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的必要性研究
2014-04-16牛悦
牛 悦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甘肃兰州 730070)
0 引言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依旧处于快速发展时期,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医患纠纷、出行安全、校园安全等问题持续受到公众的关注,成为社会发展中的焦点问题,亟待解决。公认是政府“减压器”和社会“稳定器”的责任保险,也越来越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手段。在2006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中就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近3年,中国的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的数据显示:2011年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为147.97亿元,2012年达到187.77亿元,2013年为216.6亿元,平均增长率都超过了20%。尤其在2013年,责任保险为旅游、食品、环境、医疗等领域提供风险保障高达48.6万亿元,为化解经济矛盾,提供资金补偿,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大力开展与普及责任保险已成为当今社会成熟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尤其在社会矛盾集中的领域,更要看到其存在与大力发展的必要性。
1 环境责任保险让环境治理更有成效
1.1 环境污染风险日趋加大
环境和生态问题实质上是资源问题,大部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都是长久以来对资源的过度开发、粗放使用造成的。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淡水污染、海洋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突发事件频发。仅2013年,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出现程度较为严重的雾霾天气4次、青岛输油管道原油泄漏导致爆炸事故、河南新乡造纸厂污水灌溉麦田事件。在2014年,以兰州市、武汉市等自来水污染为代表的城市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都表明环境污染问题正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城市的急剧扩张而日趋加大,这些环境污染事件也不断成为影响社会公众利益的焦点问题和阻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棘手问题。
1.2 环境责任保险手段的运用效果突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其中提到实行严格的损害赔偿制度。环境责任保险是一种以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商业保险,它能及时为污染事故受害者提供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经济赔偿,能转移企业造成环境污染承担大额赔偿责任的风险,并能提高企业防范环境污染的意识。这种环境责任险不仅可以使政府管理的负担减轻,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而且有效防范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不仅降低了环境污染风险发生的概率,减轻了事故影响,而且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早在2007年,中国保监会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就联合印发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时启动了环境责任险的政策试点。由于多数企业依然还在保费开支与行政处罚成本之间衡量短期利益,并不是所有环境污染高风险企业都愿意投保,但从一些数据中,依然能看出在一些政府部门推动发展力度大、企业投保意识强的地区,环境责任保险手段在风险防范、经济赔偿、环境治理等方面运用的效果突出。
以无锡为例,近年根据污染源普查情况,环保部门确定出符合参保环责险的企业大约2000多家。专家组对环境污染风险做出评估后,帮助企业排查出较大环境污染安全隐患1318个,发现相关环境问题7285个,提出环境安全整改建议6500多条,为企业安保人员进行风险防范的培训3000多人次。企业参保覆盖面逐年扩大,累计承担责任风险23亿元。高污染企业的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率得到了大幅度降低。因此,全国其它地区都可以借鉴“无锡模式”,将环境责任保险看做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埋怨,政府买单”问题的有效方法而大力推广。
2 旅游责任保险为旅游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2.1 旅游消费猛增带来风险的极具上升
从世界主要国家居民消费行为来看,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4000美元左右时,旅游、高级食品等享受型消费便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在2006-2010年年间,我国国内旅游人数从13.9亿人次增长到21.0亿人次,增加了51.1%,至2013年,国内旅游人数达32.5亿人次,出境旅游人数约9730万人次,旅游消费占到了居民消费总量的10%。伴随而来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各种风险,如交通事故、意外伤害、食物中毒、突发疾病、财产损失等等,发生的概率也急剧上升。没有哪家旅行社可以仅凭侥幸而逃脱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通常情况下,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作为向公众提供旅行系列服务的旅行社,必须有应对各种风险的方法与手段。
2.2 旅行社责任保险社会公众认可程度高
根据国家旅游局的相关规定,旅行社必须为游客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依法对受旅行社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中明确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具体实行方式,凸显了旅行社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广、保障额度高、旅行社随团服务人员有保障、性价比高、理赔容易等优点,深受旅行社和旅游者的认可。另外,保险公司也制定相应措施,积极应对旅游过程中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转移了旅行社经营风险,游客权益得到保障。
以上海为例,在2012年上海保监局与上海市旅游局为共同推动旅责险的实行,保险公司取消了15%的手续费,同时提高了保险限额,进一步让利于旅行社。截至2013年年底,上海保险业已累计承保旅行社5662家,提供保额283亿元,为2564起案件赔付1771万元。“统保”“超赔”等承保和理赔机制不断涌现,旅行社的满意度超过95%。因此,继续完善旅责险机制,改善旅责险的保障程度与灵活性,依然是旅责险今后发展的目标。
3 医疗责任保险为缓解医患纠纷提供新思路
3.1 医疗纠纷频发,医患关系紧张
医疗纠纷主要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中,患者认为医院或医生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结果,医院或医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医院或医生对患者所争议事实并不认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近年来,由于医疗纠纷解决结果的不如意,使得患者伤医事件频发,据有关数据显示,这些年,我国暴力伤医案件不断递增,发生该类事件的医院比例从2008年的47.7%上升至2012年的63.7%,医务人员遭到谩骂与威胁的事件,每年每所医院发生的平均数从2008年的20.6次上升至2012年的27.3次。有些医院为维护医生人身安全,专门聘请巡特警教授医护人员防身技巧,把本应颇为亲近的医患关系,变得紧张异常。因此,急需寻找有效的方式缓解这一局面。
3.2 医疗责任险能重塑医患之间的信任
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医患之间缺乏信任感,而这种不信任源于医疗事故处理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国外的一些经验来看,医疗责任保险市场化能很好地集合并代表广大患者的利益,能对医疗事故的原因和处理进行专业的第三方判断,同时,能为患者提供合理的经济补偿,重塑医患之间的信任。购买医责险后,医院在医疗纠纷中,遇到问题不推诿,对认定的责任不推卸,在解决问题的态度上表现出敢于担当,能赢得患者的信任。
4 校园责任保险护佑学生健康成长
4.1 校园学生安全隐患难以根除
校园学生安全问题一直以来是困扰学校、家长、学生的问题,学生在学校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诸如体育活动事故、劳动事故、交通事故、食品安全事故、设施事故等等。如:2013年,东莞市12岁女童在体育课上跳皮筋时休克死亡事件、苏州一校车高速上行驶翻车致车内学生受伤事件、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7个乡镇的中小学生食用“营养餐”后出现食物中毒事件、江西吉安井冈山大学某学生因打篮球上篮时篮球架倒地砸到学生,致人死亡事件……尽管学校在对学生的管理及安全教育上呕心沥血,但依旧不能完全避免校园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在于学生自我安全保护能力有限,以致校园风险的发生不可避免。
4.2 校方责任保险能为学校提供风险保障
校方责任险由学校作为投保人,是以校方非主观过失导致学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在法律上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一种商业责任保险产品。校方责任险的开展有利于妥善处理和防范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消除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数据显示,人保财险从2006年至2012年,每年约为1.3亿名学生提供责任保险,累计为49.42万所学校提供风险保障,截止2012年累计赔偿9亿多元。因此,需要继续扩大参与校方责任险的参保学校,虽然该项保险需要学校出资投保,但从长远考虑能为校园各类风险的发生提供有效保障,更能提高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水平,使校方能够从容应对不可避免的赔偿压力。
[1]梁英辉.我国责任保险的现状与发展建议[J].新疆农垦经济,2012(8).
[2]陈美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国内试点所带来的启示[J].商业经济,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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