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2014-04-17王瑾
王 瑾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科研处, 江苏南京 210013)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王 瑾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科研处, 江苏南京 210013)
随着高校科研经费总量的不断增加,如何合理有效地利用科研经费是科研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从一名科研项目管理者的视角出发,针对当前高校科研经费在申请、使用和决算三大主要环节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实事求是地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
科研经费;原因探究;对策
1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
根据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十二五”期间全社会研发经费要达到GDP的2.2%,高校作为高层次人才荟萃的聚焦地,毫无疑问地成为科研经费增长的最大受益者.高校科研人员获得的科研经费,除国家基金外还有来自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地方相关部门下达的各类纵向科研经费,及大量的横向科研经费,可以说高校科研已经基本走出了经费短缺的时代,但这笔巨额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却不容乐观.
早在2011年,中科协的调查就指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的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特别是近几年来,高校科研经费在申请、使用和决算三大环节中均存在许多问题.
1.1 科研经费申请环节
1.1.1 “跑项目”
2010年清华、北大生命科学学院两位院长施一公、饶毅以《中国的科研文化》为题,在《科学》杂志上狠批中国的科研文化“浪费资源、腐蚀精神、阻碍创新”,文中指出,“经费预定给谁一目了然”,“做好的研究不如与官员和他们赏识的专家拉关系重要”.因此,各高校分管科研的校长和中层干部的主要精力都在项目“公关”上,以期获得大笔科研经费;还有一些科研人员为了争取经费打人情牌、建关系网,有的甚至超越了法律的底线.学者们为了“要经费”各显神通、争抢课题,管理者们则靠“批经费”以权谋私、中饱私囊.
1.1.2 重复资助
科研项目存在重复申报的现象.同一个项目可以在科技部、国家基金委、省、厅都拿到资助.2006年披露的“汉芯造假门”事件中,原上海交通大学教授陈进依靠一个伪造的“汉芯”成果,先后向国家不同部门申报项目40多次,累计获得的经费拨款竟然突破1亿元!
1.1.3 学校配套经费高额难控
由于科研经费总量是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为了鼓励教师争取科研项目,根据笔者的了解,国内不少二本高校的纵向高级别课题经费的配套经费比例高达1∶2,这部分科研经费与下达的科研经费相比,管理更为松散,名为“配套”,实为“奖励”,流失更甚.
1.2 科研经费使用环节
由于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不少制度漏洞,科研经费“扩大用途”、“挤占挪用”、“弄虚作假”等现象在不少高校司空见惯,套取科研经费的手段更是“五花八门”.2011年北京市海淀区一位检察官曾发出警示,“如不尽快采取措施,掌握大笔科研经费的教授群体可能沦为新的腐败高发人群.”[1]没想到,一语成谶.
在已曝光的数起科研经费贪腐案件中,通过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和虚构科研项目支出等手段套现,以及挪用科研项目经费,是科研经费腐败行为中最为常见的几种手段.
1.3 科研经费决算阶段
1.3.1 经费不结账现象普遍存在
2008年国家审计署针对16所高校进行的财务收支审计发现,截止2009年初,在13所高校中将近1.73万个科研课题没有按照规定结账,其资金累积达到3.23亿元,导致了大量的账面资金被闲置,最终随意使用[2].根据笔者对所在学校科研项目的调查统计,至少80%的科研项目在申请结题后未能按期进行账户清理,长期挂账的结余资金缺少项目来源单位的监管.
1.3.2 科研固定资产利用率过低
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本质上都是高校的固定资产,但事实上这些固定资产大部分由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保管、使用,项目结束后不会上交,也不会统一归口管理,难以实现科研固定资产的共享共用,这不仅导致科研固定资产的利用率过低,更导致部分固定资产重复购买的现象极其严重,学校缺少整体的资产统筹规划.
2 科研经费管理乱象的主要原因及对策研究
如何阻止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以为仍然要从科研经费的三大环节入手,分析其根源,并逐步实现申请阶段的透明化、使用阶段的规划化和决算阶段的制度化.
2.1 科研经费申请阶段透明化
目前项目申报模式是:政府根据专家委员会的建议,制定研究方向的项目申报指南,科研工作者再根据申报指南进行基金申报.本应体现科学精神、科学规律的科研基金的申报,成为了政府部门的“命题作文”[3].因此我国的各类项目立项长期以来未能摆脱人治的影子,项目来源部门管理体系堪忧,科研经费成为权力、人情的衍生物,显然,科研经费申请阶段的透明化显得尤为重要.2014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11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对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监管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建立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实行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笔者认为,除了国家大方向的制定外,还应尽快改革项目评审专家遴选和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形成机制,加快建设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强化对项目审批权及管理权的社会监督.如科技部近期研究制定的“一案双查”制度,对科研经费和项目出现重大问题的,倒查科技部存在漏洞的相关单位及人员的管理责任,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的行为,若有则严格追责惩处,并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另一方面应该尽快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科研项目数据库,各级各类项目的相关信息必须全部进入数据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除外),这样既可以避免科研项目的重复申报、立项现象,也可以方便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掌握科技动态,更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2.2 科研经费使用阶段规范化
经费管理粗放、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是科研经费使用环节贪腐案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因素.其实,无论是国家层面、科研经费的来源单位还是高校本身,对科研经费管理都制定了较为严格而全面的管理制度,但为何科研经费管理领域的诸多不端、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怎样才能让科研经费不再成为“唐僧肉”?规范化使用科研经费势在必行.
2.2.1 要转变观念、扭转认识误区
在很多高校的科研人员看来,科研经费是凭借自身实力争取而来,是由学校财务部门“帮助代管的经费”,认为只要完成研究任务,怎么使用经费应由自己做主、自由支配.这就需要高校的科研和财务部门主动宣传经费使用方面的政策和制度,以确立科研人员合理、合法使用经费的意识,科研人员也应重视科研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充分利用有限的科研经费,发挥其最大效益.
2.2.2 要改变令出多门的现实困境
从国家、到项目来源单位再到高校,各级部门都制定了具体的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但这些政策令出多门,难免有所冲突,操作性不强.举例来说,经费使用中最敏感的劳务费部分,各部门规定就大有不同,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则规定“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在校研究生和其它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劳务费的支出总额,重大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5%,其它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10%”.显然,这两个国家级项目对劳务费的定义和使用比例都不一样.再如间接费用、管理费用等都各不相同,这里不再一一赘述.《意见》中明确要求“各类科技计划的支出科目和标准原则上应保持一致.调整劳务费开支范围,将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中列支.”可见,统一规范是大势所趋.
2.3 科研经费决算阶段制度化
根据《意见》的要求,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并将使用情况上报项目主管部门.现存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对经费预算都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但涉及经费决算的内容较少,且无可操作性,这是导致项目大都结项不结账以及剩余项目资金流失严重的主要原因.同时,由于大多数高校是采取科研部门负责项目管理、财务部门经费使用的管理体制,两部门各自为政,形成脱节.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基本处于简单的会计报销层面,结项后直接根据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出据决算报告或者报销清单.另一方面项目管理部门长期以来“重立项、轻结项”的工作模式,两者结合直接导致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无法统一,经费使用无据可查.为此笔者认为高校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首先要形成定期督促告知制度,其次要联合项目主管单位、高校审计部门对项目实行严格的预决算制度,改进项目资金的结算方式扎紧项目经费的管理端口,建立健全控制和监管体系.
当然,作为科研项目的负责人,科研人员要弘扬科学精神,奉守科研诚信,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科技创新为己任,从而推动科研工作的整体发展.
[1]检察官揭秘高校科研经费腐败生态链[N].中国青年报,2011-12-15.
[2]邵积荣,郑惠芬.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2012(4).
[3]科研也有“潜规则”?[N].光明日报,2010-12-6.
(责任编辑 泽 青)
2014-08-25
王 瑾,女,江苏盐城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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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1696(2014)11-006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