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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畜牧业经营机制创新推进农民稳定增收

2014-04-17

决策咨询 2014年6期
关键词:经营机制专合龙头企业

2013年以来,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猪鸡商品价格下跌,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回顾四川省畜牧业发展历程,每一次市场价格的波动,受影响最大的总是以农民为主体经营的养殖环节,而其他非农户经营的畜牧产业链环节则受损较小或未受损失。国内外的经验告诉我们,破解这个问题,创新畜牧产业化经营机制是关键。为此,我们对畜牧产业化经营机制进行了现场调查和交流讨论。在总结分析省内外畜牧产业化经营机制创新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研究提出了创新畜牧产业化经营机制、推进农民稳定增收的具体对策建议。

一、畜牧产业化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机制不先进导致产业链各环节利益联结不紧密

四川省的畜牧产业化发展起步于千家万户分散饲养,现行的企业与农民的经营组织方式大多是建立在企业盈利的基础上,企业与农民代表不同的利益主体,导致产业链不同环节各经营主体之间难以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和均衡的利益分配。目前,四川省的畜牧业经营机制仍然是以畜禽养殖户、加工企业、经销企业和消费客户之间的市场交易形式为主,全产业链一体化的紧密联结方式很少。

(二)龙头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导致引领作用不强

尽管近年来四川省一大批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全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达到589 家,但是,采用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的畜牧龙头企业较少,产值百亿元以上的畜牧龙头企业更少,辐射带动能力有限。从省外看,广东温氏集团2013年产值达到352 亿元,带动农户5.46 万户,成为引领广东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超大规模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从国外看,美国最大的猪肉供应商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每年向市场提供1700 万头生猪,生猪产业链横跨美国12 个州。

(三)家庭牧场和专合组织尚处起步阶段导致联结市场能力弱

四川省有的地区,家庭牧场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比如遂宁玉冠农业公司积极发展标准化万只规模的农户肉鸡养殖场,农户鸡舍实现了供水自动化、投料自动化、保温降温智能化,肉鸡全程离地网上饲养,现代畜牧业家庭牧场已见雏形。但是,从全省看,家庭牧场发展较慢,需要对其赋予身份和充实内涵。目前,四川省的商品畜禽生产,在业态上是“专业户养殖+企业养殖”且以专业户养殖为主;专业户生产规模小、设施设备简陋、生产管理不规范、效率效益不高。专业户未来发展方向是家庭牧场或专业大户,而家庭牧场(含专业大户)只有和专合社或龙头企业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才能保障农民获得稳定的收益。

四川的丘区三市遂宁、资阳、眉山现有畜牧专合组织2359 个,但大部分专合组织生产经营规模小,组织松散,运行机制不健全,缺乏凝聚力和带动力,覆盖面不宽。调查发现,真正实体化运行、发挥功能作用的专合组织占比不到10%,“项目”专合社、“空壳”专合社还大量存在。

二、股份制合作是稳定农民增收的发展方向

畜牧业发达省份,畜牧产业化组织方式多样,其实质多是“公司+农户”;在经营机制上大多采用合同、契约方式与家庭农牧场或养殖大户联结,形成利益共同体,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能力逐渐增强。如广东温氏集团,即使在2013年巨大市场压力下,合作农户户均纯收入仍然高达6.92 万元。

四川省的企业也有类似温氏模式的组织方式和经营机制,但由于总体规模不大,应对市场风险能力不强、效果不明显。2014年上半年畜牧企业和专合社几乎全部在商品猪养殖环节亏损。我们对简阳市部分商品猪养殖户的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上半年平均每头育肥猪直接亏损约200 元,加上调查中未计入的人工费和农副产物投入费等成本,实际亏损更多。丘区生猪养殖大县三台县,2014年一季度,农民人均牧业现金收入510.75 元,同比下降9.2%。

只有不盈利的产业链环节,没有不盈利的产业。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农民增收的核心保障。通常有三种机制:一是契约机制,龙头企业与专合社、家庭牧场或农户签订合同,确立畜产品交售数量、质量和价格,并通过预付定金、贴息贷款、赊销种苗、饲料等形式,结成利益共同体。二是股份合作制,龙头企业、专合社、家庭牧场通过资金、土地、技术、设备、劳力等入股,进行股份合作经营和全产业链集团化经营。三是风险补偿机制,龙头企业通过风险保障基金,在农民遭遇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时给予补助。

以荷兰、法国、丹麦为代表的欧盟畜牧产业化模式,就是采用“合作社+公司+农户”的经营机制,农户是家庭牧场,公司是合作社的企业,合作社(包括农户)是公司的股东,用股份联结各生产经营主体,与四川省现阶段“公司+农户”产业化发展组织方式和经营机制有本质区别。

四川省有的地区,正在建立以股份制合作为核心的“专合社+龙头企业+农户”的经营机制,能真正实现各经营主体利益共享、风险均担,是发达国家“合作社+公司+农户”畜牧产业化经营机制的雏形。地方政府部门反映,采用“公司+农户”已经多年,但是一直很难实现把公司和农户真正“加”在一起,而采用股份制合作方式,才真正“加”在一起了。仁寿县大华镇水利新村生猪养殖园区采用“农民入股、统一经营、全程监管、按股分红”的模式进行经营,吸收255 户农户入股资金255 万元,专合社入股资金45 万元,确保入股农户入股金额18%的分红收益,2013年度股东分红90.2 万元,户均分红3000 余元。资阳市四海发展实业有限公司与资阳市东庵、大屋檐等四家专合社共同合资组建福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四海公司占股75.5%,四家合作社占股24.5%,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利益联结机制受法律保护,同股同权,按股分红,企业和农户积极性较高。

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劳动力、资金等要素入股发展的“股份合作”组织方式,具有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保障畜牧产业化经营创新发展的有效形式,代表未来畜牧产业化发展方向。但这种方式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较小,承担市场的风险能力较低,需进一步引导和扶持。

三、创新四川省畜牧产业化经营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树立全产业链发展理念,建立分配合理均衡的利益联结机制

四川省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畜牧业结构、产业特色存在差异,现代畜牧业发展速度有快有慢。因此,在探索创新畜牧产业化经营机制过程中,应立足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处在转型升级期的四川省现代畜牧业,商品养殖环节的农户承担市场风险能力较弱,龙头企业应与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防范”新机制。建议:一是在坚持发展“公司+农户”组织和经营方式基础上,引导并鼓励农户把土地经营权、生产资料、劳动力等要素转化为资本,与专合社和龙头企业建立紧密的股份合作利益联结机制,积极鼓励和支持股份制合作,加快推进符合产业发展规律的“合作社+公司+农户”先进组织方式和经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规避企业和农户的市场风险。二是在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基础上,建立企业和农民同股同权、按股分红的一体化利益分配机制,使农民分享全产业链的利益,为增加农民土地等财产性收入开辟新路径。三是为了鼓励农民积极入股,允许并鼓励将政府财政对农民的补助资金,作为农民参与股份制合作的股本金;四是在产业化发展初期,在同股同权基础上,鼓励龙头企业以“利益兜底”保障农户最低基本收益。

(二)壮大龙头企业,打造四川省优势畜牧产业集群

龙头企业是畜牧产业化发展的关键,是现代畜牧业最具活力的骨干力量。只有大规模和超大规模的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才有可能带动农户,才有可能承担和规避市场风险。建议:一是在全省选择具有较好体制机制的优势龙头企业,比如铁骑力士集团、通威集团等,通过资本运作,整合资源、资金和技术等要素,采用兼并重组、参与收购等方式,发展成为大型集团化企业,打造全省优势畜牧产业集群。二是制定相关激励政策,支持优势龙头企业发展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以政策措施和资金扶持激发企业帮助农民发展家庭牧场的积极性,支持企业将家庭牧场纳入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

(三)做强家庭牧场、做大专合社,使之成为畜牧产业链利益群体的重要组成

家庭牧场是从传统农户中脱颖而出的适应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新型主体,是提高畜牧业集约化水平的有效载体。建议:一是借鉴欧美现代畜牧业发展模式,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出台家庭牧场认定标准,赋予家庭牧场法人地位。二是重点发展以适度规模养殖、具有现代畜牧业内涵为特征的家庭牧场,使之成为畜牧产业链利益群体的重要组成。三是通过不同区域专合社之间的重组,发展壮大一批辐射带动力强跨区域的大型专合社,整体提升畜牧产业组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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