……此地出土带‘单’字铭的铜器,而且是因河岸上崩塌所得,下与今留庄墓地的位置吻合。”[6]43“从彝”是象鼎非鼎的古代祭器。单和檀当是一处,这种可能性也是很大的。

综上所述,晋启南阳,拥有南阳八邑,但周襄王并未把黄河以北、太行以南的土地全部赏赐给晋文公。原黄河以北的饯邑、单邑和鄇田的贵族参与“王子朝之乱”,表明古南阳还保留有周王室卿大夫的采邑,其存续时间至少止于“王子朝之乱”。

[参考文献]

[1] [春秋]左丘明.国语·晋语四[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2] 程峰.河南焦作地区在晋文公称霸战略中的历史地位[J].焦作工学院学报,1996(6):103-108.

[3]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6.

[4] 新安县史志办.新安县志[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9.

[5] 金学清.东周王室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3:155.

[6] 河南省文管局,小浪底监管局移民局.黄河小浪底水库文物考古报告集[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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